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权(解释权是什么意思)

 2023-09-21  阅读 12  评论 0

摘要: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解释权,以及解释权是什么意思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解释权和最终解释权的区别从法律角度来讲,最终解释权’是一个涵盖多领域的比较复杂的概念,包括司法最终解释权、学术最终解释权、行政最终解释权以及民间最终解释权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权利。最终解释权到底是不是一种权利,其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解释权,以及解释权是什么意思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解释权和最终解释权的区别

从法律角度来讲,最终解释权’是一个涵盖多领域的比较复杂的概念,包括司法最终解释权、学术最终解释权、行政最终解释权以及民间最终解释权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权利。

最终解释权到底是不是一种权利,其性质该如何认定,可以从合同解释理论以及中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两个角度加以分析。

从合同解释理论上看,对合同的理解不等于对合同的解释,更不等于对合同享有解释权。

合同解释是合同法中一个重要而又相当复杂的问题。合同的解释是指根据有关的事实,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对合同的内容所作的说明。它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解释,是指所有的合同关系人基于不同的目的对合同所作的解释,也就是笔者所界定的“对合同的理解”:较狭义的合同解释,是指按照通常的理解对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也就是《民法典》规定的“解释”的含义。当采用此种含义时,对于同一项合同条款可能有两个以上解释(因为对同一合同条款可能存在两种以上的通常理解):最狭义的合同解释,是指在解决合同争议过程中,法院对合同所作的解释,也就是司法机关行使对合同的解释权的结果。当采用此种含义时,对同一项合同条款的解释只能是惟一的。把合同解释限于最狭义范围,是各国合同解释立法的通例,也是学术理论界的倾向性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

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宪法》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 *** 员的人选;

(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十四)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十五)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十六)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十七)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十八)决定特赦;

(十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二十)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二十一)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二十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法律解释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法律解释的效力和法律本身的效力不同,因为一般来讲法律的效力大于法律解释的效力。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在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解释法律。

法律分析

法律是规范性法律文件,而法律解释是对法律含义的说明。法律包括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两种,狭义的法律是指全国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广义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等。法律解释根据其效力范围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其中,立法解释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 *** 做的解释,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学理解释,是指专家学者所做的解释,属于无权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解释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我国宪法解释权属于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2、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3、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4、解释法律;

5、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6、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七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 *** 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什么叫解释权?

解释权分法律解释权和最终解释权。

1、法律解释权,对法律作出法定解释的权利。只有享有法律解释权的机关所作出的法律解释才具有法律效力。在中国,享有法律解释权的机关有: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及其主管部门。

2、最终解释权,是一个涵盖多领域的比较复杂的概念,包括司法最终解释权、学术最终解释权、行政最终解释权以及民间最终解释权等。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商家在商品促销 *** 中所附的“最终解释权”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条款,商家的“最终解释权”条款并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最终解释权合同解释:

1、最终解释权到底是不是一种权利,其性质该如何认定,可以从合同解释理论以及中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两个角度加以分析。从合同解释理论上看,对合同的理解不等于对合同的解释,更不等于对合同享有解释权。

2、合同解释是合同法中一个重要而又相当复杂的问题。合同的解释是指根据有关的事实,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对合同的内容所作的说明。

3、它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解释,是指所有的合同关系人基于不同的目的对合同所作的解释,也就是笔者所界定的“对合同的理解”;较狭义的合同解释,是指按照通常的理解对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也就是中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所规定的“解释”的含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终解释权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权

法律分析: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是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者设区的市的人大,制定机关有解释权。地方性法规也是广义上的法律,论到效力只比行政法规低一些,只不过适用范围只在本行政区域内,不是全国性的。如果违反了照样是会被追究责任的,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可以援引地方性法规来判案。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如果与上位法抵触会被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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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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