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宁夏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宁夏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24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宁夏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张宏年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3月至2020年4月,张宏年利用担任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卫市政府副市长,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请托,为其在承揽工程、申请企业项目补贴、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所送钱款折合人民币共计620.8305万元。
2021年5月至2023年1月,张宏年退休后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请托,利用原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向国家工作人员打招呼,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申报项目补助资金、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所送现金人民币共计93万元。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张宏年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宏年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尤其是对财产的处置、是否构成自首等情况进行了充分辩论。张宏年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版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资料均为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交流使用。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