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股份11月13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因与公司、公司子公司泽宝技术发生合同纠纷,孙才金等六名原告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已被受理,案号为(2023)粤0309民初12531号,涉案金额2680.1万元。
2018年7月17日,为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星徽股份与泽宝技术、泽宝技术原股东(孙才金等共27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星徽股份以发行股份及/或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泽宝技术原股东合计持有的泽宝技术100%股权。《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如下: 孙才金等业绩承诺方承诺,泽宝技术2018年、2019年、2020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08亿元(含本数)、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人民币90亿元(含本数),如承诺净利润未实现的,业绩承诺方同意依约对星徽股份进行补偿。
孙才金等六名原告认为泽宝技术于2018年、2019年、2020年度均已完成承诺的净利润,累计实际完成的超额利润至少应不低于人民币7,5619万元,对应的超额业绩奖励金额至少为人民币26,471,1600元。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孙才金认为有权作出将超额业绩奖励分配给留任管理层人员的超额业绩奖励安排方案,且星徽股份应促成泽宝技术同意并予以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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