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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涉泽达易盛重大诉讼调解 公司等众被告应向原告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等总计2.85亿元】东兴证券12月26日公告,根据《民事调解书》,各被告应向全体原告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律师费损失及通知费损失总计人民币2.85亿元。
其中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等被告于《民事调解书》正式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原告投资者支付赔偿款人民币1.5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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