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税收政策(以土地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税务问题)

 2024-01-17  阅读 10  评论 0

摘要:大家好,小空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以土地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税收政策,以土地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税务问题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大家好,小空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以土地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税收政策,以土地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税务问题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2、  你公司以土地入股行为应当视同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

3、  土地增值税实行“先税后证”,必须完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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