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上市(中小板上市规则最新)

 2023-09-21  阅读 16  评论 0

摘要: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小板上市,以及中小板上市规则最新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创业板企业和中小板企业上市的条件是什么?创业板企业上市条件:一、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小板上市,以及中小板上市规则最新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创业板企业和中小板企业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创业板企业上市条件:

一、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创业板上市条件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发行人注册资本、经营业务

(一)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三)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发行人纳税、股权、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二)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三)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四)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五)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六)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九)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十)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 ***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 *** 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六)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中小板企业上市条件:

⒈股本条件: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

⒉财务条件:

最新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最新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新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深圳证券交易所2004年5月20日公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与主板市场同样受约束于《证券法》、《公司法》。

中小板上市公司特征

中小板上市公司是流通盘1亿以下的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内设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板块。

中小板上市公司特征如下:

1、流通盘在1亿元以下,流通股本规模较小;

2、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和较高的科技含量,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公司;

3、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强、现金流正常。

主板、中小板上市条件的区别

一、金额不同

1、主板: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2、中小板:是流通盘1亿以下的创业板块。

二、指标不同

1、主板: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0%。

2、中小板:增加了资金占用、多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高比例担保三项指标。

三、公司规定不同

1、主板:公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2、中小板:如果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除外)超过1亿元并且占净资产值的100%以上,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超过2000万元或者占净资产值的50%以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板市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板股票

中小板新股上市的涨跌幅限制

中小板新股上市的涨跌幅限制为10%。

比如,中小板某个新上市股票的发行价为10元,按照涨停限制的规则,股价会在上涨20%时暂停交易30分钟,此时股价为12元,之后再上涨20%,那么又会秒停,此时股价为14.4,总体涨幅为44%。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对于中小板股票上市首日的有效申报价格不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低于发行价的64%。

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中小板和创业板是什么时候上市的?

一、中小板的上市时间: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 *** 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

中小企业板的建立是构筑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也是创业板的前奏,终于揭幕的中小企业板在现阶段并没有满足市场的若干预期,比如全流通等,而过高的新股定价更是在短时期内影响了指数的稳定,但中小企业板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必然使得这个板块在未来的制度创新中显示出越来越蓬勃的生命力。

二、创业板的上市时间:2009年10月30日,中国创业板正式上市。

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扩展资料:

一、中小板的上市条件:

1、股本条件: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财务条件:最新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新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新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二、创业板的上市条件(主体资格):

1、股票经 *** 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3、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创业板

深交所 中小板上市公司名单

截至2019年10月11日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共有940家,分别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等。

具体的940家中小板上市公司名单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查询获得:

1、百度搜索深交所,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打开该网站。

2、进入深交所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菜单栏的市场数据,选择上市公司列表按钮。

3、页面跳转进入深交所上市公司列表界面,选择中小企业版,点击查询按钮。

4、即可在主界面查询到所有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名单,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如需要下载名单可以点击下载按钮。

5、点击打开已下载的上市公司名单的EXCEL文件即可看到全部的上市公司名单了。

中小板上市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中小板上市规则最新、中小板上市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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