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网站12月28日消息,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补充完善了煤矿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形成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及其他应列入重大隐患的情形的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9日。
附件: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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