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集团(青海盐湖集团简介信息)

 2023-09-17  阅读 11  评论 0

摘要:今天给各位分享青海盐湖集团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青海盐湖集团招聘信息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盐湖集团前任总裁是谁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Qinghai Salt Lake Industry Group Company Limited)是青海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省属企业,公司位于中国最大的

今天给各位分享青海盐湖集团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青海盐湖集团招聘信息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盐湖集团前任总裁是谁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Qinghai Salt Lake Industry Group Company Limited)是青海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省属企业,公司位于中国最大的干涸内陆盐湖-察尔汗盐湖,是中国最大的钾肥工业生产基地,是青海省四大优势资源型企业之一,也是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内的龙头骨干企业。

公司名称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文名

QingHai Salt Lake Industry Group Co.,Ltd

成立时间

1996年

总部地点

青海省格尔木市

经营范围

化学制品制造业

公司简介经营范围公司概况资源情况管理团队组织机构所获荣誉TA说参考资料

公司简介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原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是1997年8月25日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9月4日,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1年5月9日,公司名称由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QING HAI SALT LAKE POTASH CO.,LTD.变更为Qinghai Salt Lake Industry Co., Ltd.,股票简称由盐湖钾肥变更为"盐湖股份"。

经营范围

氯化钾(化肥)、硫酸钾、碳酸钾、金属镁、氯化镁、氧化镁、氢氧化镁、纯碱、PVC、合成氨、尿素、氯化铵、氯化锂、碳酸锂、钠浮选药剂、ADC发泡剂、乌洛托品、光卤石、低钠光卤石、联二脲、氢氧化钾、甲醇、次氯酸钠、盐酸、液氯、硫化钠、农用硝酸钾以及塑料编织品的制造和销售;钾盐露天开采;建设监理,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不含特种设备),出口自产的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要的原材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酒店和物业管理;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杂货、仓储、计算机系统工程建设、软件开发、硬件销售、维护、计算机耗材销售、技术培训、有色金属、建材、钢材的销售、房屋租赁、劳务服务。[1]

公司概况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盐湖集团,英文全称QingHai Salt Lake Industry Group Co.,Ltd,证券代码 000792,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是青海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省属企业,公司位于中国最大的干涸内陆盐湖-察尔汗盐湖,是中国目前最大的钾肥工业生产基地,是青海省四大优势资源型企业之一,也是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内龙头骨干企业。

公司历史

公司前身为青海钾肥厂,1996年作为青海省的首批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进行了公司制改造,更名为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实行母子公司的组织结构,与所属各公司之间为资产纽带关系,各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是决策和资产中心,各公司是成本和利润中心。盐湖集团1997年将氯化钾生产经营主业重组为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盐湖钾肥”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8年公司成功地按照“加强控制、加快发展”的工作思路,实现了三年扭亏目标。

公司上市

青海盐湖集团张振杰判刑几年

被判入狱24年。

张振杰原是新航机舱服务人员部门监督,负责机舱人员津贴发放的行政工作。他在今年6月30日在高庭承认失信罪,被判入狱24年。

青海最大的钾肥厂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查询青海本地宝得知,青海最大的钾肥厂是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是青海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省属大型上市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

青海国泰盐湖是国企吗

不是。青海国泰盐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青海省海东市,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农业用硫酸钾镁、钙镁磷肥、钙镁磷钾肥、钾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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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青海钾肥厂,1996年作为青海省首批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进行企业转型,更名为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中国最大的内陆干盐湖察尔汗盐湖,是青海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省级企业,中国最大的钾肥工业生产基地。

2.中国,青海省四大优势资源型企业之一,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龙头骨干企业。 2017年12月26日,比亚迪宣布成立“青海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后比亚迪与盐湖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年产3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该项目已获得青海省经信委备案,总投资48.49亿元。

一:盐湖股份的生产经营情况

1.1996年盐湖集团成功开发反浮选冷结晶技术,1996年实现年产40万吨的扩能改造,使盐湖集团氯化钾产能达到50万吨,实现了第一次跨越。盐湖集团的发展。

2. 2000年,青海百万吨钾肥项目被列为国家西部大开发首批十个项目之一,也是十个项目中唯一的产业化项目。 2000年5月开工建设,2005年生产钾肥90万吨以上。 2006年达标达产,产量达到105万吨。 2007年,盐湖集团生产氯化钾195.98万吨,销售钾肥186万吨,实现氯化钾销售收入36亿元,实现利润20亿元,利税4.2亿元。 2009年,盐湖集团生产氯化钾222万吨,销售钾肥208万吨,实现氯化钾销售收入55亿元,实现利润28.98亿元,上缴税金6.8亿元(不含税)。

二:盐湖股份的发展历程

1.公司前身为青海钾肥厂。 1996年,作为青海省首批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公司改制为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实行母子公司组织架构,并拥有资产链接与其关联公司的关系。

2.每家公司独立运作,对自己的盈亏负责。集团公司是决策和资产中心,各公司是成本和利润中心。 1997年盐湖集团将氯化钾生产经营主营业务重组为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盐湖钾肥”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1998年,公司按照“加强控制,加快发展”的工作思路,成功实现了三年扭亏为盈的目标。

盐湖股份重组什么时候开始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或“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盐湖股份管理人(内容详见2019年9月30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公司依法履行职责,稳步推进各项重整工作。2020年1月17日,盐湖股份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分别表决通过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内容详见2020年1月17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2020年1月20日,西宁中院裁定批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终止盐湖股份的重整程序。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各项执行工作正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进展

因《重整计划》已获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后续,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重整计划》执行。

(一)继续筹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工作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盐湖股份现有总股本278,609.06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9.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64,678.61万股股票。管理人就转增股本事宜持续开展相关筹备、办理工作,并于日前陪同西宁中院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资本公积金转增手续。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3月30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 2020年3月31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执行《重整计划》的需要,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故对本次转增的股本,不再对公司股票进行除权处理(内容详见2020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二)抵债股票登记工作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相对应的股票将登记至债权已经西宁中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部分债权人的债权金额未经最终确定的,其相应的预计可受领的股票将预留至管理人证券账户,待债权确认后再行分配。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19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1. 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且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20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一)至(五)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2)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

(4)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2. 法院已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公司顺利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若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公司仍存在被西宁中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2019年度业绩存在大额亏损的风险

2020年1月17日,公司管理人与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以30亿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盐湖股份的资产包,资产收购价格相较于盐湖股份账面值和评估值较低,由此将可能导致公司产生较大的资产处置损失,增加公司2019年亏损,对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造成大额亏损。具体损失目前暂无法确定,公司将严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损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内容详见2020年1月17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人与汇信资产管理公司签署资产收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计亏损在432亿元至472亿元之间(内容详见2020年1月11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11)。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青海盐湖集团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青海盐湖集团招聘信息、青海盐湖集团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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