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存虚假记载 未按规披露关联交易等违法,*ST天沃及相关责任人被证监会合计罚款740万元

 2024-01-07  阅读 8  评论 0

摘要:2023-12-28 08:00:27 *ST天沃12月27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依据规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王佐、林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司文培、俞铮庆、王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公司未及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
2023-12-28 08:00:27

*ST天沃12月27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依据规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王佐、林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司文培、俞铮庆、王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公司未及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依据规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易晓荣、彭真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综合上述二项:对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王佐、林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司文培、俞铮庆、王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易晓荣、彭真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经查明,天沃科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就天沃科技的上述违法行为,王佐、司文培、俞铮庆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就上述违法行为,林钢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就上述违法行为,司文培、俞铮庆、王煜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就上述违法行为,林钢、王煜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公司未及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就上述违法行为,易晓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彭真义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版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资料均为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交流使用。

原文链接:https://www.sast-sy.com/ea74eBz0CBwBQUgUB.html

发表评论:

管理员

  • 内容1434378
  • 积分0
  • 金币0

Copyright © 2022 四叶百科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ZFCMS 1.1.2

页面耗时0.0432秒, 内存占用1.68 MB, 访问数据库18次

粤ICP备210354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