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12月27日对开滦股份、控股股东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嘉颖予以通报批评。
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控股股东开滦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损害了公司利益;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嘉颖作为公司财务事务和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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