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切断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包括哪些)

 2023-09-15  阅读 12  评论 0

摘要:今天给各位分享紧急切断装置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紧急切断装置包括哪些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压力容器的主要安全附件包括哪些?其各自作用是什么?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包括直接连接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 *** 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链锁装置、液位计、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维护与保养:1、安全阀——按照操作规程每或几手搬安全阀手防阀芯发粘连或锈死。2、压力表——

今天给各位分享紧急切断装置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紧急切断装置包括哪些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压力容器的主要安全附件包括哪些?其各自作用是什么?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包括直接连接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 *** 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链锁装置、液位计、测温仪表等。

安全附件维护与保养:

1、安全阀——按照操作规程每或几手搬安全阀手防阀芯发粘连或锈死。

2、压力表——必须按规定安装表弯表阀设备安装室外要经检查表弯内液体否结冻防压力表失灵。

3、 *** 片——基本用维护。

4、紧急切断装置——按照操作规程定期进行达紧急切断装置设定参数操作检验紧急切断装置靠性。

5、安全链锁装置——按照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链锁装置检验检查安全链锁装置否靠。

6、液位计——安装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液位计放空操作。

7、测温仪表——发现异应立即检测、校验或更换。

压力容器是一种能够承受压力的密闭容器。压力容器的用途极为广泛,它在工业、民用、军工等许多部门以及科学研究的许多领域都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中以在化学工业与石油化学工业中用最多,仅在石油化学工业中应用的压力容器就占全部压力容器总数的50 %左右。

扩展资料:

压力容器的内部或外部承受气体或液体压力,并对安全性有较高要求的密封容器。早期的化学工业,反应压力多在10兆帕以下。但合成氨和高压聚乙烯等高压生产工艺出现后,要求压力容器的压力达100兆帕以上。随着化工和石油化工等工业的发展,压力容器的工作温度范围越来越宽,容量不断增大,有些还要求耐介质腐蚀。

不同的焊接方法有不同的焊接工艺。焊接工艺主要根据被焊工件的材质、牌号、化学成分,焊件结构类型,焊接性能要求来确定。

要确定焊接方法,如手弧焊、埋弧焊、钨极氩弧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等等,焊接方法的种类非常多,只能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确定焊接方法后,再制定焊接工艺参数,焊接工艺参数的种类各不相同,如手弧焊主要包括:焊条型号(或牌号)、直径、电流、电压、焊接电源种类、极性接法、焊接层数、道数、检验方法等等。

进行材料代用时, 应根据实际用材情况对焊接工艺进行适当的调整,一般调整原则为:用高级材料替代低级材料时,实验和验收仍可采用低级材料的标准,不用提高标准;不同材料的耐高温性、韧度等性能不同时,进行最低水压实验时,其相应的温度也可能发生改变。

此时,要严格按 GB150 的相关规定执行;当板厚增加超过 GB150所规定的冷卷厚度时,一定要对筒体进行消除应力的热处理;钢板的厚度达到一定水平时,还需要进行超声探伤,必要时,提高水试验的压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压力容器

油罐车紧急切断筏操作和使用

一、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组成与位置

紧急切断装置一般由紧急切断阀、控制系统以及易熔塞自动切断装置组成。

(一)紧急切断阀

紧急切断阀又叫底阀,一般安装在罐体底部,连通或隔离罐体与外部管路,非装卸时应处于关闭状态。液体危险货物罐体可能包含多个独立仓,每个独立仓一般对应一个紧急切断阀(如图1所示)。

图1 罐体底部紧急切断阀示意图

1-输油管道          2-紧急切断阀        3-紧急切断阀开关控制气管

(二)控制系统

控制系统通过气动、液压或机械方式控制紧急切断阀的开闭,操作按钮至少两组,一组靠近装卸操作箱,包括每个紧急切断阀控制按钮和总控制开关(如图2所示)。另一组装设在车身尾部或驾驶室,为远程控制开关(如图3所示)。

图2 气动控制箱内的紧急切断装置控制按钮示意图

4-第二仓紧急切断阀开关控制按钮    5-第一仓紧急切断阀开关控制按钮    6-总控制开关

图3 装设在车身尾部的远程控制按钮

二、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作用

1、非装卸作业时,紧急切断阀处于关闭状态,即使输油管道碰撞断裂,罐内液体也不会泄漏。

2、装卸作业时,紧急切断阀处于开启状态,遇紧急情况时,可以人工关闭,防止罐内液体泄漏。

3、当环境温度由于火灾等原因升高至设定温度时(一般为75oC±5oC),阀内易熔塞融化,紧急切断阀自动关闭,防止罐内液体泄漏。

4、紧急切断阀外部应带有切断槽,当受到撞击时,紧急切断阀从切断槽处断开,防止罐内液体泄漏。

三、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阀装置使用和检查要点

(一)使用要点

1、谨记紧急切断阀在除装卸工作之外的所有情况下,都应处于关闭状态。

2、装卸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按照紧急切断阀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关闭紧急切断阀。

3、出车前,检查紧急切断阀有无腐蚀、生锈、裂纹等缺陷,有无松脱、渗漏等现象。

4、装卸作业时,若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关闭紧急切断阀。

5、运输过程中,及时检查确保紧急切断阀处于关闭状态。

6、罐体长期不使用,也应关闭紧急切断阀,以免因受长期压力、杂质沉淀等影响,造成阀体元器件损坏、泄漏。

(二)机动车检验查验环节检查要点

1、确认罐体上喷涂的介质名称是否与《公告》、《合格证》上记载的一致。

2、喷涂的介质与记载的内容一致,运输介质属于国家安监总局等五部委文件《关于明确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液体介质范围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135号)中列举的17种介质范围。检查其卸料口处是否安装有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阀是否有远程控制系统。

3、检查紧急切断阀有无腐蚀、生锈、裂纹等缺陷,有无松脱、渗漏等现象,检查紧急切断阀控制按钮是否完好。

4、检查紧急切断阀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没有关闭的要求当场关闭,并对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教育提示。

(三)路面执勤执法环节检查要点

1、检查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的标识是否符合GB7258规定,包括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灯、标志牌、车身标识及罐体上喷涂的罐体容积及允许运输介质的名称。

2、对喷涂的运输介质属于国家安监总局等五部委文件《关于明确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液体介质范围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135号)列举的17种介质范围,通过询问驾驶员、押运员和实车查看,确认罐体底部是否安装有紧急切断阀及紧急切断阀是否有远程控制系统。

3、检查紧急切断阀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没有关闭的要求当场关闭,并对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教育提示。

对重大危险源中的什么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分为生产单元与储存单元,生产单元按照切断阀来判断、储存单元是根据防火堤来判断分类。

控制重大危险源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控制重大危险源的目的,不仅仅是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而且是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将事故限制到最低程度,或者说能够控制到人们可接受的程度。

重大危险源总是涉及到易燃、易爆、有毒的危害物质,并且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生产、加工、储存超过了临界数量的这些物质。

由于工业生产的复杂性,特别是化工生产的复杂性,决定了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险源需要采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 *** 和四级,一级为更高级别。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请参照词条:重大危险源分级。

压力容器的紧急切断装置在哪个标准规范里面有具体要求?

你好,主要有以下要求: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9

8 安全附件

8.1 通用要求

(1)制造安全阀、 *** 片装置的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安全阀、 *** 片、紧急切断阀等需要型式试验的安全附件,应当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并且取得型式试验证明文件;

(3)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4)安全附件出厂时应当随带产品质量证明,并且在产品上装设牢固的金属铭牌;

(5)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与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

GB 18564.1-2006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 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 18564.2-2008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QC/T 932-2012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紧急切断阀

五部门要求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装紧急切断装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4〕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的教训,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4号)的要求,切实做好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有效减少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隐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和使用单位要认真做好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

(一)根据《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2006年11月1日以后出厂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应当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否则是不合格产品。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要制定详细的加装工作方案,采取发布公告或者逐车落实的方式,合理安排加装时间,按期分批通知罐车使用单位回厂免费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并承担由此支出的合理开支。罐车使用单位要配合罐车生产企业和改装企业做好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

(二)在销售合同或技术确认书中没有明确为运输液体危险货物但实际用于运输液体危险货物、没有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或者罐车生产企业已经倒闭的,以及2006年11月1日以前出厂仍在使用的、没有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车使用单位要出资委托符合条件的罐车生产企业或改装企业认定可以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并加装紧急切断装置。

(三)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和使用单位必须依据标准规范要求限期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应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紧急切断阀》(QC/T932-2012)的要求,加装要由改装单位重新设计核定后实施,并出具改装检验合格证明。

(四)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生产的罐车、改装企业改装的罐车要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车型。罐体容积、壁厚、允许装载的介质等应与该车型公告参数保持一致。未经过公告的车型不得生产或改装。

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要建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销售台账,一车一档,准确记录车辆设计、生产、安全附件加装、维修、买方信息等情况,确保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身份明确、可追溯。

改装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要依法经具备相应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资质(指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资质或压力容器汽车罐体检验资质,下同)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获得检验合格证明。

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使用单位要依法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以及道路运输证。

二、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法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的产品型号进行准入审查和公告;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改装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企业贯彻执行《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强制性标准要求,保证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装有紧急切断装置并质量合格。

(二)质检部门依法核发罐体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督促检验机构准确把握《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要求,严格落实强制性标准要求,严把检验关;具备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要根据标准要求,对液体危险货物罐体及其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情况进行检验,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检验通过。

(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要严格检查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是否安装紧急切断装置,自2015年1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安装的,不得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质检部门、公安部门要监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落实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要求。

(四)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年审工作。自2015年1月1日起,没有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年审一律不予通过,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五)各地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协调工业和信息化、质检、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辖区内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严格督查,集中进行整改,并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三、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使用单位和改装单位要切实加强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加装过程安全管理

(一)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使用单位和改装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针对涉及的液体危险货物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改装过程的安全管理,严控改装过程中的事故风险。

(二)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使用单位在委托进行车辆改装前,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进行倒空、置换、清洗工作,并检测分析合格。委托改装时要将车辆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种类、危险性、检测分析结果等相关信息向改装单位交底。

(三)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改装单位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完成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改装等工作,改装前要再次进行检测分析,依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等标准要求,加强动火及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改装工作的安全。

(四)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使用单位和改装单位应组织员工分别就倒空、置换、清洗和改装过程中涉及到的液体危险货物的危险性、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等进行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四、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要求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新生产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均应装有紧急切断装置,未按规定安装的,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6号)予以召回,并严格追究生产企业法律责任。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2015年1月1日起未按标准规范要求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对未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或紧急切断装置不合格但出具罐体检验合格证明的,对未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或无罐体检验合格证明但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交通运输部门年审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 有关部门应组织研究相应实施办法,大力支持本地区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本通知要求,强化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管理,提升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本质安全水平。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质检主管部门分别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对应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质检总局

2014年7月7日

压力容器中对紧急切断装置的安全要求是什么?

紧急切断装置应当从压力容器上拆下,进行解体、检验、维修和调整,做耐压、密封、紧急切断等性能试验。检验合格并且重新铅封方准使用。

紧急切断装置的检验包括外观、解体检查、性能校验和远控系统试验:

(1)检查紧急切断阀型式、型号、操作方式、公称压力、制造单位等,外观质量是否良好,对于无产品制造许可证或合格证的紧急切断阀不得使用;

(2)清洗解体检查阀体、无先导杆、弹簧、密封面、凸轮等有无损伤变形、腐蚀生锈、裂纹等缺陷;

(3)检查紧急切断阀装置控制系统的手摇泵、管路、易熔塞是否完好,有无损伤、松脱、泄漏等现象,钢索控制系统是否操作灵活可靠,到位等;

(4)油压式或气压式紧急切断阀应当在工作压力下全开,并且持续放置不致引起自然闭合,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5)紧急切断阀自始闭起,检查是否在5s内闭止;检查超过额定流量时是否自动闭止;

(6)按0.1MPa和罐体的设计压力进行气密性试验,保压时间应当不少于5rain;

(7)紧急切断远控系统控制试验在罐体气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检查其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紧急切断装置一般由什么组成

紧急切断装置应当从压力容器上拆下,进行解体、检验、维修和调整,做耐压、密封、紧急切断等性能试验。检验合格并且重新铅封方准使用。

紧急切断装置的检验包括外观、解体检查、性能校验和远控系统试验:

(1)检查紧急切断阀型式、型号、操作方式、公称压力、制造单位等,外观质量是否良好,对于无产品制造许可证或合格证的紧急切断阀不得使用;

(2)清洗解体检查阀体、无先导杆、弹簧、密封面、凸轮等有无损伤变形、腐蚀生锈、裂纹等缺陷;

(3)检查紧急切断阀装置控制系统的手摇泵、管路、易熔塞是否完好,有无损伤、松脱、泄漏等现象,钢索控制系统是否操作灵活可靠,到位等;

(4)油压式或气压式紧急切断阀应当在工作压力下全开,并且持续放置不致引起自然闭合,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5)紧急切断阀自始闭起,检查是否在5s内闭止;检查超过额定流量时是否自动闭止;

(6)按0.1MPa和罐体的设计压力进行气密性试验,保压时间应当不少于5rain;

(7)紧急切断远控系统控制试验在罐体气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检查其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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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切断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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