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公司发积分代替工资劳动部门回应:将调查涉事公司 具体是什么情况

 2024-01-02  阅读 10  评论 0

摘要:【江苏一公司发积分代替工资,劳动部门回应:将调查涉事公司】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是什么情况!12月26日,上游新闻对求职者遇到“发积分不发工资”一事进行了报道,引发广泛关注。有人感到震惊:“以积分代替工资的做法,让人感到匪夷所思。”还有人提醒:“在求职或工作时或多或少都会碰到一些不寻常的规定,一定要擦亮眼睛,维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r

【江苏一公司发积分代替工资,劳动部门回应:将调查涉事公司】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是什么情况!

12月26日,上游新闻对求职者遇到“发积分不发工资”一事进行了报道,引发广泛关注。有人感到震惊:“以积分代替工资的做法,让人感到匪夷所思。”还有人提醒:“在求职或工作时或多或少都会碰到一些不寻常的规定,一定要擦亮眼睛,维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涉事公司“发积分不发工资”引发热议。图片来源/网络

12月27日,苏州市吴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将对涉事公司进行调查。劳动者工资应当按月足额发放。如果该公司以一定要盈利之后再支付工资,且盈利过程超过一个月,那么拖欠工资的行为涉嫌违法,我们将进行处理。如果涉事公司设计的规章制度违法,我们也将责令其予以纠正。”

12月26日,上游新闻在《江苏一机器人公司发积分代替工资?公司称“融资到位补发工资”,劳动部门称可举报》报道中披露,涉事公司《积分制度》载明:“创业团队或公司授予所有专职或兼职参与公司发展或帮助公司发展的公司员工,或外部协助人积分。全职参与公司事务,按日授予100积分。每月授予积分后,每‘3000积分’折算一个整月工资。积分授予本月无法兑换积分为现金的,第2个月以1.1倍兑换,第3个月以1.2倍兑换,第4月以1.3倍兑换……直至第11个月以2倍兑换。”积分兑换现金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公司达到盈亏平衡后,实现年度盈利即利润为正;二是公司现金流具备相应的积分兑换能力,并对公司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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