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房,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鞍山压力容器厂,压力容器厂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TSG R0004-2008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对产品出厂资料通用要求压力容器出厂时,制造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至少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1)竣工图样。
2、竣工图样上应当有设计单位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
3、若制造中发生了材料代用、无损检测方法改变、加工尺寸变更等,制造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单位书面批准文件的要求在竣工图样上清晰标注。
4、标注处应当有修改人和审核人的签字及修改日期。
5、竣工图样上应当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上应当有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和“竣工图”字样。
6、(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式样见附件C)、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主要受压元件材质证明书、材料清单、质量计划或者检验计划、结构尺寸检查报告、焊接记录、无损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及自动记录曲线、耐压试验报告及泄漏试验报告等)和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或者复印件、尺寸不小于铭牌的数码照片)。
7、(3)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8、(4)本规程3.4规定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
9、4.1.4.2 封头、锻件的产品出厂资料封头、锻件等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制造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文件。
10、4.1.4.3 现场组焊竣工资料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竣工并且经过验收后,施工单位除提供4.1.4.1和4.1.4.2要求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将组焊和质量检验的技术资料提供给使用单位。
11、4.1.5 设计修改制造单位对原设计文件的修改,应当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修改的书面证明文件,并且对改动部位作详细记载。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版权声明:本站所有资料均为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交流使用。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