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将部分阶段性贷款政策调整为常规政策,并进一步加大了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装配式住宅公积金贷款等政策支持力度。通知显示,公积金贷款缴存月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员应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此前,缴存条件“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是由原来的“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缩短而来,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此次调整将阶段性政策调整为常规政策,即2024年1月1日后均按缩短后的政策执行。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版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资料均为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交流使用。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