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人社厅现任厅长是谁)

 2023-09-18  阅读 8  评论 0

摘要: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山东省人事厅,以及山东省人社厅现任厅长是谁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山东省人事厅跟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是一个单位吗不是山东省人事厅地址: 省府前街1号 *** : (0531)86062803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址:公和街9号 *** :(0531)86013763山东省人民 *** 关于重新公布省级行政处罚主体的公告一、以下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山东省人事厅,以及山东省人社厅现任厅长是谁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山东省人事厅跟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是一个单位吗

不是

山东省人事厅

地址: 省府前街1号

*** : (0531)86062803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公和街9号

*** :(0531)86013763

山东省人民 *** 关于重新公布省级行政处罚主体的公告

一、以下中央驻鲁的行政机关依法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疫检验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民用航空山东分局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二、以下行政机关依法具有省级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山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国家安全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测绘管理局)

山东省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卫生厅

山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东省审计厅

山东省信息产业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山东省宗教事务局(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山东省体育局

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山东省版权局)

山东省林业局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旅游局

山东省粮食局

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办公室

山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山东省贸易办公室

山东省机械工业办公室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

山东省畜牧办公室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山东省档案局

山东省保密局

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三、以下行政机关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机构依法具有省级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管理分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务稽查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

山东省公安厅边防局

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淄博办事处

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枣庄办事处

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泰安办事处

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济宁办事处四、以下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省级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中国 *** 济南证券管理办公室

山东省邮政局

山东黄河河务局

山东省地震局

山东省气象局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山东省烟草专卖局

山东省盐务局

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济南铁路局

山东省地方铁路局

山东省卫生防疫站

中国山东渔港监督局

中国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

山东省渔政监督管理处

山东省植物保护总站

山东省兽医卫生监督所

山东省交通稽查总队

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

山东省交通厅道路运输局

山东省交通厅港航局

山东省黄河小清河水上安全监督局

山东省口岸办公室

山东省省级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五、以下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以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山东省环境监理站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局

山东省纤维检验局

山东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山东省水政监察总队

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山东省黄河小清河航务管理处六、省交通部门和渔业部门设在各地的港航监督机构、渔政监督机构由所在地的人民 *** 予以公布

以上省级行政处罚主体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委托事业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办理委托书,并对受委托事业单位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不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单位和组织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否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检举和控告。

今后,新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增加新的行政处罚主体,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其省级行政处罚主体资格不再单独公布。

1997年9月3日山东省人民 *** 公布的《山东省人民 *** 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处罚主体(组织)的决定》(省 *** 令第84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考试中心 *** ***

山东省考试中心 *** *** 是:0531-88920253。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成立于1992年,为山东省人事厅所属处级事业单位,编制20名,现有正式工作人员10人。

工作内容:

(1)主要承担国家人事部和中央有关部委委托的山东地区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承担国家人事部和中央有关部委委托及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工作。

(2)承担国家人事部和中央有关部委委托的山东地区全国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承担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山东地区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

(3)承担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考务工作;承担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社会化考试;承担省人事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4)研究制定全省人事考试计划和考区设置方案;组织制定人事考试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负责人事考试基础设施建设和考点考场的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对各市人事考试工作进行评估、考核。

(5)对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人事考试诉讼、 *** 和举报投诉案件;负责文秘、档案、安全、保密、人员和工资等内部事务管理;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和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经费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学习、宣传、培训和研究工作等。

山东事业单位改革人员怎么办?

我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单位分为行政类,公益一类、二类、三类,和生产经营类。其中公益类只涉及财政经费调整,不涉及人员变动。行政类认定比较严格,要同时满足行政类认定的三个条件。

被认定为行政类的单位,若能剥离职能,首先要将行政职能收回行政机关,不能剥离的,要并入行政机关,行政编制由部门空编解决。这点很难实现,所以认定为行政类的单位,大部分会维持现状。

被认定为生产经营类的单位,下步要实施转企改制。人员怎么调,目前配套文件还没有印发,但会与2006年事业单位改革时大体保持一致,这是政策连续性。大家常说的530人员,可以内部退养,这是优惠政策,即距离退休5年以内的,且工作满20年的人员,以及工作满30年的人员,可以享受内部退养政策。其他的,自己学鲁厅字〔2005〕41号文件吧。

关于省属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企转制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根据《 *** 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 *** 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鲁发〔2004〕15号),现就省属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企转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改企转制形式

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首先整建制改为国有企业。改企后,根据单位发展情况需改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及其他形式的,再按照省属国有企业改制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人事劳动关系处理和社会保险待遇衔接

(一)人事劳动关系处理。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为国有企业后,原单位解除与职工的人事劳动关系,职工由改企后的国有企业接收。自改企之日起,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时,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或距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人员,本人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与其签订。改企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 *** 鼓励就业再就业政策,安置好富余人员,不得将职工推向社会。

职工进入国有企业后,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按规定合并计算为该企业的工作年限,今后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按规定一并计发经济补偿金。

职工本人不愿意进入国有企业的,按事业单位辞职有关规定辞去公职,领取一次性辞职补助金。(二)养老保险。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为国有企业后,实行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其中驻济省属事业单位改企的,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非驻济省属事业单位改企的,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自改为国有企业基准日起,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工龄连续计算,职工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改企前未启动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按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企时给予编制数额内的在职职工一次性补贴,由其所在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补贴标准为:改企前本人按国家规定计发的月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军队)工作年限×0.5%×120个月。

(三)其他保险。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为国有企业后,按规定参加企业的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享受有关待遇。

(四)内部退养。截止2006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5年以内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合同制人员),本人申请,按管理权限批准后,可以按照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办理内部退养。内部退养人员按退休人员对待。内部退养人员内退期间统筹项目内的生活待遇所需资金,由单位改企时一次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为国有企业前的离退休(退养)人员,改企后原离退休生活待遇不变。今后国家和省统一调整离退休生活待遇时,仍按事业单位的办法执行。所需费用,原属财政供养的离退休(退养)人员,由省财政拨付;不属财政供养的离退休(退养)人员,统筹项目内的待遇,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统筹项目外的待遇,由改企后的单位支付。

(六)离退休人员医疗待遇。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为国有企业前按规定享受省直公费医疗和保健待遇的离退休(退养)人员,继续享受原待遇,资金按原渠道解决。改为国有企业前未享受省直公费医疗和保健待遇的离退休(退养)人员,纳入省直公费医疗管理,所需医疗费用,由改企后的单位负担。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后纳入省直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七)离退休人员管理。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为国有企业前的离退休(退养)人员,在国家出台有关具体规定前,由主管部门或举办主体负责管理服务。

(八)改企前事业单位负担的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和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改企后按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所需费用原由财政负担的仍由财政拨付,主管部门或举办主体负责发放;原由事业单位负担的,由改企后的单位解决和发放。

三、财政、税收及其他相关政策

(一)财政扶持。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为国有企业后3年内,其正常经费按原数额继续拨付。改企前使用的省财政周转金,由改企后的单位偿还,确实无偿还能力的,经批准可以核销。

(二)税收扶持。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为国有企业后,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 *** 、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从事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 *** 、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省属科研机构改企后,按照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2005〕14号文件规定,享受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免税优惠。

(三)项目扶持。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为国有企业后,国家已经批准的科研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仍按原计划实施;改企前国家授予的资质、资格,仍然有效。在申报或竞标国家、省内各类科研项目、引进高水平人才时,仍与改企前享受同等待遇。改企后的单位新上技改项目或新产品开发项目时,经贸、科技、财政和银行等部门在项目立项、审批、资金、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四)费用支出。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企中处理人事劳动关系和衔接建立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及改企后离退休(退养)人员生活待遇、医疗待遇所需费用,按原渠道解决,经审核,单位确有困难的,由主管部门统筹解决;主管部门难以解决的,由省财政调剂解决。

四、组织实施

(一)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为国有企业,在实施《关于省属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被确定为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时间,为改为国有企业基准日,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撤销事业单位建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同时由工商行政管理、社团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社团法人登记。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按工商和社团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为国有企业过程中的有关事项。人事部门负责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退养)人员生活待遇的确认工作,负责改企后原离退休(退养)人员生活待遇调整的审批管理等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改企单位的劳动和社会保险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改企单位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国有资产划转工作,负责改企费用的审核和解决等工作。主管部门或举办主体负责做好改企单位人员登记、财务审计、清产核资和履行结果核准程序等工作。

(三)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企后,国有资产划转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山东省惠才卡怎么颁发到个人

惠才卡颁发给个人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山东省人事厅指定的统一颁发机构:您可以直接去山东省人事厅指定的统一颁发机构申领惠才卡,需要准备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完成申请流程后即可领取惠才卡。

2. 山东省人事厅指定的批发机构:您可以去山东省人事厅指定的批发机构购买惠才卡,并完成相关支付流程,然后即可获得惠才卡。

3. 山东省社会保障局和社会福利机构:您可以直接到山东省社会保障局和社会福利机构申请惠才卡,需要准备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完成申请流程后即可领取惠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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