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登记。
1、凡户籍在本省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乡镇(街道)或当地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2、常住本省六个月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老人和外国老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等),到市、县(市、区)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办理《优待证》需交老年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1张,由工作人员当场填写《老年人申领优待证资料登记表》,经核对无误后,发给申请人《优待证》待领凭证。
(二)制作交付。
各市、县(市、区)老龄办对经审核符合办证条件的老年人的资料,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交付制证单位,制证单位须在收到办证资料20个工作日内完成《优待证》的制作,并送达市、县(市、区)老龄办。
(三)领发证件。
各市、县(市、区)老龄办在收到《优待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或直接发放给申请人。
河北省异地优待证办理流程
河北省异地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流程: 办理居住地优待证需先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建档立卡信息录入。
需携带资料:
1.居住地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2.户口簿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退役证或退伍登记表
5.入伍登记表(非必要项)
6.立功受奖证明(非必要项)。
待建档立卡完成后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优待证办理,需携带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白底登记照电子版
语音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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