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罪名的背后(间谍罪是什么)

 2023-09-18  阅读 15  评论 0

摘要: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间谍罪名的背后,以及间谍罪是什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力拓间谍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力拓案,是关于澳大利亚力拓公司四名员工的一起案件。2009年7月5日,胡士泰等四名力拓员工,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标志力拓案的正式开始。2010年3月22日,案件得以公开审理。2018年7月4日,力拓案中被判在华服刑的澳大利亚商人胡士泰刑满释放。2009年8月1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间谍罪名的背后,以及间谍罪是什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力拓间谍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力拓案,是关于澳大利亚力拓公司四名员工的一起案件。2009年7月5日,胡士泰等四名力拓员工,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标志力拓案的正式开始。2010年3月22日,案件得以公开审理。

2018年7月4日,力拓案中被判在华服刑的澳大利亚商人胡士泰刑满释放。2009年8月12日,中钢协常务副秘书长罗冰生对媒体表示,完全支持和拥护中国方面对涉案人员所采取的逮捕行动,并称该案为司法个案,不会影响中澳两国的正常贸易发展。

扩展资料

2009年7月5日,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等四名力拓员工,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

2009年7月9日,上海市国家安全局称,胡士泰等4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中国国家秘密。

2009年8月11日,胡士泰等四人被正式批捕时的罪名则降格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010年2月10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胡士泰等四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一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3月22日,四名因受贿及侵犯商业秘密罪被起诉的力拓员工承认受贿行为。昨日及前日,备受关注的“力拓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第一中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2010年3月29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力拓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四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到七年不等。

2018年7月4日,力拓案中被判在华服刑的澳大利亚商人胡士泰刑满释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力拓案

为什么会有间谍?它起源于何时?

间谍,是指遣往它国或地区的人员,主要进行窃取、刺探、 *** 机密情报及进行颠覆、破坏等活动。在中国古代文著《左传》中,就曾有夏朝利用间谍战胜敌军的记载,这说明至少在夏时,中国已经产生了间谍。春秋末期,孙武更是在《孙子兵法》中对间谍做了详细的阐述。

因为间谍要从事窃取、刺探、 *** 机密情报或颠覆、破坏的活动,所以间谍的综合能力要强。在中国的历史上,各朝的封建帝王都十分重视间谍的使用。他们投入了大量金钱,精选了各种人才,并设置了专门的训练、管理机构,通过使用各种手段,为他们进行向外扩张或巩固 *** 服务。春秋末期的著名军事、政治家孙武,在其著述的《孙子》兵法中阐述了间谍的作用和间谍的分类。他认为可以将间谍分为乡间、内间、反间、死间、生间五种。这五种间谍方法都有它们各自奇妙的功用,是国君实现其政治目的的一大法宝。孙武还提出进行间谍活动要任用具有高智商的亲信,如果高明的君主或者贤能的将军可以做到这一点,一定会获得成功的。他还强调要极端秘密地运用间谍手段,这可以说是最机密的事情了。那么中国的间谍究竟起源于何时?

据《战国策》记载,郑武公在讨伐胡族之前,通过利用敌方派来的间谍,麻痹了胡人,从而使他一举袭击胡族成功。故事内容大致是这样的:郑武公打算讨伐胡族,首先让他的儿子娶了胡族女子为妻。并且当着她的面故意问他的臣子说,我打算出兵了,我们应该讨伐谁?大夫关思其建议讨伐胡族。武公听了之后大怒,下令处死关思其,并说道:我国与胡族是兄弟关系的国家,你说要讨伐他们究竟是为什么呢?胡君听说了这件事,就把郑国看成友邦国家而不加防备,这样郑国偷袭胡国获得成功。

据说,西周的太公吕望,就曾为西周做过间谍。据《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载,博闻强记的吕望曾在殷朝做过官,他知道商王朝的许多机密,但是纣王这个昏君胡乱治理国家,所以到各诸侯那里进行游说,并率领他们归顺了周国。到了西伯那里之后,他根据自己掌握的商朝情况和天下的形势,提出各种有效的建议并制定了各种正确的决策,使商朝的诸侯、重臣叛变纣王,投归西伯,有效地瓦解了殷王朝的统治基石。所以孙子在《孙子兵法》中认为吕望在殷朝的间谍活动是造成殷商灭亡、西周兴起的原因。

其实在吕望之前还有更早的间谍活动。《吕氏春秋·慎大览》记载,商在灭夏前,曾经派间谍伊尹两次去夏朝进行间谍活动。伊尹原来是有莘氏的媵臣,作为陪嫁的一名奴隶随着有莘氏的女儿嫁到汤家做厨子。一次偶然的机会使得他受到了汤的赏识,于是汤两次派伊尹去夏王朝了解情况,进行间谍活动。为了使伊尹不引起夏桀的怀疑,汤编罗了一些罪名给伊尹并由汤亲自射伊尹,造成他负罪潜逃的表面现象。伊尹到夏后,一方面积极宣扬汤的仁德,消除夏王与汤之间的嫌隙;另一方面调查中原的地形,积极刺探夏的机密,并通过以重金收买夏朝重臣等手段,离间夏朝君臣之间以及夏王朝与各方国、部落的关系,并使一些有影响的臣子也在他的间谍活动下背叛了夏国而投奔到商国来,等等做法都孤立了夏王,削弱了夏朝的实力,为商朝覆灭夏王朝的作战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更早的关于间谍的记载在《左传》、《竹书纪年》中。据记载,夏朝少康时,为了攻打过、戈两个方国,了解情况,查明地形,汝艾和季抒被派遣到了这两个国家去进行间谍活动,收买重臣,为消灭两国创造有利条件。

1、间谍是指从事秘密 *** 工作的人,从敌对方或竞争对手那里刺探机密情报或是进行破坏活动,以此来使其所效力的一方有利。根据工作目的地不同,间谍大致分为军事间谍和工业间谍(或称商业间碟)。有时间谍为敌对双方同时服务,称为“双料间谍”,又称“双面间谍”。

2、在其他国家为本国利益从事间谍活动抓住了肯定违法,回本国后就是英雄,如果是在本国从事间谍工作,比如为甲公司去乙公司窃取商业机密,在本国也违法。

3、肯定有,不过不声张而已,其实驻外使馆人员就是公开的间谍。

特工和间谍的任务是完全不一样的.

间谍主要是窃取敌方情报,对地方机密设施进行侦察为工作任务.

特工主要是执行国家赋予的特殊任务,如人员的保护.间谍案件的侦察有时还会做些暗杀任务.

他们有严格的保密条件.一般被发现抓住是不会泄露任何所知道的机密的.

美国和俄罗斯曾经互相抓住对方的间谍,但是没有从中获得任何秘密资料.最后按照本国法律给予处理.间谍人员所在国会提出引渡等要求,但不一定会被满足.除非双方进行交换.

间谍的来源及作用

间谍是指从事秘密 *** 工作的人,古代亦称作细作,深入敌方内部的称为卧底。从敌对方或竞争对手那里刺探机密情报或是进行破坏活动,以此来使其所效力的一方有利。根据工作目的地不同,间谍大致分为军事间谍和工业间谍(或称商业间碟)。有时间谍为敌对双方同时服务,称为“双重间谍”或“双面谍”。间谍活动是为某 *** 效力的一部分。换言之, *** 是支持间谍活动的。“间谍”一词很容易被人联想成:某一个主权国家监视著自己的敌国。最早开始,间谍是用来刺探军事方面的,但现今则蔓延至公司方面(俗称工业间谍)。现时,有不少国家都会惯常地派出间谍去监视自己的敌人和盟友,但他们从不将这些资料透露给大众。另外,经常运用间谍的国家,往往都会去组织一个特别的公司来表代他们,例如:国际私人军事保安组织(SCG International Risk)。1990年的布莱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将动词“间谍”下了一个定议,意为:“……收集、 *** 或泄漏关于国防的情报”。名词“情报人员”,即间谍,也就是专门被雇来做这种事的人。他代表军队、警察或情报机构里面其中一员。他们专门去收集、融合和分析取回来的情报,以方便给 *** 提供对策。大体来说,情报人员往往会潜入对方的国家,然后收集和运行情报。这就成为了他们自己国家的间谍。我们称这类间谍为“鼹鼠”(mole)或“投诚者”(defector)。很多关于间谍的事件都被保存至历史内。而古代的著作例如:中国的《孙子兵法》,和著名的印度军事专家考底利耶。《孙子兵法》还将间谍分成乡间(又称因间,敌人的同乡)、内间(敌国的官吏)、反间(收买敌人的间谍)、死间(向敌人散布谣言,事败后,间谍必死)、生间(能活着回来的间谍)五种。考底利耶的学徒,旃陀罗笈多 ,即印度孔雀王朝的开国君主,熟用了暗杀和间谍活动等技巧,并将这些技巧写在《政事论》(Arthashastra)里。此外,希伯来人和古埃及人也有研究和使用到间谍的策略。在日本封建历史上,君主们亦会使用忍者来收集敌军的情报。到了近代,例如在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的统治下,间谍更是扮演着一个很重要的角色。至于现代的间谍手法,当然会比以前的更加精彩。于冷战时期,苏联和美国(及其他可能的国家)也极度地使用间谍,以收集关于核武器的秘密情报。但在现时,间谍手法则是用来对付那些,被视为是“恐怖份子”的毒品 *** 交易。在这三十年里,美国不断地提高自己国家的间谍技巧,来盗取与控制敌方的情报。随着现代的技术迅速发展,举个例子,像尼克森总统使用 *** 器一事(俗称水门事件),和里根总统运用梯队系统和Carnivore手法来防范敌人的间谍入侵,包括监视所有电子通讯仪器(例如手机、语音讯箱和电邮等等)。另外,苏联声称自己拥有更先进的网络间谍,并能潜入敌人的保安地区,也因而引起了许多丑闻。 间谍活动的风险总是在变化,举一个例子,譬如一名间谍在其他的国家内,违反了当地的法规,就会被人以间谍罪名放逐、囚禁,或甚至被处死。如果在自己的国家里犯了法,则会被以叛国的罪名囚禁,同样有机会被处死(罗森堡即属一例)。另外,有一位美国中央情报局官员,名叫Aldrich Ames,他因将情报偷卖给苏联的国家安全委员会,而被联邦调查局拘捕,更会有可能面对终身监禁。虽然拥有外交豁免权,但他仍被人视为“不受欢迎的人”(拉丁文:persona non grata),然后被带往机场。Ames的妻子害怕如果丈夫不遵守这些条件的话,可能会被判终身监禁。所以,Ames选择遵守,而最终则被监禁五年。弗朗西斯·莱德蒙德(Hugh Francis Redmond),同样也是一位美国中央情报局官员,因为窥探中国的情报而被监禁了19年,更死在那里。于英国居住的前苏联克格勃上校利特维年科(俄文:Александр Вальтерович Литвиненко),遭遇历史上最昂贵的 *** [1]——价值三千万欧元的钋-210,创造了另类的吉尼斯世界纪录。[2]一些从事间谍活动的警察亦被称作“卧底”或“边缘人”,其人身及心理方面的风险程度亦很高。因为此项任务通常由年轻的警员担当数月,数年甚至更长时间搜集犯罪集团的证据,而任务成功的前提往往是必须取得对方的信任方可实现,当事人亦会牺牲自己的亲情,爱情,友情,甚至一些警方卧底因为需要博取对方信任,拥有极大地大无畏精神,以身试法进行贩毒, *** ,军火买卖或伤害他人身体的非法活动,对于他们的自身健康和心理状态产生严重的后果和负担,当任务一经成功,这种牺牲自我保全大多数警队同僚的方式往往会得到警队内部乃至 *** 方面的丰厚嘉奖,但只要失败一次,其生命亦会受到非常严重的威胁。在近代的一些电影或电视中,警队与黑帮的卧底题材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成功,因为剧情往往比较 *** ,受到影迷的热捧,比较著名的有中国电视剧《潜伏》、《敌营十八年》,英国电影《007》系列,美国电影《职业特工队》系列,香港电影《边缘人》和《无间道》系列等等。

间谍罪名的背后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间谍罪是什么、间谍罪名的背后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资料均为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交流使用。

原文链接:https://www.sast-sy.com/ea8d5Bj0EAANVWwc.html

标签:间谍罪名

发表评论:

管理员

  • 内容1434378
  • 积分0
  • 金币0

Copyright © 2022 四叶百科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ZFCMS 1.1.2

页面耗时0.0833秒, 内存占用1.75 MB, 访问数据库18次

粤ICP备210354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