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脆脆(楼脆脆事件的感想)

 2023-09-21  阅读 13  评论 0

摘要: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楼脆脆,以及楼脆脆事件的感想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楼脆脆”到“楼歪歪”引发的思考并非偶然 深究“楼歪歪”事件不能止于偶然性 7月中旬的一场大雨后,四川成都“校园春天”小区原来距离就很近的两栋楼房居然微微倾斜,靠在了一起。两栋楼的业主们恐慌万分,因为害怕楼房倒塌,有人甚至准备了遗书。业主称肇事者是隔壁小区“德馨苑”,因为开挖基坑,影响了“校园春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楼脆脆,以及楼脆脆事件的感想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楼脆脆”到“楼歪歪”引发的思考

并非偶然

深究“楼歪歪”事件不能止于偶然性 7月中旬的一场大雨后,四川成都“校园春天”小区原来距离就很近的两栋楼房居然微微倾斜,靠在了一起。两栋楼的业主们恐慌万分,因为害怕楼房倒塌,有人甚至准备了遗书。业主称肇事者是隔壁小区“德馨苑”,因为开挖基坑,影响了“校园春天”小区楼房的稳定性。(8月18日《中国青年报》) 前有上海“楼脆脆”,后有成都“楼歪歪”,楼房安全问题牵动着公众的目光。无论是“楼脆脆”还是“楼歪歪”,都给高热的楼市敲响了质量的警钟。对这种“楼歪歪”倾斜的方式非常诧异,这到底是偶然的因素,还是必然的因素?笔者认为,深究“楼歪歪”事件不能止于偶然性。 “校园春天”小区住宅楼在成都,算是一幢建筑结构简单、技术要求不高的普通住宅楼,它竞然在交房不到5年整体倾斜。说明什么问题?在笔者看来,这不仅暴露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还显现出周围施工安全质量管理上的缺位。值得庆幸的是,“楼歪歪”事件中尚未发生人员伤亡。但面对“楼歪歪”事件,公众不会仅想知道“楼歪歪”的技术原因,更多的是想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类事故的更深层次的原因。 有人认为,“楼歪歪”事件具有极端个别性。不错,这样的楼房倾斜事件确实是极个别,不是每个地方都会发生的,除了2005那年地铁4号线开挖至近黄浦江段时发生地基下沉造成几栋楼房倾斜的严重事故之外,极少发生如此离奇的“楼歪歪”事件。 在笔者看来,偶然倾斜的“楼歪歪”事件不排除其必然性。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楼歪歪”事件虽属个别,但个别之事绝非偶然。某一事件发生总是“偶然”,然而“偶然”多了就成了“必然”。偶然性中隐藏着必然性,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任何偶然性都服从于内部隐藏着的必然性,没有脱离必然性的偶然性。 不止是楼房质量问题,近年来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连续发生了如湖南凤凰沱江大桥垮塌、杭州地铁地面塌陷、湖南株洲高架桥坍塌等重大责任事故,事故发生的原因都属于人为的责任事故,并不是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故。“楼歪歪”事件在建筑工程中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虽然是个别的,但是违规违章行为、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则是大面积的存在。正如有律师所言,“楼歪歪”事件应该先弄清房屋倾斜的原因,进而确定法律责任,笔者认为这是比较客观理性的善后方式。 英国君主立 *** 体的理论奠基人霍布斯在《利维坦》中写道:“不带剑的契约不过是一纸空文,它毫无力量去保障一个人的安全。”但愿“楼脆脆”、“楼歪歪”事件之后,我们的职能部门在楼房安全契约上也能配上一柄利剑,以此维护和捍卫业主应得的权益。 “楼歪歪”倾斜虽然扶不起来,但是,它以整体倾斜的方式拷问我国的楼房工程质量监管制度,对于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向国人尤其是向建筑行政管理机关的高层领导敲响了警钟,具有积极的警示作用

楼脆脆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豆腐渣工程”的根源有哪些呢?因素固然很多,最主要的有几点:

一是反科学抢工。明明要两年才能干完非要压缩到一年完工,中国人好象很喜欢这样干。什么“大干三十天、确保任务完”、“出大力、流大汗,干群同心争奉献”、“决战三天不睡觉、国庆完工放鞭炮”等等,你都在用吃奶的力气拼命了,还顾得上施工质量吗?真应验了一句顺口溜“上级放个屁,下边跑断气”。然而中国有句古话叫“欲速则不达”,施工速度虽然快了,可忙了半天却是个“豆腐渣工程”,这错到底该记在谁的头上?

二是资金不到位。这种现象在建筑行业比比皆是,明明只有一千万元资金,却要上报立项一亿元的工程,用发包商的行话说“慢慢筹吧”。于是开工不久的工程由于资金不到位,要么暂停施工,要么由承包商自己垫支,发包商再慢慢还。这种方式导致的必然后果是偷工减料,甚至滋生腐败,因为找人还钱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中标的施工单位或厂家在骑虎难下之际,哪还能想到“建优质工程”诺言?  

监管

对于公共工程的质量监管,作为真正的业主——当地民众往往不在场,他们对 *** 的工程招标、工程验收过程缺乏监督权与话语权,对在工程质量监管上失职的公共部门缺乏责任追究权,这种权利缺失又反过来促使人们淡漠了对公共工程质量的监督热情与问责自觉。

楼脆脆的上海楼脆脆

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内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全部倒塌,由于倒塌的高楼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事故并没有酿成特大居民伤亡事故。但是造成一名施工人员死亡。

事故发生后,上海市委、市 *** 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当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组建由市建设交通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发生倒塌的一栋13层在建住宅楼由上海众欣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开发商为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栋楼整体朝南侧倒下,13层的楼房在倒塌中并未完全粉碎,楼房底部原本应深入地下的数十根混凝土管桩被“整齐”地折断后 *** 在外。该小区现场施工的工人称,死者是6月27日早上到倒塌大楼安装门窗的。另一位工人早上5时30分正在距倒塌大楼20多米处工作,他亲眼目睹了大楼倒塌的过程:“一开始看到大楼向南倾倒,不到半分钟,就整个儿倒了下来,工人们都拼命往外逃。”工人朱师傅说,当时他正在距离大楼20多米处的地方捆扎钢筋。“我抬头一看,这栋楼正向南面倾倒,我看情况不妙,拼命往边上逃。”

居民薛阿姨说,当天早上5时37分左右,她还在睡梦中,感觉到床体在震动,当时还以为是地震。 6月27日上午9时15分许,救护车已到达现场,消防人员从倒塌楼房中抬出一名工人,该工人已宣告不治。警方透露,在事故中丧生的工人为安徽籍民工,事发时正在楼里取工具。

与工地临近的一学校已经进行了紧急疏散,附近小区的135户居民也已被疏散,有关部门在闵行区罗阳小学设立了临时安置点,安置此次事故中受影响的居民。

当天下午2点30分许,罗阳七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开始统计转移安置的名单,将居民从罗阳小学安置点转移到附近的酒店。每天每户安置费100元,每顿餐饭标准10元。 可能存在“偷工减料”现象

2009年6月27日,已从事土木工程研究53年的工程院院士、东南大学吕志涛教授对上海13层楼房倒塌事件感到震惊。吕教授表示“不太可能吧”。随后他仔细分析了几张楼房倒塌的图片。“简直不敢相信,13层的楼房连根拔起,整体倒塌,却没有散架。从1956年开始研究房屋结构到现在,还没有见过房子这么倒下的。”吕教授感到不可思议。“如果经过正常的设计、施工,根本不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从图片上分析,唯一能解释的理由应该是在房屋设计或施工的重要环节出了问题,而且很可能在打地基时出了问题。但8幢房子中另外7幢暂时没问题,原因一时很难说。”由于没有到现场勘查,吕教授表示不宜过早下判断,但据他猜测,施工方很可能偷工减料了。

上海楼房倒塌事故

在大城市,小高层、高层建筑林立,上海楼房倒塌事件引起部分身居高楼市民的担忧。有网友猜测房屋倒塌是否因为这幢楼房位于河畔?此话一出,网友们纷纷担忧起自家的房子。吕教授认为这种猜测毫无根据,上海楼房倒塌只是偶发事件。高层建筑的设计、施工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只要基础打得牢,施工过程中按部就班符合规定,房子不管在不在河边,正常情况下,造得再高也倒不了。

2009年6月27日,同济大学相关专业的教授也表示,在建楼房整体倒塌的事情一直较为罕见,尤其是在上海。他表示,这种高层建筑的桩基都会深达20-30米,并且都是钢筋混凝土建成,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倒塌。该教授认为,从技术上讲,这栋楼必须全部拆除掉,并且查明倒塌原因。如果要在此地重建楼房,必须重新做设计,并考虑地质方面的情况。 在2009年7月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事故调查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总工程师江欢成说,事发楼房附近有过两次堆土施工:第一次堆土施工发生在半年前,堆土距离楼房约20米,离防汛墙10米,高3到4米。第二次堆土施工发生在6月下旬。6月20日,施工方在事发楼盘前方开挖基坑,土方紧贴建筑物堆积在楼房北侧,堆土在6天内即高达10米。

专家组成员、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技术总监顾国荣说,第二次堆土是造成楼房倒覆的主要原因。土方在短时间内快速堆积,产生了3000吨左右的侧向力,加之楼房前方由于开挖基坑出现临空面,导致楼房产生10厘米左右的位移,对PHC桩(预应力高强混凝土)产生很大的偏心弯矩,最终破坏桩基,引起楼房整体倒覆。

针对部分桩基是空心水泥管的疑问,江欢成表示,空心桩是很好的桩型,节省材料,垂直承载力很强。同时,从设计角度来说,建筑物通常不依靠桩基来抵抗水平推力。 网友对此原因十分不满,故非议颇多:

(1) 中国惊世大发现,环保拆楼法:十米堆土拆楼法!

(2) 节能环保政策贯彻的很好很彻底

(3) 给我一堆黄土 我能推倒一栋大楼!

(4) 专家快帮帮我,我家边上正在造13层楼。估计比这土堆重,我现在都不敢住了。

(5) 人从土堆边经过,岂不是要被推倒?

(6) 如果照专家的理论,挖地铁不知道要倒多少房子

(7) 有一市民想在泰山脚下盖一栋房子,当时有砖家说:你不可在此地盖房子,市民问,为什么呢?砖家说:因房子后边山太高,在水平力的作用下房子肯定会倒塌。市民不听砖家劝说,房屋盖好后,果然倒塌。损失惨重....

(8)1楼:比萨塔斜了几百年了,咋还不倒呀

2楼:因为旁边没有“10米土堆”啊

(9)1楼:看FLASH,防汛墙没倒,楼倒了  2楼:防汛墙是超标工

程 哦耶 原因一:建地下车库导致

楼房倒下的南侧地面下方,原本是一个在建地下车库,土建已基本完成,防汛墙边的大量渣土就是从这里挖出的。有人分析猜测认为,很有可能是地下车库挖得过头了,一旁的楼房地基松垮后,房子就倒了。

原因二:防汛墙损毁导致

2009年6月26日,距离倒塌楼房百米远的该小区范围内一堵长70多米的淀浦河防汛墙发生损毁。现场勘查,损毁原因很可能与渣土重量过大,造成地面沉降后挤压防汛墙体有关。

2009年6月27日临河的这排小高层与淀浦河防汛墙之间仍然堆积着大量渣土。不过,倒塌事故发生地和防汛墙损毁地中间有百余米的距离。

对于防汛墙导致楼房倒塌的说法,网友handson021在搜房网 *** 称,自己是学结构设计的,防汛墙的问题是借口,房屋设计时要考虑沉降的,包括不均匀沉降,如果与防汛墙有关,那么倒塌的方向应该是向着防汛墙方向,但是实际却是相反的。

原因三:房子有质量问题

网友handson021怀疑该房的基础施工有问题。还有建筑业内人士在看了现场图片后分析认为,最有可能是地基出现问题,因为莲花河畔景苑所在的区域属于上海流 *** 较严重的区域,如果没有牢固地基,很容易引起房屋倾斜。该人士认为有可能是对土芯取样出现问题,导致设计存在偏差;或者是打桩不深、水泥标号等存在问题,因为地桩的水泥有高标要求,如果没有达到会发生断裂。 “莲花河畔景苑”,系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该 *** 资金800万元,持有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莲花河畔景苑”原定于2010年5月交房。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介绍说,莲花河畔小区楼房一直销售得很好,据说几乎全部销售出去了。她交款时的价格还在1.2万-1.3万元每平方米,最近已经涨到了1.7万-1.8万元。

楼盘总面积为65666平方米,共有629套房源,房型以66平方米的1房和93-103平方米的二房为主。截至6月27日,该楼盘共计售出489套房,累计合同均价为14297元/平方米,其中2009年5月销售出186套房。 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一个在建的13层楼全部倒塌,事件发生以后,上海市委市 *** 领导迅速作出重要的批示,要求上海的各个建筑管理部门、安监局、闵行区的 *** 有关部门和专家立即成立了联合调查小组,彻底查清事故的原因,并从规划和施工许可,招投标资金的管理,施工图的审核等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并依法法作出严肃的处理。

2009年06月28日上午,上海市建筑管理部门发出紧急通知,立即要求对全市的建筑工程进行全面的普查。据了解,在建住宅楼的开发商是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公司,它的资质有效从00年10月1号到2004年的12月31号,即开发商的资质已经过期,目前 *** 相关部门也停止了该楼盘的销售,至于目前的事故的原因还在核实当中。

据有关质检和调查部门初定:上海楼盘倒覆事故诱因之一是工地过高堆积建筑土方。

在大楼倒覆的前一天,由于工地施工造成大量堆土,附近的淀浦河防汛墙曾出现了70余米塌方险情,有关方面连夜组织抢险工作。发生事故后,现场依然可以看到防汛墙边的堆土高达一层楼,部分防汛墙断裂,向河边移出数十厘米。“这是否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事发当天,有关部门表示“尚不能确定”。不过,当天就有专家表示,“这可能是原因之一”。因为堆土过高可能压迫地基,导致地下土层移位、沉降,楼房地桩承受不了而断裂。

2009年8月12日,闵行区检察院对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志琴等7名责任人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同时被批捕的另外6人为: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秦永林,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张耀杰及工作人员夏建刚、陆卫英,无业人员张耀雄和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莲花河畔景苑”总监理乔磊等。

2010年2月1日上午9时整,上海闵行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在该院的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倒楼事件”的7名直接责任人。 莲花河畔景苑除了倒覆的七号楼以外,其他在建的还有10栋楼。截止到2009年06月27日晚上6点钟,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覆的7号楼以外其他在建的10栋楼均没有发现倾斜以及沉降的问题。目前,以上海建筑科学院、上海市地质勘察研究院为主体的权威部门也已经进行了一个前期的检测,对周边发生事故的周边小区,道路还有地下的煤气管道,电缆水管检查,确认是否出现渗透,断裂,移位的问题。据了解,目前完全符合安全的标准,发生再次灾害的可能性比较小。

目前,抢险施工队正在集中精力清理现场的土方,回填基坑,消除隐患,还将对其余的10栋楼以及沿线的防汛墙,周边居民的房屋、管线等进行不间断的监测。

上海塌楼事故死者家属与善后人员发生冲突

2009年7月4日7时40分许,该倒楼事故中死者肖德坤之母在闵行区虹梅南路莘朱路口西侧与梅陇镇 *** 负责事故善后处置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进而引发肢体冲突。

闵行分局梅陇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民警赶赴现场处置。考虑到现场围观群众较多,影响交通,加上死者家属当时情绪激动,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双方人员劝至派出所调解接待室内了解情况,并安排人员为双方人员制作询问笔录。

死者家属离开派出所时情绪平稳,该事件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上海塌楼事故死者家属获赔77.5万

2009年7月7日下午2时左右,肖德坤的父亲透露,当天上午儿子生前工作的装潢公司已答应赔偿,并表示家属已愿意签署赔偿协议。

2009年7月7日下午5时,这家装潢公司一位王姓负责人说,双方已经在梅陇镇司法人员的调解下签署了赔偿协议,并由肖德坤的父亲亲自签字。具体赔偿金额为77.5万元。

对主要人员的判决结果

在2月11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秦永林有期徒刑5年、张耀杰有期徒刑5年、夏建刚有期徒刑4年、陆卫英有期徒刑3年、张耀雄有期徒刑4年、乔磊有期徒刑3年。不过,截至目前,秦永林、陆卫英、张耀雄3人已提请上诉。

3月1日,倒楼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原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阙敬德及该公司董事张志琴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审理。据悉,阙敬德及张志琴被指控涉嫌贪污4246万元,同时,张志琴还被控挪用莲花河畔景苑4.4亿元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置于个人账户及重大责任事故两项罪名。 据《上海商报》报道,2009年6月29日,闵行莲花河畔景苑发生倒楼事件。2010年5月30日是小区集中交付新房的最后一天,售出的437户房屋中已有421户业主办妥了交付手续。小区业主已协商决定,小区仍以莲花河畔景苑命名。“重生”后的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内,原先倒覆的7号楼处已被改造成一片大面积的绿化水景,还配有喷泉等各种景观设施。据万科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小区建筑面积有42000平方米,先前倒覆楼区域的面积为6000平方米,已全部用于绿化建设,因此小区绿化率从36%提升至37%。此外,楼盘的外立面和内部装饰都比过去有所提升,比如门厅外立面加铺了大理石,门厅增加了吊顶和镜面墙等等。

按照之前的购房合同规定,小区的物业费为每平方米1.59元,但万科物业的收费是2.5元以上。因此,在小区业委会成立之前,其中的物业费差价由小区开发商梅都公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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