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2月26日向金利华电及公司董事长韩长安、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韩泽帅、时任总经理杨帆、财务总监魏枫发出监管函。
公司子公司北京央华主要从事戏剧投资、制作及演出等业务。北京央华在自营或商演模式下签订包含多场演出的一轮次演出合同,每场次演出均单独售票,针对不同观众进行表演。北京央华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相关规定在每场次结束后确认收入,但实际直至一轮次演出结束后才确认收入,导致你公司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中部分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12月25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山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整改报告的公告》显示,整改前北京央华采用各场次一轮演出结束后确认演出收入的核算方法,2020年至2022年间一轮演出中部分场次因不可抗力而延期,出现跨年度确认收入的情形,整改之后收入核算方式改为每场次演出完成后确认收入,造成整改前财务报表数据存在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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