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摊派(乱摊派是什么意思)

 2023-09-20  阅读 12  评论 0

摘要:今天给各位分享乱摊派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乱摊派是什么意思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为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下简称三乱)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廉政建设,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各级人民 *** 及其财政、物价、经贸、计划、法制等部门,必须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收费、罚款、集资、募捐等

今天给各位分享乱摊派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乱摊派是什么意思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下简称三乱)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廉政建设,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各级人民 *** 及其财政、物价、经贸、计划、法制等部门,必须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收费、罚款、集资、募捐等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预防和制止三乱行为。

审计部门依法对收费、罚款、集资、募捐等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监察部门依法对收费、罚款、集资、募捐等行为,实施行政监察,并负责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查处三乱行为的工作。第三条 除法律、法规和省人民 *** 规定之外,任何地方、部门和个人均无权设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之外,任何地方、部门和个人均无权设置罚没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无偿地、非自愿地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授予罚款权的行政机关和收费单位必须到同级财政、物价和法制部门办理《河北省收费许可证》(以下简称《收费许可证》)和《罚没许可证》后,方可收费、罚款。第五条 收费单位必须配备专、兼职收费人员,在收费区域内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持证收费。

行政执法人员行使罚款权,必须向相对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有关罚款规定。

收到费款、罚款后,必须向相对人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者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罚没专用票据,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者收费专用章和收费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个人印章或者签名。第六条 下列行为属于乱收费行为,必须禁止:

(一)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

(二)无《收费许可证》收费的;

(三)收费单位被撤销或者收费项目被撤销、废止后不终止收费的;

(四)不持证收费或者不按规定公布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的;

(五)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国家机关在职责范围内办理公务收费的;

(六)在国家和省人民 *** 规定之外,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并从中收费的;

(七)将国家机关职能转移、分解到下属单位或者经济实体,进行 *** 服务的;

(八)国家机关在发放证照及办理有关手续时,收取抵押金或者保证金的;

(九)利用职权或者垄断地位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强行服务收费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收费行为。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乱罚款行为,必须禁止:

(一)超越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擅自设立罚款项目、提高罚款标准、扩大罚款范围、超越法定期限的;

(二)无《罚没许可证》擅自罚款的;

(三)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罚款处罚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有关罚款规定的;

(四)罚款数额较大,不制作处罚决定书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罚款行为。第八条 下列行为属于乱摊派行为,必须禁止:

(一)除法律、法规和省人民 *** 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集资的;

(二)除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紧急情况外,要求单位和个人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的;

(三)除法律、法规和省人民 *** 规定之外,无偿借调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行业主管部门强行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参加各种 *** 培训或者购买不需要的技术业务资料或者器材的;

(五)凭借职权强行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订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省人民 *** 规定的摊派行为。第九条 财政、物价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行为进行定期审验。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执行罚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财政、物价部门报送收费、罚款情况统计表,提供帐册和专用票据。第十条 罚款和按国家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的行政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和罚款收入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上缴同级财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和私分。

暂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和事业性收费,按《河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管理。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 ***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不得给执行罚款单位下达罚款指标;不得将罚款收入与单位经费划拨挂钩;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提成。

执行罚款单位不得给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指标;不得将罚款收入与个人奖金、补贴收入挂钩。

乱摊派是什么意思

摊派意思是按比例分配,由众人或各方面分担。乱摊派意思是: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文件规定的,没有政策依据、被摊派人不该承担的费用,采取强行摊派或者变换名堂、强词夺理、或者利用手中的职权来进行摊派。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发布《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的通知规定:

第十八条 经审计机关确认为摊派行为的,审计机关应当通知摊派单位停止摊派行为,并限期退回摊派的财物;期满不退回的,审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摊派单位的开户银行从其有关存款中扣还。

摊派财物已不存在而无法追回时,审计机关可以通知有关部门扣缴相当于所摊派财物价值的款额,或采取其他经济补偿措施。

第十九条 对摊派单位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监察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对控告、检举、揭发和 *** 摊派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应当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乱摊派、乱收费的,能起诉吗?

行政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乱摊派,乱收费,是违法行为,当事人是可以向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纪检、物价部门投诉的。

如果当事人选择起诉,依法是可以的,但费时,费力,且相对效果不一定好。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 *** 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 *** 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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