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抵扣范围(固定资产抵扣范围包括)

 2023-06-11  阅读 11  评论 0

摘要: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固定资产抵扣范围,以及固定资产抵扣范围包括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范围主要有哪些(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2014年起,六大行业新购进固定资产可加速折旧,其中的小型微利企业的研发生产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价不超过100万的可一次性扣除;所有行业新购进的研发专用仪器设备可以加速折旧,单价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固定资产抵扣范围,以及固定资产抵扣范围包括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范围主要有哪些

(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2014年起,六大行业新购进固定资产可加速折旧,其中的小型微利企业的研发生产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价不超过100万的可一次性扣除;所有行业新购进的研发专用仪器设备可以加速折旧,单价不超过100万的可一次性扣除;所有行业持有的单价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可一次性扣除。《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扩大到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扣除。《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扣除。

(二)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

营改增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 *** 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扩展资料: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并且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计其它有关事项的;

(二)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 *** :

1、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一)购进固定资产(含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运费)。(2009年1月1日起,购入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也可以抵扣)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税额抵扣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有关规定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有关规定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有关规定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有关规定

营改增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 *** 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 *** 。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允许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也不纳入增值税改革范围,即企业购入以上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其所含的增值税。财税[2009]113号进一步明确,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6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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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吗?

1、固定资产能否抵扣,要视情况而定,相关规定如下:

A、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税(2009)113号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涉及的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是:凡是用于应税项目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类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购进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类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抵扣。

B、哪些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扣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13号《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对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进项税额不准抵扣予以明确,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2、所以固定资产并不是全部能够抵扣,要视情况而定,从上面咱们拣出不能抵扣的固定资产

A、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购进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类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抵扣。

B、建筑物的构成部份: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监控设备)

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范围??

最新会计实务技能相关内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明确总结如下:

为解决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不够明确的问题,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

通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几个概念范围:

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

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

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固定资产抵扣范围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固定资产抵扣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抵扣范围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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