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设备(小型起重机械设备)

 2023-09-08  阅读 15  评论 0

摘要: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起重机械设备,以及小型起重机械设备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起重机械是指什么的机电设备?起重机械的受力构件有固定支腿箱、活动支腿箱、臂架、车架、底盘。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起重机械设备,以及小型起重机械设备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起重机械是指什么的机电设备?

起重机械的受力构件有固定支腿箱、活动支腿箱、臂架、车架、底盘。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起重机械的工作过程一般包括起升、运行、下降及返回原位等步骤。起升机构通过取物装置从取物地点把重物提起,经运行、回转或变幅机构把重物移位,在指定地点下放重物后返回到原位。

起重机械设备有哪些

一、轻小型起重设备

1、千斤顶:可分为机械千斤顶(包括螺旋式、齿条式)、油压千斤顶(包括立式、立卧式)等;

2、滑车(或称起重滑车、起重滑轮组):可分为吊钩型滑车、链环型滑车、吊环型滑车;

3、起重葫芦:可分为手拉葫芦、手板葫芦、电动葫芦、气动葫芦、液动葫芦等;

4、卷扬机:可分为卷绕式卷扬机(包括单卷筒、双卷筒、多卷筒)、摩擦式卷扬机。

二、起重机

1、桥架型起重机

主要有:梁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半门式起重机等。

2、臂架型起重机

1)臂架型起重机共分十一个类别,主要有:门座起重机和半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悬臂起重机等。

2)建筑、安装工程常用的臂架型起重机有: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

3)缆索型起重机

按其构造形式可分为固定式缆索起重机、摇摆式缆索起重机、平移式缆索起重机、辐射式缆索起重机和门式缆索起重机。

建筑起重机械有哪些?

问题一:建筑起重设备具体包括什么 桅杆式起重机:独脚拨杆、人字拨杆、悬臂拨杆、牵缆式桅杆起重机畅

自行式起重器:履带式起重机(国产W1-50、W1-100、W1-200.)

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爬升式塔式起重机、附着式塔式起重机

望楼主采纳。

问题二:常见的起重机械有哪些 起重机械是一种对重物能同时完成垂直升降和水平移动的机械,在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中作为主要施工机械而得到广泛应用。起重机械种类繁多,在建筑施工中常用的为移动式起重机,包括:塔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等,以及最基本的起重机械--卷扬机和高层建筑垂直运输的施工升降机。常用起重机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见下:塔式起重机1.优点:(1)具有一机多用的机型(如移动式、固定式、附着式等),能适应施工的不同需要;(2)附着后升起高度可达100m以上;(3)有效作业幅度可达全幅度的80%;(4)可以载荷行走就位。(5)动力为电动机,可靠性、维修性都好,运行费用极低。2. 缺点:(1)机体庞大,除轻型外,需要解体,拆装费时、费力;(2)转移费用高,使用期短不经济;(3)高空作业,安全要求高;(4)需要构筑基础。3、适用范围(1)高层、超高层的民用建筑施工。(2)重工业厂房施工,如电站主厂房结构和设备吊装、高炉设备吊装等。(3)内爬式适用于施工现场狭窄的环境。 汽车式起重机优点:(1)采用通用或专用汽车底盘,可按汽车原有速度行驶,灵活机动,能快速转移;(2)采用压液传动,传动平稳,操纵省力,吊装速度快、效率高;(3)起重臂为折叠式,工作性能灵活,转移快。缺点:(1)吊重时必须使用支腿,不能载荷行驶;(2)转弯半径大,越野性能差;(3)箱型起重臂自重大,影响起重量;(4)维修要求高。适用范围: 适用于流动性较大的施工单位或临时分散的工地以及露天装卸作业 轮胎式起重机优点:(1)行驶速度低于汽车式,高于履带式,转弯半径小,越野性能好,上坡能力达17%~20%;(2)一般使用支腿吊重,在平坦地面可不用支腿,可四面作业,还可吊重慢速行走;(3)稳定性能较好。缺点: (1)机动性比汽车式差,不便经常作长距离行走;(2)行驶速度慢,对路面要求较高。适用范围: 适用于比较固定的建筑工地,特别适用于狭窄的施工场所 履带式起重机优点:(1)行驶速度慢,越野性能好,爬坡能力大,牵引系数为轮胎式的1.5倍;(2)可在泥泞、沼泽等松软地施工,吊重行驶比较平稳;(3)可改换多种工作装置进行多种作业,使用范围广。缺点:(1)行驶时对道路破坏性大;在转移距离较长时,需用平板拖车装运。适用范围: 适用于比较固定的、地面条件较差的工作地点,是吊装施工中使用较广的起重机。

问题三:在建筑工程中常用的起重机有哪些? 轮式 履带式 塔式

问题四:房屋建筑工程:起重机分类有哪些 吊车的种类:

A.可移动式:汽车吊、履带吊、行吊等。

B.固定式:码头吊、塔吊、龙门吊等。

通常所说的吊车多指汽车吊、履带吊、轮胎吊。

问题五:施工起重设备包括哪些 工程起重机械种类 (1)汽车起重机 1)机械式汽车起重机 2)液压式汽车起重机 3)全路面越野汽车起重机 (2)塔式起重机 4)轨道式上回转塔式起重机 5)轨道式上回转自升塔式起重机 6)轨道式下回转塔式起重机 7)轨道式下回转自升塔式起重机 8)快装式塔式起重机 9)汽车塔式起重机 10)轮胎塔式起重机 11)履带塔式起重机 12)组合塔式起重机 (3)履带起重机 13)履带式机械起重机 14)履带式液压起重机 15)履带式电动起重机 (4)桅杆起重机 16)缆绳式桅杆起重机 17)斜撑式桅杆起重机 (5)缆索起重机 18)辐射式缆索起重机 19)平移式缆索起重机 20)固定式缆索起重机 (6)管道起重机 21)机械式管道起重机 22)液压式管道起重机 (7)抓斗起重机 23)履带式抓斗起重机 24)轮胎式抓斗起重机 (8)轮胎起重机 25)轮胎起重机 (9)卷扬机 26)单筒快带卷扬机 27)单筒慢速卷扬机 28)单筒快溜式卷扬机 29)单筒慢溜式卷扬机 30)单筒调速式卷扬机 31) *** 快速卷扬机 32) *** 调速卷扬机 33)三筒快速卷扬机 (10)施工升降机 34)三角型导轨架齿轮齿条式升降机 35)矩型导轨架齿轮齿条式升降机 36)倾斜式齿轮齿条升降机 37)曲线式齿轮齿条升降机 38)双导轨架钢丝绳式升降机 39)单导轨架包容吊笼钢丝绳式升降机 40)单导轨架不包容式吊笼钢丝绳式升降机 41)混合式升降机 (11)液压顶升机 42)自控式液压顶升机 43)手动式液压顶升机 (12)高空作业机械 44)高空作业车 45)高空作业平台 13)随车起重机 46)随车起重机 (14)清障抢救车 47)机械式清障抢救车 起重机械的基本组成及分类 起重机是一种作循环、间歇运动的机械。一个工作循环包括:取物装置从取物地把物品提起,然后水平移动到指定地点降下物品,接着进行反向运动,使取物装置返回原位,以便进行下一次循环。 通常,起重机械由起升机构(使物品上下运动)、运行机构(使起重机械移动)、变幅机构和回转机构(使物品作水平移动),再加上金属机构,动力装置,操纵控制及必要的辅助装置组合而成。 在建桥工程中所用的起重机械,根据其构造和性能的不同,一般可分为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类型起重机械和臂架类型起重机三大类。轻小型起重设备如:千斤顶、葫芦、卷扬机等。桥架类型起重机械如梁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等。臂架类型起重机如固定式回转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履带起重机等。

问题六: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的内容包括什么 (一)起重机械生产企业资质告知登记

1、责任单位:特种起重设备生产制造企业

2、申报资料:

(1)申请表;(市安监站技术室领取)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制造明细表;

(3)法人代表证;

(4)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6)产品制造工艺及安全保险装置设计说明;

※(1)-(4)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时限: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申报单位,七个工作日内核发告知登记证明。

(二)产权备案

1、责任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2、各类型设备必须逐台办理产权备案

3、申报资料:

(1)备案申请表;(市安监站技术室领取)

(2)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产品合格证;

(5)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6)购销合同、 *** 及相应有效凭证;

※(2)-(6)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时限:产权单位申报资料齐全、有效的,由市安监站在七个工作日内核发备案证明。

(三)安装(拆卸)企业资质告知登记

1、责任单位: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

2、申报资料:

(1)申请表;(市安监站技术室领取)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拆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营业执照副本;

(5)装拆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不少于5人);

※(2)-(5)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时限: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申报单位,七个工作日内核发告知登记证明。

(四)使用登记

1、责任单位: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2、申报时限: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

3、申报资料:

(1)申报表;(市安监站技术室领取)

(2)产权备案证;(需提供原件,办理时由市安监站暂扣,在使用单位办理了使用登记注销手续后归还产权单位)

(3)生产企业资质告知登记证明;(需提供原件,验证后当场归还)

(4)安装(拆卸)企业资质告知登记证明;(需提供原件,验证后当场归还)

(5)租赁合同、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6)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现场检测时应告知工程所在地安监分站和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人员和监理人员到场后在使用登记申报表对应栏中签字)

(7)安装验收合格报告(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出租单位、监理单位负责验收)

(8)产品出厂合格证;

(9)机械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多塔作业时,还应单独组织制定并实施防碰撞安全措施,要有安全操作交底记录)

(10)基础设计图纸(简图)及验收记录;

(11)机械工、司机、司索工、指挥工特种作业证书(需提供原件,经现场比对后归还)

(12)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需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

(1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资料

(14)使用单位设备管理机构人员组成情况;(应指定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5)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设备进场前审核记录(机械设备、安装、出租企业审核记录)

4、办理时限:对申报资料齐全、合格的申报设备,七个工作日内核发使用登记证明(含现场查验时间)。

五、其他事项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上工作程序办理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切实做好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对于忽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不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问题七: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是什么专业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大型建筑和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加,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各类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更加重要。是降低劳动强度,提高效率的主要方式,而这些建筑起重机械因租赁、安装、施工企业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使用不当、日常维护保养等原因,造成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塔式起重机摔臂、折臂、倒塔、钢丝绳断裂,施工升降机出现吊笼坠落等。建筑起重机械的设备事故、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同时也给施工单位和设备租赁、安装单位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从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出发点,提出了施工现场中涉及到各参建的企业责任主体应该注意的安全问题和预防。

一、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本身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施工单位自购的建筑起重机械本身并不存在安全隐患,虽说这些建筑起重机械出厂时经过一系列的自检、互检、专检,还要经过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通过这些程序出厂的起重机械安全性高,使用性能可靠。但是按照GB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有的产品并不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例如,塔式起重机的顶升模梁防脱装置没有配置,制造厂的“三检”制度不严谨,焊接质量时有不稳定,产品出现漏焊、缺焊等现象。

(2) GB/T5031-2008《塔式起重机》8.4设备可追溯信息,(塔机的标准节、臂架、拉杆、塔顶等主要结构件应设有可追溯制造日期永久性标志)。而多数塔机生产厂在2008年以前没有可识别标志,以使造成产品设计使用年限超过而继续使用的设备存在。对这些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与正常使用的设备管理模式等同的话显然是不合理的,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风险和使用风险。例如, 一般QTZ40的塔式起重机的设计寿命在10 年左右,QTZ63塔式起重机设计寿命在15 年, 而超过设计寿命的产品还在使用的大量存在。除增加了更多的安全隐患外,还会花费高额的维修维护费用。此外,焊接时使用的金属材料都有一个疲劳强度问题,自身金属结构会出现弯曲变形、开焊、疲劳裂纹,使部件及连接件尺寸公差也发生明显的变化。当金属结构在额定载荷情况下频繁使用时,可能会发生材料的突然脆断,继而出现起重机械折倒现象。这种例子在各地施工现场屡见不鲜,更是使用单位和租赁、安装单位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施工项目各参建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状况不容乐观:有的产品安全保护装置和限位装置的配置技术性能落后,造成力距限制器人为可调整,有的施工单位以满足施工需要,调整力距限制器,当发生超载、重载,力距限制器不工作,起不到安全保护作用,当超载一定极限时,就会发生钢丝绳断裂或拉断起重机构各部螺栓,导致起重钢丝绳下滑,发生安全事故。有的产品结构部件、附件缺乏维修保养,锈蚀严重。

(2)操作人员培训不足,素质参差不起,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多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不足,未经正规培训先上岗,或先上岗操作一段时间,再补办操作证,更有甚者,个别操作人员在有事离开时,为了应急,随便叫一个对本机械没有操作经验的人来代班。另外,上岗前的 *** 安全教育工作过于形式化,没有针对性和有效性,而且千篇一律的现象比较严重。施工企业、安装企业对操作人员的实际培训工作做得不够,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塔式起重机安装过程中螺母、地脚螺栓固定基础节有的不用防松措施,只用紧固螺母而无防松螺母,造成螺母松动,高强度螺栓采用普通螺栓代替的不安全行为,连接用高强度螺栓易松动,主要是在安装时预紧力不够,工地上的建筑起重机械出现这些问题尤为突出......

问题八:在哪些情况下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建设部发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一是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二是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三是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四是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五是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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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九:建筑特种工有哪些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以及经省建设厅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公司管理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使用各类塔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起重机械设备。公司经理部和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全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有公司质安科负责。

第三条

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项目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相关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四条

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采购、租赁、使用、安装和我检验检测除接受公司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外,还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备采购与报废

第五条

公司所属项目部或者个人购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未实行许可生产的产品应具有省级上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书。购买进口设备,应当通过商检,并具有产品合格证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购买:一、国家和本省市明令淘汰;二、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禁止使用的;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

第六条

项目部自行研制制造用于特殊工程施工的非定型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设计图和设计计算书,由公司技术部组织专家论证和鉴定,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

公司所属设备租赁公司或项目部购买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具备以下内容:一、原始资料,包括购买合同、使用维修、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许可生产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三、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及其它资料。

第八条

公司所属设备租赁公司应当对出租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合格的方能出租。出租时应向承租方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租赁双方在签订租合同时,应当明确各自安全、使用、安装、拆卸及维护保养方面的责任。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第九条起重机械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一、国家和本省市明令淘汰的;二、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的;三、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四、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报废后起重机械设备不得再使用或整机转让。

第三章安装与拆卸

第十条

公司所属项目部起重机械设备地基基础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条

项目部对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分包单位,应审查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核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分包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等施工内容。

第十二条

项目部应当依照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检查监督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分包单位,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位移、顶升、附着、拆卸等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作业过程的安全负监管责任。负责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分包单位工程施工中,应当服从公司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项目部应当设备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地质资料、施工平面图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

设备安装单位从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项目部负责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单位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的安装或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现场管理人员与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五条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的拆装工艺。

第四章检验检测与验收

第十六条

起重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项目部应当要求安装单位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安拆单位相项目部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移交前,项目部应委托具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查资格的检测机构对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与检测机构、安装单位及设备产权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后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项目部应收集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包括下列文件:一、安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许可证和安拆人员证件。二、安装或拆卸合同;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四、安装验收资料;五、检测资料(检验报告书)六、移交使用的文件。

第十八条

检测单位交给项目部的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应当由相关的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署。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第十九条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项目部,项目部应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经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项目部应当将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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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设备具体包括什么

建筑起重设备具体包括轻小型起重设备、升降机、起重机和架空单轨系统等几类。

轻小型起重设备主要包括起重滑车、吊具、千斤顶、手动葫芦、电动葫芦和普通绞车,大多体积小、重量轻、使用方便。除电动葫芦和绞车外,绝大多数用人力驱动,适用于工作不繁重的场合。它们可以单独使用,有的也可作为起重机的起升机构。

有些轻小型起重设备的起重能力很大,如液压千斤顶的起重量已达

750吨。升降机主要作垂直或近于垂直的升降运动,具有固定的升降路线,包括电梯、升降台、矿井提升机和料斗升降机等。

起重机是在一定范围内垂直提升并水平搬运重物的多动作起重机械。架空单轨系统具有刚性吊挂轨道所形成的线路,能把物料运输到厂房各部分,也可扩展到厂房的外部。

扩展资料

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二)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设备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小型起重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设备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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