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餐饮(昆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2023-09-21  阅读 9  评论 0

摘要: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昆明餐饮,以及昆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9)第一条 为了防治餐饮业造成的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餐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昆明餐饮,以及昆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9)

第一条 为了防治餐饮业造成的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的食堂依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餐饮业,是指以从事饮食烹饪加工和消费服务经营活动为主的行业。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 *** 应当加强对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考核、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将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涉及餐饮业污水、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等排放、收集、处置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第六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业经营者的工商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建立餐饮业经营者的数据清单和动态管理数据库。

城镇排水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餐饮业排水许可管理,并建立检查记录档案。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餐饮业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对违法占道经营依法进行处理。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 餐饮业经营者是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开展污染治理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餐饮业产生的环境污染行为,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第八条 严禁在下列区域或者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等污染的餐饮业项目:

(一)居民住宅楼;

(二)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

(四)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展览馆等的主体建筑;

(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出入滇池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的禁建区。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餐饮业项目,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在餐馆建成并投入经营活动前,登录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如实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投入经营活动前经营者、经营项目、经营面积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对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第十条 餐饮业经营者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按技术规范建设相应的隔油、隔渣等预处理设施,并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城镇排水设施未覆盖的区域,应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餐饮业经营者对污水(预)处理设施定期清疏、维护,保证正常运行。第十一条 餐饮业经营者排放油烟、废气的,应当按规范设置集气罩、排风管道和排风机,并采取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等措施,达到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禁未通过专用烟道、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油烟,严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油烟。第十二条 餐饮业经营者应当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保证噪声排放和振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第十三条 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按规定将餐厨垃圾交由取得许可权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存放、日产日清。第十四条 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定期清洗维护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并建立维护台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严禁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第十五条 严禁在县(市、区)人民 *** 禁止的时段和区域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第十六条 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优先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使用重油、燃煤、各种可燃废物等高污染燃料及其炉灶。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由县(市、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四项规定的,由县(市、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防治餐饮业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对滇池水体的污染,保护和改善昆明市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促进本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餐饮业是指从事饮食服务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第三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和水源保护区内的餐饮业,适用本办法。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依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 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按规定的审批和管理权限,对辖区内餐饮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工商、城管、滇管、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从事餐饮业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餐饮业进行检举和控告。第六条 新办餐饮业经营场所的选址(点),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严禁在下列地点新办餐饮业:

(一)居民住宅楼内;

(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餐饮业项目,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余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餐饮业项目方能建设。

在居民小区内新办餐饮业项目,建设单位在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征求居民小区管理部门的意见。第八条 餐饮业项目,应当配置下列防治污染的环保设施:

(一)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配置规范化的隔油设施。日排废水30立方米以上的需建设规范化排污口;

(二)配置废气(油烟)净化装置和专门的油烟排气筒,油烟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自身建筑物1.5米以上,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排气筒周围半径10米以内有建筑物的,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附近最高建筑物1.5米以上;

(三)对产生噪声的设施,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业项目,防治污染的环保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经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领取《排污许可证》和其他相关证(照)后,才能正式营业。

现有的餐饮企业未配置本条规定的环保设施的,应按照本条规定进行治理,20平方米以下的煮品店可以不执行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第九条 计划、规划、土地、建设、滇管、卫生、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意见作为办理项目审批或者备案审查事项的前置条件。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许可证》年检不合格的餐饮企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在《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年检时不予年检。第十条 餐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产生的外排废水必须经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规定;

(二)产生的废气(油烟)必须经处理后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规定,油烟需通过专门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排放标准,参照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执行;

(四)产生的废弃物要做到分类收集,定点存放,日产日清;产生的废油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严禁向下水道、河道及街面倾倒废弃物;

(五)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泡沫塑料餐饮具和不可自然降解塑料袋;在禁煤区范围内严禁使用非清洁燃料;在滇池、阳宗海流域严禁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六)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年检。因经营范围、规模发生变更导致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变化的,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办理报批手续;

(七)依法缴纳排污费。第十一条 现有的餐饮业,达不到本办法第八条(一)、(二)、(三)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达标的,责令停业。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规定的管理权限,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停止建设或者使用,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治理或改正,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完成的,责令停业;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责令其清除,并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的,责令限期缴纳排污费;逾期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可责令停业。

昆明咖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有哪些店

咖啡店和餐饮店。昆明咖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8日,注册地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南强街。该 *** 是的单位有餐饮有咖啡店和餐饮店。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餐饮企业管理、国内贸易、物资供销、正餐服务、快餐服务、小吃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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