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瑾(谢家瑾中国物业协会)

 2023-09-12  阅读 10  评论 0

摘要: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谢家瑾,以及谢家瑾中国物业协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浅谈物业管理论文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对物业进行维护、修缮、管理,对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交通、消防、环境卫生、绿化等事项提供协助管理、服务的 *** 活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谈物业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浅谈物业管理论文 范文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谢家瑾,以及谢家瑾中国物业协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浅谈物业管理论文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对物业进行维护、修缮、管理,对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交通、消防、环境卫生、绿化等事项提供协助管理、服务的 *** 活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谈物业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浅谈物业管理论文 范文 一:城市社区物业管理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长,社区物业管理也迅速发展。然而,越来越多的问题突显出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使得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在市场化日趋成熟的大环境下缺乏一个明确的发展方向,进而难以取得突破性发展。为此,对我国城市社区物业管理中现存问题展开深入挖掘,探寻问题形成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探索优化我国城市物业管理的解决 措施 ,对促进我国城市社区物业管理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城市社区;物业管理;业主

1我国城市社区物业管理现存问题

1.1城市社区物业管理 企业管理 能力有限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区物业由于起步较晚其发展相对滞后,加上国内物业管理方面人才匮乏,致使城市社区物业管理企业大多管理能力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房地产开发商三者关系处理不到位。其二,将物业管理的重点放在对外宣传上,而自身实际管理 经验 的累积和管理相关设施发展与宣传相悖,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城市社区物业管理企业高科技管理设施逐渐成为摆设,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1.2服务观念落后

我国城市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观念落后,致使我国城市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难以显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我国城市物业管理主观原因致使其行业 *** 存在偏差。我国城市物业管理企业没有找准行业 *** ,将自己 *** 为管理者,而不是服务者。这是因为物业管理企业自身服务观念落后,没有认识到物业管理的职能是服务。由于这种错误的行业 *** ,致使我国城市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差。其二,前期物业定价过低、后期业主拖延或拒缴物业费等客观因素致使我国物业管理企业难以提供优质服务。而业主一旦拖延或拒缴物业费,物业管理企业就会更加消极懈怠,极大打击物业管理的服务意识,难以提供优质的服务,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制约了我国城市物业管理整个行业的发展壮大。

1.3业主思想观念存在误区

我国城市物业管理行业飞速发展,多数业主的消费理念相对落后,仍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大包大揽免费午餐的状态,尚未形成“等价交换”的消费理念。此外,多数业主对物业都缺乏正确认识,自律性差,一味追求“低价格,高服务”。不少业主都存在拖延或拒缴物业费现象,降低了物业管理企业收费率,降低了物业管理人员服务的积极性,同时也影响了更多社区居民的利益。

2我国城市社区物业管理现存问题的原因

2.1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由于我国城市社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赋予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高,使得业主大会在实际运作中谈判处理社区物业管理问题难度增加,协调成本逐步增长,业主大会难以充分发挥其职能。此外,针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其实际运作中难以做到“民主、公开、公平”,导致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并不能完全代表广大业主利益。也正是由于我国城市社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的建设力度较弱,尚未出台具有针对性、地方性的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致使社区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二者之间的权、责、利关系不明晰,对于二者之间出现的纠纷,也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处理办法。究其根本,主要是由于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社区物业管理行业也飞速发展,而与社区物业管理行业发展速度相比我国出台的有关社区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难以同步,从而制约其发展。

2.2市场机制不够完善

近些年,我国物业管理行业飞速发展,逐渐成为我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起步较晚,市场机制尚不完善,使得业主跟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处于无休止的纠纷中。市场机制的不完善,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环境下物业管理体系的发展和完善,物业管理企业缺乏一个良好的监督环境,以及招投标的标准化、透明化程度低,致使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使得物业管理行业在市场经济的发展活力不足。另外,由于监管机制体制的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职能和责任难以充分履行,加剧了物业管理市场的混乱。也正是因为市场机制不完善,导致物业管理缺乏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使得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建设不完善,进而导致物业管理企业在实际运作中不规范,管理水平低下。基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不规范操作,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业主的不满,进一步影响了业主参与自治的积极性。

2.3社区业主自治程度不够难以满足现实需求

按照我国 传统 文化 ,老百姓花掉毕身积蓄购买商品房就是为了安居乐业寻找归属感。但是面对与物业管理的纠纷得不到解决,让很多业主对物业管理行业失去信心。一方面,业主缺乏自治观念。有些小区几年没有举行过业主大会,各家自扫门前雪,对与自身利益无关的物业管理事务莫不关心。业主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业主委员会也就无法成立。在面对利益受到侵害时,缺乏良好的 *** 渠道 。其次,不少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不规范。业主委员会应该是由业主大会公开选举而来,但是不少小区从选举到后期的管理运作都极为不规范。业主委员会不能代表业主利益甚至还和物业管理企业共同侵害业主利益。一部分小区业主委员会虽然是正规流程选举而来,而业主委员会成员管理能力缺乏,在帮助业主 *** 过程中力不从心。这些情况都让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3优化我国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对策

3.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虽然在我国发展了多年,但是相关法律法规还是滞后。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之间发生纠纷,往往没有详细的法律法规提供法律依据导致纠纷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妥善解决。根据物业管理的特点,主要从两方面来完善法律法规。一方面要健全地 方法 规。我国各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差异很大完全依靠国家制定的法规往往不能解决实际纠纷。根据各地方实际情况来制定物业相关规定,在物业管理过程中才能更加切合实际解决物业纠纷。如:收费原则、收费标准、服务构成、管理方式等细节上的问题都要有详细的法规来规范,这样才能使出现纠纷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制定完善的投标制度。当前物业管理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业主不能自主选择物业公司。完善投标制度,通过业主大会来公开选择广大业主青睐的物业公司。一旦达到自由选择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为了获取市场必然要极力提供良好服务得到业主口碑,获得良好的公众印象。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才能促进物业公司服务观念的改变以及管理能力的提高,最终得到长足发展,同时业主也得到良好服务和避免纠纷。

3.2认清行业本质找准行业 ***

首先,要处理好物业管理者与业主之间的 *** 。物业管理者在业主面前,既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也不是卑微受气的“仆人”。对于物业管理者,应该将自身 *** 为服务者,因为物业管理本质上是服务业。每一个物业从业人员都应该遵守职业道德,认真为业主提供服务,以及不断提高自身物业管理能力。遇到业主问题要耐心解决,时刻把自己 *** 为一个服务者。对于业主,也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能把物业管理者当作自己的仆人,通过正规流程去处理物业问题,而不是通过威胁和拒绝交物业费等方式来“ *** ”。其次,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之间的 *** 。开发商与物业应该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才能出现共赢的局面。一些开发商对房屋建造偷工减料等等,导致后期物业公司难以应付,这使物业公司失去管理信息和业主纠纷不断。一些物业公司为了获得市场,前期给开发商报出过低的物业费用吸引业主购买商品房,但在后期却无法按预期提供服务,最终只会纠纷不断。优质小区建设规划,会给后期物业管理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纠纷,提供一个良好的服务平台,并能使开发商获得公众的信任与支持。

3.3完善相关 规章制度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招标制度,做好事前监督。在确定由哪家物业公司入驻社区参与物业管理之前,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招标制度来选择符合要求的优质的物业管理公司。公平公开的招标制度,让更多的物业公司参与竞争从而促进物业公司自我提高和为业主提供更优质服务。通过严格的招标制度和招标流程来筛选合格的物业公司,是对业主负责同时也是对物业管理行业负责。其次,初始物业公司选择市场化。在实际物业管理过程中,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关系往往非常暧昧甚至物业公司是开发商下属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和开发商应该是合同关系。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销售过程时,物业公司提前入驻社区,往往这个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之后又缺乏自由选择物业公司的体制,导致物业和业主纠纷不断。最后,建立完善的业主投诉制度。近年来的物业纠纷越来越多,业主利益受到侵害时没有畅通的投诉渠道和完善的投诉制度只能采取 其它 不理想的 *** 方式。如此一来,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纠纷就得不到妥善解决从而恶性循环。纠纷得不到妥善解决,让业主对物业管理行业失去信心从而不愿意交物业管理费。最终导致物业管理企业得不到良性发展。

3.4完善监管机制,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首先,要加强物业公司资质审核监督。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信用度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核,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入物业管理行业。这既是保障业主的利益,也是保障物业管理行业的利益。其次,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竞争规范化监督。当前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不少物业公司为了夺取市场,不顾市场规律,承诺过低的物业费,入驻社区后又不能盈利从而通过降低服务质量违规收费等方式来保证自身利益,最终导致业主不满,从而纠纷不断。同时恶意低价竞争和乱收费扰乱了物业管理市场,破坏了物业管理行业形象。最后,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规范化监督。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而来,代表广大业主利益的业主代表。 *** 加强对其监督管理,使其规范化运作真正代表广大业主利益。

作者:谈丽艳 单位:长江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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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物业管理论文范文二:保障性住房后期物业管理问题及对策

摘要:住房保障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近年来,保障性住房建设日益规模化,但是在国家 *** 高度重视,大量的保障性住房投入使用后,后期物业管理过程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物业管理部门与住户间的矛盾横生,十分不利于保障性住房的良性运行。有针对性地根据部门主管、物业管理和住户三大主体探究保障性住房后期物业管理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 *** 策略,对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的“绿色”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后期物业管理;河南安阳市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为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快速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新就业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逐步改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推进河南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自从2011年以来,河南省多次出台了关于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建议和意见:2011年12月21日《河南省人民 *** 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方式、审核机制、售后管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2012年河南省 *** 出台《关于加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入住管理的指导意见》颁布,要求逐步降低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同时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2013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2015年《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实行配售的措施,这些都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制度保障。由于 *** 的积极作为,河南省的保障性住房已经形成了以廉租房和公租房为主体,经济适用房、两限及定向安置房等为补充的多元化体系。保障性住房的后期运营管理主要包括:准入退出、租金收缴、物业管理、社区文化建设、配套设施经营等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规定,“保障性住房小区可以实行住户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也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提供物业服务”,对保障性住房后期物业管理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本文基于对安阳市的保障性住房后期物业管理的实证研究,对保障房后期物业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做出较为详尽透彻的分析,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策略,这将促进安阳市保障房后期物业管理的进一步完善;而且,通过改善住房条件和环境,切实解决目前居住在保障房内群体的后顾之忧,也有利于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幸福指数;同时增加普通群众对后期物业管理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对有效降低后期管理过程中的阻力,促进保障房后期物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问题解读

(一)从部门主管方面发现的问题

对于保障性住房部门主管,主要是以访谈的形式进行,谈及保障性住房不少主管表示正在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对于后期管理这部分,将会继续沿用 *** 委托物业进行管理的形式开展,但其中也暴露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问题。第一, *** 的资金压力过大。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资金、房租以及配套设施经营收益。随着房屋规模扩大,包括行政人员、管理人员等费用开支扩大,而 *** 仅向民众收取金额很少的房租及物业费,随着时间的推移资金的压力就越大;第二,有些官员怕担责任搁置手中的房源,使保障房不能发挥它应有的功效;第三,居民的资产审核困难及退出意识淡薄。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金融信用体制和居民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个人收入和金融资产不公开透明,缺乏有效的收入监控手段和相关的调查统计手段。当资产审核时出现漏洞,导致有些保障房内居住的是有房有车以及将房屋租售的业主,违背了设立保障房的初衷。此外,保障房退出机制中的奖惩措施力度不明显,关于退出概念模糊,缺乏激励机制,导致住户一旦居住在保障房内就不想退出,居民自愿退出的动力严重不足。

(二)从物业方面显示的问题

问卷上涉及物业的问题主要包括是否有物业进行管理、物业人员的从业素质如何、是否对物业管理情况满意及主要提供的服务这四题。在安阳市三个不同档次小区中收回的220份有效问卷中得知,156份(70.91%)小区没有专门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64份(29.09%)设置物业管理的小区中有127份(40.2%)问卷结果表示从业人员素质一般,有84份(38.18%)表示对物业的管理满意度是一般,主要提供的服务有设置门岗、打扫卫生、公共设施维护和园艺绿化管理。调查的结果说明了四个问题:第一,物业提供的服务范围太狭窄,仅限于简单的日常服务,并且住户反映小区安全管理不到位,多发生电瓶车失窃案件,门卫进出没有严格把关导致小区内人员混杂,居民的日常安全得不到保障。第二,物业的小区绿化没有规划到位,并且出现轿车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的现象。第三,物业工作效率较低,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如房顶漏水、管子阴水、没暖气等问题没有及时得到回复。第四,缺乏针对性的物业,应根据保障房业主不同需要,不同消费水平制定切合实际的服务业务,做到服务细致化。而与物业管理人员的交谈中发现有些小区居民没有及时缴纳物业费,导致物业工作不能如期及时开展,管道使用期为2年,屋面等使用期为5年,到达一定期限后的维修费、人工费等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业主认为物业为了节省开支减少成本而降低服务质量,拒交物业费。解决两者直接的矛盾是目前物业工作的重点,既要保证服务质量又要建立合理机制鼓励民众积极主动缴纳物业费。社区有开展志愿服务站、节日文艺汇演以及读书平台等工作,但大多数居民并没有很好地参与其中,缺少主人翁意识,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是小区中一员,不能积极主动的参与社区文化建设。

(三)从住户满意度方面反映的问题

问卷主要从住房概况、物业管理、配套设施、社区建设以及相关政策和退出机制六个方面分析不同住房情况的住户对于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中不足及态度观点。在220份有效问卷中70份为廉租房住户,147份为经济适用房住户,3份为公租房住户。主要反映的有以下五个问题:第一,保障性住房所在小区普遍存在公交交通不便,缺乏健身器材以及公共活动场地,社区医疗不健全,社区超市物价偏贵等问题。第二,在邻里关系这方面,27.5%的居民选择一般,表示需要加强邻里交流和社区文化建设以及培养社区居民的团结友爱、邻里互助意识。当谈及志愿服务不少居民表示没有参加过社区的志愿活动,如果有条件将非常乐意参与其中,尤其是“以工代费”愿意参加社区劳动来抵消物业费。第三,在后期管理模式这题28.5%的居民选择了希望住户和物业自行结合管理,20.9%选择 *** 及相关部门主导,说明住户参与管理的意愿还是很强的,只是缺少一个平台。此外,目前没有物业管理的保障房小区居民表示,之前在小区内有物业进行管理,但由于第四,36.4%的住户表示对保障房相关政策不太了解,并且50.6%表示不了解投诉举报方式也从来没有举报过,少数住户表示举报过但并未得到回复,物业退出管理。这表明 *** 及社区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没有一个公开透明的渠道,真正的让民众表达心声,让权力行使在阳光下。第五,多数居民在退出机制这一部分表现出强烈的意愿即不会退出保障房,说明 *** 在这方面的引导不够,没有让民众建立一个正确的就业观,通过自己的努力提早退出保障房。

三、 *** 策略

(一)部门主管方面

对于部门主管方面的问题,首先应采取措施“开源节流”,对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 *** 指导价,降低 *** 财政资金的压力,一方面,通过适当的梯度在一定范围内提高租金以及配套设施的承包费用,增加保障房管理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可在社区居委会组织下由承租人参与物业管理、自我服务,精简物业管理人员的规模,实行竞争性激励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其次,对于住建厅的相关工作人员加强监督,同时健全公示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保障房资源的浪费,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用,切实保障住房困难户解决住房问题;最后,对于住户资产审核困难以及退出意愿淡薄的问题,应该成立 *** 部门人员和物业管理人员相结合的工作小组,确定明确指标,定期入户核查,而且要加大宣传力度,使住户对退出机制加强理解,严格按照资产审核标准和退出稽核标准对不愿主动退出但是不符合保障房入住资格的人员实行强制性退出,同时,建立周转房或周转金制度,在执行强制退出时,提供其他租金较低的公租房给住户或为其提供周转金,助其在社会上租房。

(二)物业管理方面

物业管理公司在对保障房小区进行管理时,应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尤其是安保措施,要切实维护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就近原则”接纳本小区内部人员(承租人)参与民主管理,平时注重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办事人员的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对住户反应的问题要有专门工作人员整理记录并及时予以解决,要使小区住户对物业管理加强民主监督,健全小区住户的申诉渠道。另外,物业费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建立合理机制鼓励民众积极主动缴纳物业费,并结合住户的住房状况分层分阶段收取,不能任意更改收费标准。加强住户与物业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商,使管理信息公开化,缓解两大主体间的矛盾。此外,物业管理人员要鼓励小区住户积极主动的参与社区文化建设,使其增强主人翁意识。

(三)住户方面

首先,住户是保障性住房管理的关键元素,保障房后期物业管理的发展需要住户积极支持配合管理工作的开展,民主参与管理,积极建言献策,增强自身的主人翁意识。调查发现,多数住户愿意以“以工代费”形式参与社区管理抵消物业费,所以开展社区内部相互帮扶,不仅可以增进邻里间的关系,而且还可以减轻物业管理的工作压力,对于社区和谐建设也大有裨益。不仅如此,对于流动性强,劳动强度不大,不需要固定人员的工作岗位,可以吸纳大学生志愿者或者社工人员参与其中,有效整合可以利用的人力资源,在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过程中是一项积极而有意义的尝试。关于退出机制,要加强住户对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相关政策的了解,自愿选择有利的主动退出策略,促进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合理公平实施。

作者:王净净 郭晓晴 单位:河南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郭林,张学峰.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后期运营管理的现存问题与 *** 之道———基于河北省的经验分析[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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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对谁有约束力

据建设部总经济师谢家瑾介绍,《物业管理条例》所确立的七项基本制度是:

一、业主大会制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并存,业主大会决策、业主委员会执行。

二、业主公约制度。业主公约是业主共同订立并遵守的行为准则,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三、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提倡业主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物业承接验收制度。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应当与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有关资料。

五、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

六、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七、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90年末有物业法吗?

好像没有。2003年才颁布。

物业管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是2003年6月8日正式开始实施; 在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公布了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版本;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2007年3月16日,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所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更改。

另当时的中国物业协会官方(当时协会会长是谢家瑾),比较提倡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意识。所以当时也将物业管理企业改为物业服务企业。

拓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04 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

二○○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

《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 ***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 *** 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删除第十条第二款。

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将第十二条修改为:“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 *** 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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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孙峻,刘于鑫,姜雯,黄铭. 物业管理与资产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发展模式的选择[J]. 建筑经济,2009,(8).

[37]刘芳. 物业管理委托的法律思考[D]. 华侨大学: 华侨大学,2006.

[38]物业管理 顾问先行——北京大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推出物业顾问和物业管理双轨制[J]. 北京房地产,2004,(8).

[39]胡俭. “物业管理”更名“物业服务”[N]. 扬州日报,2007-10-02(A01).

[40]佟义民. 非完全市场化物业管理模式的应用与实践——西坝办公大楼的物业管理机制[J]. 中国三峡建设,2000,(1).

[41]陈晓萍. 关于调整物业管理行业税收政策的建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行业发展研究中心《物业管理行业税负问题研究》课题组转交全国人大代表陈晓萍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的建议件[J]. 中国物业管理,2009,(3).

[42]刘志峰. 建立规范、诚信、和谐的物业管理市场——建设部副部长、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名誉会长刘志峰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J]. 中国物业管理,2006,(8).

[43]谢家瑾. 抓住机遇 迎接挑战 共同推进物业管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设部总经济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家瑾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J]. 中国物业管理,2006,(8).

[44]周维. 发展写字楼物业管理品牌 提升写字楼物业管理品质——本刊在京举办写字楼品牌物业管理座谈会[J]. 中国物业管理,2007,(4).

[45]学习贯彻《物权法》,构建和谐物业管理——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学习贯彻《物权法》构建和谐物业管理专题报道[J]. 中国物业管理,2007,(5).

[46]谢家瑾. 物业管理师制度是物业管理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写在全国首批物业管理师大会召开之际[J]. 中国物业管理,2007,(12).

[47]吴世彬. 从物权视角解析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以南京东渡房地产公司与中北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纠纷为例[J]. 长白学刊,2008,(2).

[48]规范物业管理活动 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刘志峰副部长在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J]. 城市开发,2003,(9).

[49]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J]. 中国物业管理,2005,(11).

[50]夏文才. 全面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规范发展物业管理行业工作——谢之平谈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工作[J]. 现代物业,2003,(11).

我国经济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的策略?

尽管自去年以来,我国制止房地产泡沫的呼声越来越高,但继续推动房地产业发展的既定方针始终没有动遥今年以来,国家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谢家瑾司长在不同场合一直强调指出,下一阶段,仍要搞活市场,进一步启动住房消费;要把搞活房地产市尝启动住房消费作为落实十六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

据了解,建设部去年以来,针对我国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嘲有点热”的情况,已率先发出预警,对房地产市场开始了宏观调控。

需要指出,扩大内需和预防泡沫两项工作并不矛盾。正如谢家瑾司长指出,中央把住宅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应该是有需求的增长。

她说,地方 *** 希望通过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来拉动经济增长,这是好事。作为主管部门,一定要将好事办好,关键是要在认真分析市场的基础上,切实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

她认为,有些地区在市场不活的情况下,人为地加快住宅与房地产业的增长速度,其结果只能是增加不合理空置,导致房地产的“虚热”。

据悉,国务院领导已经批示,要求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作为今年国务院专项整治的重点。

整顿、规范是今年房地产市场开展工作的主线。

记者从大量的地方动态中获悉,当前,国内众多省市正积极落实中央精神,采取了一系列使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措施。请看:———安徽、辽宁等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及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现已着手编制本地区房地产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开发计划,以此来控制新开工总量和开发规模。

———山东省积极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库制度。

———厦门市建委、房地局建立了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将出让土地、商品房供销情况以及在建商品房信息向社会公示,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投资、消费者理性消费。

———广东省江门市建设、计划、规划、国土等部门联合对房地产市场实施总量控制、规模控制、项目布点控制,对空置房量大的开发企业,下达消化空置商品房指标,未能完成任务的,不得参加土地竞拍,规划、计划、建设部门不予审批新项目。这些措施和制度的实施,对于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海南省积压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延长到2004年底,并扩大到广西北海市。

———广东、上海、浙江等地陆续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对于限制资金实力不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开项目,防止投机、炒作和楼盘“烂尾”等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谢家瑾司长指出,今年上半年建设部将完成房地产市场预警体系研究,并选择已开展预警体系研究的5-6个城市试运行;年底前,在35个大中城市和部分有代表性的城市 *** 使用,以便 *** 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宏观调控。各地要以预警体系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将当地房地产市场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投资、住房消费者理性消费。

目前,经国务院同意,建设部已会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建立了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全国房地产市场形势,加强对重点地区市场运行状况的监测和调控工作的指导。

谢司长还表示,各地要在认真分析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合理控制新开工项目。空置量较大和上升过快的地区,要从严控制增量土地供应和存量土地开发,控制新建高级公寓、别墅、高档 *** 设施等项目。

她说,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城市,在审批城市总体规划时要增加居住用地的比例,确保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用地的供应;对房价收入比较高的城市,要控制高档商品房开发,增加经济适用住房和低价位商品房供应;尽快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标准、面积控制标准以及购买对象的审核部门、审核程序,确保经济实用住房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中低收入家庭。今年,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

过去5年,全国城镇住宅竣工面积约34亿平方米(2002年按竣工面积7亿平方米估算),约5亿平方米的危旧住房得到改造,近5000万个城镇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年均住宅竣工面积达到6.8亿平方米,是改革开放以来年均住宅竣工面积的2倍以上。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由1997年的17.6平方米,提高到2002年的22平方米左右,户均住宅建筑面积可达到70平方米,可满足居民基本居住需要。住宅功能、配套设施水平也有明显提高。

1998年以来,城镇住宅与房地产投资占GDP的比重由1997年的不到 6%,增加到7%-7.8%之间,并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每年拉动GDP增长1个百分点以上,带动了几十个相关产业的产出增加。个人住房支出大幅上升,对扩大居民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2001年,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交易额达3675亿元,是1997年的 4.54倍;35个大中城市居民购买存量住房交易额786亿元。再加上其他形式建房中的个人投入,当年全国城镇个人住房支出总额达7500亿元以上,可带动相关消费近万亿元。

20多年来,我国居民住房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还是与“基本小康”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低水平的发展。据 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我国城乡人均住房0.78间(其中城市0.75间、镇和乡村0.79间),仅有45%的家庭有3间或3间以上住房(接近人均1间房,其中城市31%、镇41%、乡村48%);城乡住房成套率约67% (其中城市71%、镇6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仍占9.1%,约3091万户,其中城市和镇约1520万户、涉及城镇人口近5千万。家庭洗澡等卫生设施较差,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作燃料的家庭仅27.5% (其中城市72%、镇44%),其他为柴草和煤炭。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居住质量,任务十分艰巨。

从全国看,供求总量基本平衡,供应结构渐趋合理,住房品质有较大提高,商品房销售价格走势与整体经济状况基本吻合,没有出现大起大落,呈现理性、健康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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