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教育(徐汇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简介)

 2023-09-14  阅读 27  评论 0

摘要:今天给各位分享徐汇教育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徐汇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 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 :54361040。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地址:百色支路28号。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附近的公交站:百色路平福路、上中路龙吴路、龙吴路百色路(上海植物园)、龙吴路百色路、上海植物园、园南

今天给各位分享徐汇教育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徐汇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 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 :54361040。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地址:百色支路28号。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附近的公交站:

百色路平福路、上中路龙吴路、龙吴路百色路(上海植物园)、龙吴路百色路、上海植物园、园南二村、上海植物园、龙吴路百色路、龙吴路百色路(上海植物园)、平福路上中路、港口、龙吴路龙瑞路(港口)、龙吴路龙瑞路、龙川路罗香路、百色路龙川北路、龙川北路上中路。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附近的公交车:

720路、824路、956路、178路大站车路、178路、56路、714路、770路、958路、上奉专线、56路区间、755路、180路、718路、810路、820路、973路、南南线等。

打车去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多少钱:

上海市出租车的起步价是14.0元、起步距离3.0公里、 每公里2.4元、无燃油附加费 ,请参考。

徐汇区教育局是徐汇区 *** 主管全区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

1.、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方面的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3.统一规划全区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研究,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4.强化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评审工作,做好师资培养规划,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负责全区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行政干部的培训和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所属单位、学校干部的聘任工作。

5.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编制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加强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负责学校校舍建设及教育设施、装备管理,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6.规划并协 *** 育系统的德育、体育、美育、健康卫生、法制等专项教育;指导和协调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7.统筹规划后勤改革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校内外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8.负责区民办(转制)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撤销、变更的审批;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审批和管理。

9.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规划指导全区教育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工作。

10.管理区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

徐汇区教育工会主席任职条件

徐汇区教育工会主席任职条件如下:

1、热心工会工作,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关心群众疾苦,善于倾听群众意见,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热心为职工群众办事,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任职届期内未到退休年龄。

2018年上海徐汇区初中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公布

2018年上海徐汇区初中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公布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原则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今年继续实行按学生户籍性质,分别采用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或对口入学和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方法,班额为45人。

(二)关于特长生招生

1.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小学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以按教育局核定的项目和人数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

2.本区就读的具有体育、艺术类特长的五年级学生(不含体育传统学校、少体校及位育体校等业余集中训练运动员),在2016年3月

31日到就读小学领取并填写《徐汇区初 *** 长生报名表》(只能选报一校一项)。学生在2016年4月2日前,将报名表交给小学,同时提供能反映其专业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外区(县)、外省市就读的徐汇区户籍(或居住在徐汇区,须提供人户分离证明)具有体育、艺术类特长的五年级学生(不含在体育传统学校、少体校等校就读的学生),在2016年3月29日周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到百色支路28号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领取并填写《徐汇区初 *** 长生报名表》(只能选报一校一项)。报名时请带好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能反映其专业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各学校录取学生前,应先向家长发出录取意向书,在取得家长确认后方可视作正式录取。学校应在规定日期内确定体育、艺术类特长学生的录取名单并报教育局科艺体卫科。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它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的录取和对口入学或划块电脑派位入学。

4.招生学校除对报考学生进行相关特长测试外,不得进行其它任何内容的测试选拔。

(三)关于民办初中招生

1.本区民办初中的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统一纳入我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可跨区县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办法、招生 *** 及招生简章须于2016年3月31日前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

2.想进入民办初中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家长可在4月28日-4月30日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报3所民办初中。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学校面谈和录取的依据。各民办初中一律不得借组织学生校园体验、报名登记之名,擅自提前进行招生;一律

不得收取学生家长所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一律不得与社会举办的“小五班”及教育培训班挂钩。

3.民办初中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学校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环节,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民办初中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县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参加面谈的学生须携带网上报名表及相关身份证件和《上海市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9—10日。

5.民办初中应于2016年5月22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前往录取学校,将入学告知书交给学校,完成确认工作。未被民办初中录取,在外区(县)就读但要求到徐汇区居住地入学(须提供人户分离证明)的学生由区招生考试中心在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

(四)关于随班就读学生的.入学

五年级随班就读的学生,按市教委“随班就读”的原则,可直接升入我区相应学校的六年级继续随班就读。

(五)关于非本市户籍、跨区(县)和区内跨地块就读学生的入学

1.对外区(县)户籍在本区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县)或居住地所在区(县)就读初中或继续申请在本区就读初中。各小学应认真做好学生的户籍核查工作,并在2016年4月30日以前,为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读的学生办好登记手续。对回外区(县)就读确实有困难,需继续在本区就读且符合条件的五年级学生,应在2016年4月30日以前填写《就读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徐汇区户籍在外区(县)就读的五年级学生,若需回本区就读初中,应在2016年4月30日前在原就读小学办理转区入学手续,待学生材料转入本区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2.

对在本区外块就读的五年级学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应在2016年4月30日以前向原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由就读小学统计汇总并报区招生考试中心。

3.

在本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五年级学生,回外省市就读确实有困难,需继续在本区就读且符合条件的,应在2016年4月30日

以前填写《就读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同时须填写完成义务教育后按相关规定和政策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就读承诺书》,承诺书留存学生学籍档案。徐汇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若需回本区就读初中,应在2016年6月9日周二(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到区招生考试中心填表登记,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4.符合人户分离政策,要求到徐汇区居住地入学(须提供人户分离证明)的在外区(县)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应在2016年4月30日以前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就读小学汇总后报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招生考试中心,待学生材料转入本区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在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

5.港澳人士、台湾籍人士和外籍人士的子女入学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

三.招生纪律

1.各中小学应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今年的入学办法,认真做好学生的考试、毕业、发证工作,并把毕业和入学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区招生考试中心。

2.各中小学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招生入学工作,不得擅自改变。未经批准,学校不得用任何名义进行以小学毕业生为对象的学科、科技、体育、文艺竞赛和其他联系活动。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3.为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入学工作的纪检与监督,教育局成立由教育党工委、纪工委、行政参与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监察小组,以确保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入学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4.各学校、区招生考试中心、区教育局各级工作人员,应在区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以权谋私、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改革,做好有关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区教育局中教科、小幼教科、科艺体卫科、招生考试中心应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负责地处理好有关问题。

徐汇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

*** *** :

5436124254361542

(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6:00)

监督 *** :64380853

徐汇区教育局 ***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336号,办公 *** :64872222。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提出本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编制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协 *** 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终身教育等工作;

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教学的综合改革,统筹协调和管理中央部委在沪高校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远郊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

(四)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编制本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五)审核或审批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机构的设置、撤销、变更;依职权审核高等院校专业设置;负责高等教育机构涉外办学的审批和管理。

(六)指导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终身教育工作,管理各类非学历教育,指导扫盲工作。

(七)加强本市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完善本市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制定本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归口管理国外对本市教育的援助和教育贷款。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要求及相关标准、教学基本要求,组织编写、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制定教育技术装备规划和配套标准;组织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十)统筹管理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负责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十一)指导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徐汇区教育事务管理中心怎么样

徐汇区教育事务管理中心好。为徐汇区中,小,幼校园建设提供规划,指导,管理服务.校舍管理,物业管理,公建配套管理数据。举办单位是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汇教育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徐汇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 、徐汇教育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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