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投行人士处获悉,尽管《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仍在修订当中,但中国证券业协会已马不停蹄围绕新的投行业务质量评价思路,在组织券商开展“试评价”工作。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和监管部门确定下,纳入2023年投行评价范围的共有99家券商,随机抽取IPO项目346个、再融资项目144个、债券项目359个、股转公司(北交所)投行项目132个。据悉,此次“试评价”工作的评价方式为证券公司自评、中国证券业协会复核确定、公司得分为参评项目平均分。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证券公司要在11月30日之前完成项目质量评价自评。(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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