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

 2023-09-21  阅读 15  评论 0

摘要: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浅谈全面依法治国论文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目前中国治国方略的科学总结,对我国高等院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全面依法治国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全面依法治国论文篇一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如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浅谈全面依法治国论文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目前中国治国方略的科学总结,对我国高等院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全面依法治国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全面依法治国论文篇一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当前必须研究和回答的重大课题。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同志关于“四个全面”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四个全面”立足治国理政全局,抓住改革发展稳定关键,统领现阶段事业发展,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四个全面”不是简单并列的关系,而是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既有目标又有举措,既有全局又有重点。从“四个全面”逻辑联系的高度,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意义。“四个全面”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把握全局、深谋远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的承前启后的总体规划和战略部署。从理论创新的起点看,“四个全面”彰显了鲜明的事业导向、问题导向和改革导向;从重大主题的关系看,“四个全面”有总有分、层层深入;从逻辑演绎的过程看,“四个全面”有破有立、对立统一。“四个全面”是一个辩证统一体,统一于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统一于我们正在进行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是我们党探索执政理念和治国理政规律的重大理论创新。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看,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在于:一是法治保障的基础地位。其他三个“全面”同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本质上是现代化与法治化、改革与法治、党和法的关系。没有法治的保障和支撑,其他三个“全面”就难以落实,“四个全面”的理论架构也会出现缺陷。二是法治价值的定向作用。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综观“四个全面”,没有公平正义的社会基础,全面小康社会就如镜中花、水中月;没有法治精神的引领,改革就会迷失方向;没有法治信仰和法律制度,党的宗旨就难以实现。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意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标志着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思想日臻完善,国家治理的战略格局日趋定型。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三个战略举措一个都不能缺。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不全面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自身硬”,也就难以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发展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看,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

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

推进每一个“全面”,都既要考虑具体情况,更要从“四个全面”的大局来统筹谋划。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准确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和深刻内涵。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是目标与措施、目的与途径的关系。战略举措服从战略目标,战略目标依托战略举措。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必由之路。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必须同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从现代化进程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步,法治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们要在13亿人口的大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法治化,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选择。

全面依法治国论文篇二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形成和发展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几代中国 *** 人共同努力的结果。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立为我国的政治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 》,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理念载入宪法。这是中国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公开向世界表明,中国将逐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把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7年10月,党的 ***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任务。提出从制度上、程序上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2012年11月,党的报告在十五大、十六大和 *** 关于依法治国要求和精神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党的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重点集中在两个字上,即“全”和“快”。“全”是对“依法治国”的“空间”要求;“快”是对“依法治国”的“时间”要求。全面回顾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总结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成功实践,对于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法治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重要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社会矛盾纠纷持续高发和多发的时期,如果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缺乏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感,就很容易造成对一些事件处理失当、使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并且有可能演化成大规模的 *** 。要使我们这样一个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全面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最根本的措施还是要靠法治,要靠全面推进和落实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只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但是一场深刻的思想观念变革,也是一次全面的社会制度创新。人们在思想观念方面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在变革的过程中容也易出现停顿、反复甚至逆转的现象。为了把我们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传统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我们需要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和基本方式,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等形式,有效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各种制度方面的空白、缺陷和冲突,切实把科学发展这一重要理念做到制度化、法治化,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制度保障。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要求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源泉,也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一面光辉旗帜。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所以我们才有力地保证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对我们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不断提高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

党的明确提出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把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进报告,成为全党上下的共同要求。法治日益受到重视的进程,体现着我们党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于担当,对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自觉,这也意味着党要依法执政、 *** 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做到宪法法律至上。 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前提是要加强立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经过建国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 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使我们在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一个重大成就,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法律的基础是实践,随着实践的发展,法律当然也要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对科学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自觉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变化,不断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二)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应当在继续全面推进科学立法工作的同时,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我们要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带头严格执法,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为全社会作出表率。要着力提高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力争在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保证司法公正

司法权威是法制权威的重要体现。要坚持以公正树权威,以公正促和谐,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职能作用。我们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各级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自身的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努力建设法治社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推动“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着力引导全体人民自觉遵守法律,使人们在全社会形成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全面依法治国论文篇三

深情阐述 *** 、布局深化改革蓝图、厉行法治治国、铁腕正风反腐……两年多来,以为的党中央,从党的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再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宣示“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清晰展现。

梦想承载希望、成就未来,是一个国家、民族奋然前行的精神火炬。无疑, *** 一经提出,迅速点燃了亿万华夏儿女心中的激情,凝聚了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如果说, *** 是轴心,那么“四个全面”就是轴距,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 *** 的关键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 *** 的根本途径,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 *** 的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 *** 的根本所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科学思维,站在时代和全局战略高度,统筹伟大事业伟大工程,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实践新要求,顺应人民新期待,抓住发展新课题,提出并形成的重大战略思想。“四个全面”是新时期党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行动指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所谓发展,就是要适应经济新常态,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发展方式上来,在合理区间内实现经济稳健增长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所谓全面,就是尽快补齐短板,不让一个人掉队,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同时享有蓝天绿水,享有健康身心,享有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

习曾强调:“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既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果敢、坚忍、苦干、实干的精神和高超的智慧,做勇于改革的先锋和善于改革的表率;也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有自觉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做一名关心社会改革发展的 “积极公民”,成为改革发展事业的建设者、推动者、主人翁。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法治是执政兴国的支撑。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 *** ”的基石。总之,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个国家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这已经不仅事关人民的福祉,更关乎中华民族的命运。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起着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作用,而且是实现 *** 的关键所在。因此,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马克思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当然,“ *** ”的实现不会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在圆梦的征程中,还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可能会遇到巨大的阻力,遭受巨大的压力,需要趟过深水区、踏过地雷阵,但只要不动摇、不折腾、不倒退,用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寸接着一寸进,积小胜为大胜,我们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人治与法治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两种对立的治国理念和制度。中国历史上的人治与封建专制、小农经济相联系,强调当权者个人作用与权威,“皇权至上”、“君言即法”、“口含天宪”。人治社会也是有法律的,封建思想家曾提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发者弱则国弱”但那是约束普通民众的法,皇帝个人权力不受任何法律制约。在人治社会里,社会的稳定、进步完全取决于当权者个人的贤明。所谓法治即法的统治,强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要求用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制度管理国家、约束全体社会成员。现代意义的法治是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统治斗争中发展起来的,正是资产阶级法治才保证了资产阶级民主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了近代西方文明。尽管人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对维护封建秩序不失为一种方法,但从历史发展长过程看,法治优于人治的结论无需争论。资本主义制度比封建社会进步,一个重要原因也在于此。与人治条件下统治者个人意志至上及其多变性、随意性相反,法治则强调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以此作为社会治理的最高规则。虽然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而且法治也不排斥人的作用,但从法律的制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按照法律本身制定的规则进行,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能超越法律,这是法治的内在要求和与人治的最大区别。历史上,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由于资本主义不发达、封建影响根深蒂固,加上在进行革命、夺取 *** 的斗争中实行高度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者人的个人作用往往显得很突出,胜利后这些传统延续下来,没有及时发展党内民主、人民民主民主并使之制度化,因而几乎都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情况,从权力过于集中于个人、个人崇拜滋长开始,发展到后来,就是人治取代法治。这种情况在中国也发生了,1950年代后期国家经济、政治上的一系列错误,都与此有关。痛定思痛, *** 于1992年以质朴的语言讲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这是中国 *** 人历经曲折之后在认识的巨大飞跃。历史表明,一般性地承认法律重要还远远不够,只有时刻警惕以人治取代法治,牢固树立法治的至高权威,在法治基础上发挥人的作用,才能把依法治国方略贯彻下去。

为什么要坚持依法治国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依法治国,一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法治与政治制度紧密相连,有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就有什么样的法治体系,只有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才能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必须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 *** ,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和认识

全面推进法治 *** 和法治社会建设,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深入开展法治建设与活动,积极运用普法和依法治理基本手段,依法管理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事务,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和认识,希望大家喜欢。

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和认识篇一

全面依法治国是十几亿人民的社会行动和伟大实践,其实践主体是每个公民。通过全面依法治国,一方面全面继承和发扬中华文明中的天下观念、仁爱情怀、包容精神等精华,解决制度与秩序问题;另一方面吸收人类制度文明优秀成果,推动形成公平正义、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全球制度文明实体。由此,全面依法治国不仅要让我们这个大国和伟大民族实现自身制度文明的更新和升华,也要为全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全人类的共同尊严和福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什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本原?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源于中国 *** 领导下的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共同意志,也植根于社会发展进步规律。充分反映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权和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法律,就是中国的良法。法治中国,不仅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阶段性目标的手段,而且是促进和保障中国现代化的制度文明类型。

认识论依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关于法治中国的知识是如何形成的,知识的来源或依据是什么,如何检验其真理性?这些知识对于新型制度文明提供了哪些理论支持?这些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认识论问题。

全面依法治国的知识,首先源于对我国历史、国情的经验认识。深刻总结我国近现代以来特别是近半个多世纪以来国家治理、社会发展、制度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对形成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科学认识具有重大意义。同时,认清我国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诸多问题和成因,也十分必要。从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趋势到各具体问题,在宏观和微观各层面均需形成深刻、系统的认识或知识。这些科学认识,可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提供经验性知识基础,也为检验相关认识、决策、实践的正确性提供依据。

全面依法治国的知识,具有深刻、周密的逻辑理性品质。在生活法则、事理逻辑和社会科学层面,人类制度文明的经验教训背后有无、有何通则和逻辑,制度文明演进、发展何以正当和科学,社会问题的成因机理和变革可能、制度供求、系统控制等逻辑性、规律性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和系统把握。例如,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制度安排和机制设置等问题,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给出了事理逻辑论证。经济学甚至运用数学模型证明了法治的科学性、正当性、必要性。这些已被证明的生活法则、事理逻辑、社会规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逻辑基础和另一知识来源。

全面依法治国的知识还可从自然科学等实证科学中获得根据。生命科学、心理学等自然科学找到了人的公平感、同情心、认同能力、规则意识、合作能力的生理和心理依据,用实验数据和经验 *** 实证实了社会科学所假设和论证的有关逻辑、规律具有合理性。全面依法治国相关的知识或认识,是可以通过对社会发展的逻辑、规律的科学抽象和实践经验来证实和深化的。其科学性、正当性、必要性具有经验、逻辑和实证的扎实依据,可以经过社会实践的反复检验。

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和认识篇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并阐述了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五个基本原则,即:坚持中国 *** 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五个原则的提出,回答了社会普遍关心的涉及依法治国的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遵循。

坚持中国 *** 的领导,解决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政治保证问题。《决定》深刻阐述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和基本原则。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与时俱进地加强和改善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解决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问题。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目标。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更好地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解决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价值追求问题。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法律对所有社会成员一视同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任何在社会中处于弱势的公民都不得受到歧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加大监督力度,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解决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支撑问题。道德和法律具有天然的联系和共同的价值取向。道德是法律的精神内涵,法律是道德的制度底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做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解决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基础问题。法治属于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需求,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推动法治实践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不懈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而努力奋斗!

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和认识篇三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

全面依法治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志在关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之所以是革命,是因为它作为国家治理领域的法治改革,属于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范畴。同志明确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然司法体制改革属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其他组成部分,如立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法律监督体制改革、全民守法体制改革等,当然也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范畴。

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全面依法治国不仅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方式,对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等重要作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发展民主政治的角度讲,依法治国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依照宪法和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从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的角度讲,依法治国就是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照和运用宪法与法律治国理政,依宪执政、依法执政;从法治的内在功能和价值的角度讲,依法治国就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讲,依法治国就是不断完善国家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同时使这些法律和制度良好有效运行,实现良法善治。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场“法律的革命”。同志站在党和国家战略布局的高度,从多个角度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性质及其重大意义作出了精辟论述。他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全面依法治国是法律上层建筑的重大变法或变革,是具有政治体制改革性质的“法律革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18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许多是涉及利益关系和权利格局调整的“硬骨头”,都是必须改的。而法治领域的改革涉及公检法司等国家 *** 机关,社会关注度高、改革难度大,更需要自我革新的胸襟。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认识和充分准备。正因如此,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 *** 、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法治保障

同志明确提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全面依法治国不仅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制度基础和法治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治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内含着到2020年初步建成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法治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在价值层面追求的是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谐有序,充分保障人权与人的尊严;在制度层面追求的是人民主权、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治权,努力建成法治中国;在实践层面追求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办事,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实现良法善治。与此同时,全面依法治国通过特有的制度安排、规范手段、教育强制功能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法治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相辅相成。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作用。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都离不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姊妹篇,我们要切实抓好落实,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像两个轮子,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业滚滚向前。”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是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顶层设计。全面依法治国是引领、促进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要用法治思维正确处理法治与改革的关系,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统一,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处理好党的领导与法治的关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各方面。与此同时,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这个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基本方略和法治这个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以及建设法治国家、法治 *** 、法治社会的各方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三位一体”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和法治体系整合起来,形成“三位一体”,才能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和本质特征。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解决好道路问题。同志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全会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有自己的时空 *** 和时代特色。相对于英国、法国、德国、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模式和法治道路而言,我们所走的是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法治道路和法治模式,决不能混为一谈;相对于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模式和法治道路而言,我们所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相对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理想社会主义社会及其国家与法的论述和描绘,我们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法治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治;相对于历史上中华法系的法文化和法制度,我们今天所走的是一条现代化的法治道路。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 *** 人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基本原理,在吸收借鉴古今中外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的基础上,从当代中国国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依法治国的实践出发,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经验与教训,逐步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法治理论的继承、创新和重大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指导、思想基础和学理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由四个主要部分构成,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价值理论、制度规范理论、实践运行理论、法治相关关系理论。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的提出,特别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提出,不仅在中国 *** 历史上是第一次,在世界范围也具有独创性,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思想的重大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 *** 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在中国 *** 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志指出,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三位一体”。同志指出:“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这段论述表明,一方面,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关系而言,前者从属于后者,本质上是后者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和反映;另一方面,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内在统一相一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也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三位一体的,它们构成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指引、理论支撑和制度保障,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自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三位一体”,共同引领并保证依法治国事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和道路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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