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公示失信人(铁路公示失信人名单简介)

 2023-09-15  阅读 8  评论 0

摘要:今天给各位分享铁路公示失信人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铁路公示失信人名单查询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铁路公示失信人受到什么惩罚?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对特定严重失信人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乘坐火车。相关主体从限制乘火车人员名单中移除后,不再对其采取限制乘火车措施,具体移除办法如下:(一)行为责任人发生

今天给各位分享铁路公示失信人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铁路公示失信人名单查询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铁路公示失信人受到什么惩罚?

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对特定严重失信人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乘坐火车。相关主体从限制乘火车人员名单中移除后,不再对其采取限制乘火车措施,具体移除办法如下:

(一)行为责任人发生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行为第1~3、7条的,各铁路运输企业限制其购买车票,有效期为180天,自公布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计算,180天期满自动移除,铁路运输企业对其恢复发售车票。

(二)行为责任人发生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第4~6条的,各铁路运输企业限制其购买车票。行为责任人补齐所欠票款后(自补票次日算起),铁路运输企业恢复发售车票;行为责任人补齐第一次所欠票款一年内。

三次及以上发生上述4~6条行为的,行为责任人补齐所欠票款90天后(含90天),铁路运输企业恢复发售车票,不补齐所欠票款,铁路运输企业不对其恢复发售车票。

(三)其他领域产生的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的相关人员名单,有效期为一年,自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一年期满自动移除;在有效期内,其法定义务履行完毕的,有关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铁路总公司移除名单。

扩展资料:

关于失信人的限制范围:

1.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2.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

3.查处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

4.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

5.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

6.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

7.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

对上述行为责任人限制乘坐火车。

参考资料:央广网-  铁路公示31名失信人名单 将限制购买车票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意见

5月1日起特定严重失信人将被限制乘坐火车

在火车上以各种理由阻拦车门,吸烟因此触法警报器等新闻让我们知道文明的重要性,从今年5月1日起,在火车上一旦发现影响动车运行和运营的行为,将被限制乘坐火车。

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做出规定。

问:哪些人是严重失信人群?

答:扒火车门、抽烟、逃票、倒卖车票、老赖等都属于严重失信人群。

限制乘坐火车范围包括两类情况。

一种是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行为的人,像此前发生的扒火车门、抽烟就属于这种情况,另外一种是其他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人,大多数说的是老赖,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包括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以上座位。

问:失信人限制多久?

答:扒车门、吸烟等行为半年内不能买票;一年内逃票三次、补齐票款且3个月内不能购票。

规定中有相对应的移除机制,通俗地说,就是限制时间。发生不同的情况,被限制的时间不同。举个例子,如果市民、旅客,出现扒车门、吸烟、倒卖车票等情况,限制时间为180天,也就是半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期满后会恢复发售车票。

而发生逃票、冒用身份证购票、伪造身份证乘车等行为,分为三种情况对待。逃票补齐票款,可以恢复发售;发生多次逃票,一年内发生三起这样的行为,补齐票款后,90天内都不能买票;不补齐票款,就一直不能购票。而针对老赖,规定明确指出,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的相关人员名单,有效期为一年,自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一年期满自动移除;在有效期内,其法定义务履行完毕的,有关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铁路总公司移除名单。

问:限制名单如何公示?

答: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在12306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发布。

规定中对于发生失信行为人的名单,各铁路运输企业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在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发布。

名单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为公示期。公示期内,被公示人可通过铁路12306 *** *** 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公示期满,被公示人未提出异议或者提出异议经审查未予支持的,各铁路运输企业开始按照公示名单执行惩戒措施。

7月失信黑名单来了!这些人将无法乘火车、坐飞机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7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及公告情况说明

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以及各部委联合签署的备忘录,现就7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公示及公告事宜说明如下:

一、7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7月底,各部门共签署51个联合奖惩备忘录。其中,联合惩戒备忘录43个,联合激励备忘录5个,既包括联合激励又包括联合惩戒的备忘录3个。

根据各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规定,相关部门认定并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7月份,相关部门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新增693,803条,涉及失信主体639,289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374,102家,自然人265,187人。7月份退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主体166,530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44,142家,自然人122,388人。

二、受托公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

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发改财金〔2018〕384号)和《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发改财金〔2018〕385号),本月新增因符合以上两个文件明确的严重失信行为而限制乘坐火车严重失信人439人,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623人。

其中,铁路总公司提供432人,主要涉及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不补票等。将限制乘坐所有火车席别。

民航局提供616人,主要涉及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等。将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

*** 提供7人,均涉及逾期不履行证券期货行政罚没款缴纳义务。将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包括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以上座位)和民用航空器。

上述名单(见附表1)于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第一个工作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发布,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为公示期,公示期内,被公示人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公示期满,被公示人未提出异议或者提出异议经审查未予支持的,开始受到相关限制。

三、重点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告信息

针对法院执行、市场监管、税收征管、进出口、涉金融、统计、农民工权益等重点领域的失信问题,有关部门通过机制化共享公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等,加大对重点领域失信问题的惩戒、警示和治理力度。

失信被执行人:本月新增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58,110条,涉及失信主体305,156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40,327家,自然人264,829人。本月退出失信被执行人主体138,495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16,884家,自然人121,611人。依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有关部门将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限制融资等惩戒措施。

工商吊销企业:本月新增工商吊销企业332,882家,退出27,038家。依据《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有关部门将对吊销企业负责人实施在法定期限内限制担任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从事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等惩戒措施。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本月新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企业1,164家,退出161家。依据《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发改财金〔2016〕2798号),有关部门将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限制取得 *** 供应土地,依法禁止参加 *** 采购活动,依法依规限制 *** 性资金支持,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

海关失信企业:本月新增海关失信企业25家,退出40家。依据《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427号),有关部门将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在一定期限内依法限制参与 *** 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参与工程等招投标,暂停审批与失信企业相关的科技项目等惩戒措施。

涉金融领域黑名单:本月新增涉金融领域黑名单主体400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42家,自然人358人。依据《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454号),有关部门将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限制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限制发行企业债券及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限制取得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限制获得认证证书等惩戒措施。

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本月新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29家。依据《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发改财金〔2018〕1862号),有关部门将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实施限制取得 *** 性资金支持,暂停审批科技项目,认证机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认证证书等惩戒措施。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本月新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100家。依据《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058号),有关部门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主体实施依法暂停审批其新的重大项目申报,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 *** 补贴资金,依法限制、暂停或取消政策性资金、 *** 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在一定期限内依法禁止其作为供应商参与 *** 采购活动等惩戒措施。

四、关于失信风险提示

上述公示及公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是经有关部门严格按规定和程序认定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希望公众知晓,并在工作生活和经营活动中,注意识别失信主体,慎重选择合作对象,切实防范信用风险。公众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了解合作对象是否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降低因对方失信而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

公示及公告对象对公示及公告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直接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存在信息错误的,经认定后,“信用中国”网站和有关部门将及时予以纠正。

失信主体应立即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并积极通过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接受信用修复培训等方式进行信用修复,主动改善信用状况,为顺利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附表:

(一)失信联合惩戒公示名单

(二)失信记录较多的重点联合惩戒失信企业公告名单

(三)涉及金额较大的重点联合惩戒失信企业公告名单

(四)涉及严重危害或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联合惩戒对象公告名单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2019年8月1日

铁路公示失信人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铁路公示失信人名单查询、铁路公示失信人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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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失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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