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术后变脑瘫医院被罚4万行政复议后上调至4.5万 具体是什么情况

 2024-01-02  阅读 17  评论 0

摘要:【男童术后变脑瘫医院被罚4万,行政复议后上调至4.5万】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是什么情况!一场鼻内镜下腺样体切除术,改变了3岁男童小源的未来。术后,小源被诊断为“混合型脑瘫”,一入夜,强直性脊柱炎和癫痫带来的痛苦让他止不住嚎啕大哭,母亲罗女士和外婆只得轮番起夜照顾。医院出具的出院诊断显示,小源为混合型脑性瘫痪、缺血缺氧性脑病后遗症、症状性癫痫等。2023年1月20日,涉

【男童术后变脑瘫医院被罚4万,行政复议后上调至4.5万】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是什么情况!

一场鼻内镜下腺样体切除术,改变了3岁男童小源的未来。

术后,小源被诊断为“混合型脑瘫”,一入夜,强直性脊柱炎和癫痫带来的痛苦让他止不住嚎啕大哭,母亲罗女士和外婆只得轮番起夜照顾。医院出具的出院诊断显示,小源为混合型脑性瘫痪、缺血缺氧性脑病后遗症、症状性癫痫等。

2023年1月20日,涉事的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下称桂医二附院)被临桂区卫健局处以“警告,罚款4万元”的处罚。认为行政处罚过轻,小源母亲罗女士多次坚持申诉。

2023年9月8日,桂林临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后认为,区卫健局仅对部分医务人员进行调查,调查缺乏全面性;小源术后被认定为一级肢体残疾,生活完全无法自理,危害后果严重,因此区卫健局对二附院作出行政处罚过轻,责令其重新调查。

▲强直性脊柱炎和癫痫带来的痛苦让小源止不住哭喊

12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罗女士处获悉,经过3个月的重新调查,区卫健局于12月5日重新作出了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由4万元调整为4.5万元,并对相关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作另案调查处理。”

罗女士介绍,等到小源的医疗鉴定结果出来后,她准备报警,要求相关违法人员负刑事责任,继续通过司法的途径维护孩子的正当权利。

手术意外:

3岁男童鼻内术后“脑瘫”

涉事医院被处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

2022年7月12日,广西桂林3岁男童小源在桂医二附院被诊断出腺样体肥大。然而,术后却发生意外,小源目前无法用语言交流。“也就是俗称的脑瘫。”小源母亲罗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

同年7月12日上午9时,医生为小源行鼻内镜腺样体切除术。桂医二附院出具的麻醉随访记录单显示,当时小源被施以“气管插管全身麻醉”,全身麻醉状态“无法评估”,麻醉后特殊情况“无”。会诊申请单显示,小源术后转入复苏室。复苏后发现四肢肌张力高,四肢抽搐。

▲桂医二附院会诊申请单

罗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日18时许,小源被转到儿科普通病房,半小时后嘴和鼻子突然喷出大量血液,并伴随强烈的抽搐,医生对孩子进行了抢救。转院治疗半年后,2023年1月24日的出院记录显示,小源被诊断为混合型脑性瘫痪、缺血缺氧性脑病后遗症、症状性癫痫等。

▲小源被诊断为混合型脑性瘫痪

小源家人无法接受这一结果。他们提供了一张孩子术前的照片,照片中小源帽子反戴,身着白T恤,一只脚踏在滑板车上,眼里充满了好奇。而在一段手术后的视频中,因为强直性脊柱炎和癫痫,小源身体绷紧,靠在母亲的双腿上,双目无神,不停地嚎哭。

2023年1月20日,临桂区卫健局对涉事的桂医二附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临卫医罚【2023】01号),因“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桂医二附院被警告,罚款4万元。

但家属并不认同这一处罚结果。随后,罗女士对桂医二附院提起民事诉讼,认为院方在小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一系列过错,导致3岁的儿子遭受巨大痛苦,给家庭带来巨大打击,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罗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该民事诉讼已于4月27日进行第一次开庭,目前正等待医疗鉴定机构是否接件的回复。

审理机关复议:

患者被认定一级肢体残疾

卫健局处罚决定过轻予以撤销

与此同时,因不服临桂区卫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今年3月17日,罗女士向临桂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区卫健局重新调查,后被驳回。审理机关(即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认为,临桂区卫健局所作出的案涉行政处罚决定对申请人罗女士向医疗机构索赔的权利义务并不产生实际影响,故罗女士不具有处罚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的资格。

今年8月,小源的遭遇被媒体报道,引发外界广泛关注。8月25日,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撤销原《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重新审理。审理机关认为,桂林市卫健局对申请人投诉事项受理并调查,且作出书面答复,已履行法定职责。其次,二附院对申请人造成的后果严重,被申请人作出案涉处罚决定过轻,明显不当。

审理机关认为,本案中,区卫健局仅对部分医务人员进行调查,未对医师骆某某、林某某、周某某等参与抢救的医务人员进行询问,调查缺乏全面性,事实不清。且申请人术后被诊断为混合型脑性瘫痪、缺血缺氧性脑病后遗症,经临桂区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级肢体残疾,造成申请人生活完全无法自理,危害后果严重,被申请人对二附院作出警告和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过轻。

▲审理机关复议认为卫健局的处罚决定过轻

9月8日,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审理终结,正式作出决定:撤销临桂区卫健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临卫医罚【2023】01号),并责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罗女士的案涉投诉事项重新作出调查处理并书面答复。

卫健局重新审理

对医院罚款从4万元调整为4.5万元

相关医务人员另案调查处理

9月11日,临桂区卫健局接到上述《行政复议决定书》,按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意见,撤销了该局此前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临卫医罚【2023】01号),并于9月18日重新受理立案。

此外,今年8月16日,罗女士曾向信访部门提出,区卫健局作为相关医务人员的主管部门,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请求重新进行调查、处罚。10月20日,临桂区卫健局回复,卫健局对罗女士信访事项高度重视,其中最后一点提到,根据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意见书的要求,该局已重新进行调查处理,该案正在调查取证过程中。

12月11日,罗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近日,行政复议重新审理一案有了新进展。她于12月8日收到了临桂区卫健局12月5日作出的案件查处回复。卫健局在回复中表示,“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桂林二附院存在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和未按规定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的违法行为事实。本案已于2023年11月23日调查终结。”

▲临桂区卫健局对案件查处的回复

此外,临桂区卫健局在回复函中表示,经承办机构合议和党局组会对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该局于12月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4.5万元,并责任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于相关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本局已另案调查处理,依据司法鉴定结果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对于这一处理结果,罗女士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案涉相关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执业规范的情形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罗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全面比对了医院病历等资料,发现桂林二附院可能存在病历造假等问题,“医师周某某在《麻醉复苏记录》里写孩子完全清醒,又在卫健局询问笔录中说孩子术后没有醒,二附院医生也亲口说孩子没有醒,且病历多处前后矛盾。造成孩子脑瘫的手术情况目前仍是一个谜。”

罗女士介绍,小源目前状况仍不乐观,“强直,整天哭喊。怕孩子喊岔气,有生命危险,一刻都不能离开人。”罗女士表示,她这辈子只想好好照顾小源。等到小源的医疗鉴定结果出来后,她准备报警,要求相关违法人员负刑事责任,通过司法的途径继续维护孩子的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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