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近日公告,对辉隆股份董事长、总经理程诚发监管函。
程诚配偶于2023年10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辉隆股份2400股,于2023年12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2400股。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程诚作为辉隆股份的董事长、总经理,未能督促配偶合规交易辉隆股份股票,违反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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