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庆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直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庆市教人〔2020〕200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初审推荐,市教育局研究审定,拟授予李小文等8名同志“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张娜等9名同志“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授予马永智等6名同志“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向市教育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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