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化(法律文书是什么)

 2023-08-08  阅读 9  评论 0

摘要: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法律文化,以及法律文书是什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如何理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纵观中国古代社会,我们会发现从秦汉至明清,中国的社会性质、政治结构、法律体系并没有因朝代的更迭而变化无尽,相反,却始终处于一种稳定的状态。这不得不归结为儒家思想对中国社会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儒家思想的影响一方面积淀为中华民族的深层性格和心理内核,另一方面铸就了中国古代辉煌的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法律文化,以及法律文书是什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如何理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纵观中国古代社会,我们会发现从秦汉至明清,中

国的社会性质、政治结构、法律体系并没有因朝代的更

迭而变化无尽,相反,却始终处于一种稳定的状态。这不

得不归结为儒家思想对中国社会全方位、深层次的影

响。儒家思想的影响一方面积淀为中华民族的深层性

格和心理内核,另一方面铸就了中国古代辉煌的历史和

灿烂的法律文化。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传统法律

文化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逐渐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精神

品格和制度特征。

一、“性善论”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发展的影响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每一个阶段的发展,都和当时儒

家思想的发展相适应并受着它强烈的影响与制约。儒家

人性论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哲学基础,而“性善论”则

是儒家人性论的核心和精髓,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发

展史上影响深远。

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提出了“性相近、习相远”,

意即绝大多数人先天的秉赋和性情相差无几,但经过后

天的习染,有了善恶之分,慢慢相去甚远。再加之其一贯

提倡的“仁”,可以看出孔子具有明显的性善倾向。

孟子本于孔子而又有所发展,明确提出了“人性之

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1〕认为

人性本善,犹如水性天然就下。

在“性善”的基础上,孔孟把诱发人内心固有的良

知、善性看作是治国最根本的途径,认为人性本善,所

以,人具有自力奋斗、自我救赎的可能性。而善性的不断

推动,则使人能不断地把自我生命推到一个新的境界。

这样,人之拯救的最根本的力量源泉在于自己,在于人

自觉自愿为善的本性,自然在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时,

法律作为外在的强制性规范是不重要的。

于是,孔孟在道德与法律之间选择了道德,极力提

倡“德治”,力求发挥道德感化作用来缓和社会矛盾,以

实现社会秩序的和谐与安宁,把教化放在首位,并认为

是比刑政更为优越的统治方法,并进一步指出德礼教化

能从根本上禁绝犯罪,是预防犯罪最彻底的方法。

基于性善,孔孟虽轻视法律的作用,但也并不否认

法律的必要性。由于人性常变,道德教化不可能独当此

任,便需要法律的辅助了。如孔子在听到郑国统治者“尽

杀符之盗”的消息时说到:“善哉!政宽 *** 慢,慢则纠之

以猛。猛以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

政是以和。”〔2〕这里体现了宽猛相济、道德与刑罚并重的

思想。但是在一般情况下,总是把德礼教化作为主要手

段,而把政刑作为辅助手段,其作用和目的是促进德化。

然而,法律的辅助作用应该是正辅,不能与德礼教化的

宗旨如仁爱、宽惠相违背。在刑罚的适用原则上主张轻

刑、反对重刑;主张“省刑罚”、“薄赋税”。于是,孔孟在刑

罚的适用原则上主张轻刑、反对重刑;主张“省刑罚”、

“薄赋税”。主张轻刑、反对重刑也是儒家与法家在法律

思想上对立的重要标志之一。

对法律作用的相对轻视,使儒家在礼与法的关系上

强调礼治,在德与法的关系上强调德治,在人与法的关

系上强调人治。“礼治”、“德治”和“人治”是

简述法律文化构成的三要素

法律文化:指一个民族或国家在长期的共同生活过程中所认同的、相对稳定的、与法和法律现象有关的制度、意识和传统学说的总体.

法律文化的构成(结构及其要素):在结构层次上,法律文化可以分为制度法律文化和精神法律文化两个层面,前者是表层,后者是深层.从具体构成要素上看,制度法律文化包括法律规范、法律组织、法律器物设施、法律标志、法律行为等.精神法律文化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思想、法律理论等要素.

如何评价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积极影响

第一,在学术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法学学术研究提供了资源。依法治国的战略的执行,需要法学学术研究先行,为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而法学学术的研究要扎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同时学习借鉴西方现代法学,将二者良性结合建立适合中国的现在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的实践提供理论基础。

中国传统文化中尚中有很多值得深入挖掘和借鉴法学思想,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可以为当代中国法学学术研究提供宝贵的理论素材。

第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德治”与“法治”并用值得借鉴。以儒家思想为例,儒家法律思想主要包括“德主刑辅”、“明刑弼教”和“出礼入刑”等原则。儒家的这种法律思想主要强调道德和教化的作用,以法律作为辅助手段,主张“礼治”、“德治”、“人治”,通过道德与法律的高度相似实现儒法合流的。

在传统社会特殊的条件下,儒家的这种法律思想是治理封建国家的现实需要,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儒家法律思想重“礼治”、“德治”、“人治”轻法治,固然不符合现代法治理念,但是从另—个角度看,儒家法律思想将德治与法治较好的共用与统一,这对于今天我们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有启示意义。

第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积极思想可以为现代法治理念提供有益补充。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蕴涵着大量优良的法治观念,早在春秋时期就有郑国子产铸刑书,这体现了法律必须公布的理念;法家学说的创立者韩非子强调“法分明,则贤不得辱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爆寡。”

这体现了法律必须具有平等和正义的属性。又如“法度者,正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乱也。”强调了法治的价值;而“刑罚清 *** 服”则是说明刑罚目的。这些传统法律文化带有鲜明中国传统社会的色彩,在当今可以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本土资源。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经过几千年的沉淀自成一体,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第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重视“德治”的作用。法治理念的根本出发点是用一套成型的法律体系约束人们的行为,而在传统社会中“德”恰恰就是约束和规范人们言行的最基本的原则,遵循传统的“德”的规范是法治思想得以产生、发展的基础。儒家思想尤其推崇“德”,以“仁”、“忠”、“孝”作为个人最根本的道德要求,以“三纲五常”作为社会的基本伦理准则。

第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重视集体和义务。中国传统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导的,一个个的小农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这种小家庭中,以长幼尊卑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等级结构”。

名词解释:法律文化

法律文化:指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积累起来的,关于法律调整的理论、观念和有关法的制定、法的适用等方面的法律技术的总和。

法律文化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长期以来所形成的知识、意识、技术和调整方法等内容的总和,一般可分为:物化的层面,指法律文化通常以某种物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制度的层面,指法律文化表现为与传统相关的各种具体的制度。观念的层面,指人们思想意识中关于法的种种看法。

扩展资料:

历史发展的趋势表明,未来世界的竞争主要是文化的竞争,其焦点又将会主要地表现在法律文化的竞争上,即不同渊源和不同性质的法律文化的竞争与冲突,其主要表现是西方资本主义法律文化与东方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激烈较量。面对这种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要建成强大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高瞻远瞩,从未来发展的高度认识和构建当代中国法律文化,以抢占未来世界发展的更佳起跑点和制高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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