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人制度(选举人制度的好坏)

 2023-09-19  阅读 11  评论 0

摘要: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选举人制度,以及选举人制度的好坏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什么是选举人制度选举制度是规定公民与国家 *** 之间关系的、由公民通过选择国家公职人员的方式,而赋予国家 *** 合法性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选举制度是指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选择制度。 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选择制度,包括普通地方选举和军队人民代表、特别行政区全国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选举人制度,以及选举人制度的好坏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什么是选举人制度

选举制度是规定公民与国家 *** 之间关系的、由公民通过选择国家公职人员的方式,而赋予国家 *** 合法性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选举制度是指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选择制度。

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选择制度,包括普通地方选举和军队人民代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选择制度。

普通地方选举适用于一般行政地方人民代表的选举、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的选举。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获得

(1)直接选举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检察院或者法院没有决定停止当事人行使选举权利的;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正在被劳动教养的;正在受拘留处分的人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间接选举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普通地方选举中,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享有选举权;但享有被选举权的人不限于本级人大代表。

在军队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选举中,同级军人代表大会的代表享有选举权,但享有被选举权的人不限于本级军人代表大会的代表。

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中,选举会议的成员享有选举权,但享有被选举权的人不限于选举会议的成员。

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协商选派,享有被选举权的人是参加协商选派的成员,但享有被选举权的人不限于参加协商选派的成员。

2、暂停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直接选举中,因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检察院或者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和和被选举权。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被剥夺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直接选举中选民资格的确认

1、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对每一个选民所进行的法律上的认可。

公民必须依法进行登记,经过资格审查,被编入选民名单,加以公布,才能成为选民。

选民登记由选举委员会主持,按选区进行。

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公民,予以登记。

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选区的选民名单。

对死亡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予以除名。

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2、选民名单的公布

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由选举委员会公布。

3、选民资格争议的裁决

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美国的选举人票制度

美国选举人团制度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选民在大选日投票时,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当中选择,而且要选出代表50个州的众议员和参议员人数535名,另加哥伦比亚特区(首都华盛顿所在选区)的3个选举人名额的538名选举人(Electors),以组成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绝大多数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规则,即把本州或特区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本州或特区获得相对多数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当选的选举人必须宣誓在选举人团投票时把票投给在该州获胜的候选人。因此大选结果通常在大选投票日当天便可根据各州选举结果算出。[1]赢得270张或以上选举人票的总统候选人即获得选举胜利。

根据美国法律,总统并非直选产生,大选结束后,由各州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选举人通常按本州总统选举结果投票。各州拥有的选举人票数目同该州在国会的参、众议员人数相等,全美一共535名选举人。

一般情况下,选举人团投票表决只是例行公事,但历史上也曾出现个别选举人未按选民意志投票的情况。虽然美国有21个州没有任何处罚失信选举人的法律,但是29个州+哥伦比亚特区有关于处罚失信选举人的法律,同时有些州虽然不处罚失信选举人,却规定他们投出的“选举人票”无效,如密歇根州。[2][3]

中文名

美国选举人团制度

所属地区

美国

属性

法律法规

范围

选举

快速

导航

支持者观点

反对者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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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美国1944年以来历届总统选举结果

选举团制度可以更好照顾小州和偏远地区的利益,巩固联邦;

方便计票,可以早出选举结果;

在候选人选票接近时便于对争议地区复查。

选举团选举并非不民主,只是以各州为计票单位后全国相加,不能简单谓其不民主。

一方面具有了民主的功能,另一方面又实现了对民意的控制,不仅能照顾到大多数人的利益,更体现了对少数的尊重和关心。

反对者的观点有: 违背了选举多数决的原则,让得到普选票较少而选举人票稍多的人当选为总统,如1876年的拉瑟福德·B·海斯,1888年的本杰明·哈里森,2000年的乔治·W·布什;2016年的唐纳德·特朗普。

根据美国选举制度,总统并非直选产生,大选结束后,由各州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选举人团按赢者通吃原则投票决定总统选举结果。各州拥有的选举人票数目同该州在美国参众两院议员人数相等,全美一共538名选举人。

美国选举人团538名成员2008年12月15日分别在全国50个州的首府和首都华盛顿特区投票,正式选举奥巴马为美国第44任总统。

根据投票结果,奥巴马以365票对173票战胜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麦凯恩,这与11月4日的大选选民投票结果完全一致。

根据美国选举团制度,美国总统由选举人团选举产生,并非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获得半数以上选举人票者当选总统。选民在大选日投票时,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当中选择,而且要选出代表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538名选举人,以组成选举人团。绝大多数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规则,即把本州或特区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本州或特区获得相对多数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当选的选举人必须宣誓在选举人团投票时把票投给在该州获胜的候选人。因此大选结果通常在大选投票日当天便可根据各州选举结果算出。

根据程序,美国参众两院还要在2009年1月6日举行联席会议,清点选举人团投票结果,宣布获胜者,至此新总统当选程序才算全部完成。但长期以来,美国总统选举结果通常在大选投票日就已成定局,选举人团投票和国会点票只是礼仪性的程序,并无实际意义。[1]

美国政治制度的选举制度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条 *** 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各级选举一般都由两党包办。为了保证两党的统治地位,一般实行单名选区制和多数代表制。

1787年,美国制定并颁布了世界近代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该宪法将国家元首(总统)的选举权交给了人民。两百多年来,美国的选举制度随着美国的政治气候变化而变化,产生了许多不成文的习惯。原宪法和不成文的习惯同时生效,使美国总统选举变得更加复杂。为帮助广大同学更加全面地了解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准确把握教材的相关知识,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作简要介绍和分析。 从选举过程看 美国的总统选举有严格的程序,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美国的总统选举从民主党和共和党的前期竞选准备到正式大选,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实质性的选举主要包括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党内预选。在总统选举年的2至6月,民主党和共和党在各州由普通党员直接选举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于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明确表示支持哪位总统候选人,因此,预选结果就能清楚地知道各总统候选人的支持率。从某种意义上讲,总统预选也就是普通党员直接选举本党总统候选人的过程。

第二阶段,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选举年的7、8月份,民主党和共和党分别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大会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本党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事实上,在各州的预选过程中,总统候选人的优势已基本明确,全国代表大会不过是为选举的优胜者履行一下正式手续而已。

第三阶段,展开竞选。总统选举年的9至11月份是民主党和共和党候选人的竞选阶段,总统竞选是美国政治生活中最引人注目的现象,在竞选中两党候选人动员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手段为自己拉选票,为最后竞选成功奠定基础。

第四阶段,总统大选。总统选举年的11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后的星期二是美国总统大选日,这一天,各州选民到指定的选票站选举总统选举人。

总统选举人被选出后,组成选举团,于12月的第二个星期三后的第一个星期一在本州首府集会,分别选出正副总统;次年1月6日下午1时,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全体议员在众议院集会,由参议长主持开票,当众公布选举结果;当选的正、副总统于1月20日宣誓就职。 从选举方式看 美国的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制度,属于间接选举

许多人认为,美国总统是在总统大选日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其实不然,美国实行的是间接选举制,即由选民选出总统选举人,再由总统选举人选出总统。由于选民在推举选举人时,已经明确表示选某一总统候选人的选举人,因此,美国总统虽为间接选举,却有直接选举的意义。

另外,总统选举人制度作为美国总统选举中的一项独特的制度,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诸如,各州选举人的数目同本州在国会里的议员人数相等,一些大州议员人数多,选举人数目也就多;选举人的选举实行“胜者得全票制度”,就是说,如果某党获得一个州的多数选举人票,则该党就获得该州的全部选举人票;等等。 *** 组织形式 美国实行严格的三权分立制度,总统选举与国会选举分别进行

美国是总统制共和制国家,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一样,实行严格的三权分立制。美国总统与国会不仅在权力上相互牵制,而且在产生途径上也各不相同。美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总统选举每四年一次,称为“大选”;国会选举则是两年一次,称为“中期选举”。美国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其中,众议院议员435名,任期2年,每两年全部改选;参议院议员100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众所周知,美国总统选举获胜的党是执政党,但执政党并不一定是国会中的多数党,执政党往往在国会的一院或两院中占少数席位。当总统所在的党在两院中均占少数席位时,美国的总统被称为“跛鸭总统”。 从政党制度看 美国实行两党制,总统选举是政党选举与公民选举交融结合进行的

美国是两党制国家,其总统的选举产生与国内的两大政党密不可分。美国总统选举实际上是决定由哪个政党执掌 *** ,成为新的执政党,这是美国两党实现轮流执政的一种方式。美国的总统选举主要是由民主党和共和党运作和控制的。两党的总统候选人必须是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总统候选人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决定的,要想被确立为总统候选人,首先必须在党内击败其他的竞争者;总统候选人能否在总统竞选中获胜,除其个人因素外,也与本党有密切联系,总统候选人所在党的威信、形象直接会影响到他的支持率;“胜者得全票制度”则保证了两大政党对总统选举结果的控制。在个别情况下,作为总统候选人,也可以是一些小党成员或无党派人士,但这些总统候选人获胜的可能性很小。而两大政党人多势众、势力强大,这就保证了各州的选举人票落入两党手中。

美国总统选举虽然操纵在两大政党手中,但并非与美国的公民没有关系。美国公民拥有选举权,总统选举人是由公民直接选出的。总统候选人为了在选举中获胜,就必须争取选民,在选民中树立良好形象,提出吸引选民的口号和纲领,甚至向选民作出某些承诺。选民的向背,最终决定总统候选人竞选的成败。总之,两党的总统候选人虽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推举,但能否当选总统是由公民选举决定的,并非由两党决定。 从阶级本质看 美国的总统选举是典型的金钱选举,体现了资产阶级统治的国家性质

金钱是进入白宫的钥匙,这从近几十年来美国当选总统的情况和历届总统竞选的费用中可以得到充分体现。

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9位美国总统,大多是富豪。其中,肯尼迪是波士顿财团的大资本家,约翰逊和卡特是大农场主,里根是有名的富翁,布什家族则是美国的制造业巨头。因此,说美国 *** 是“富豪内阁”是再恰当不过了。 从竞选费用看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总统的竞选费用急剧增加。1964年美国总统竞选费用为2亿美元,1968年是3亿美元,1972年为4亿美元,1976年达到5.4亿美元,1980年高达10亿美元,1996年达到创记录的11.4亿美元。美国总统竞选费用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总统候选人个人拥有雄厚的财力;二是 *** 补助;三是来自大财团和社会各界的捐款。虽然美国的《竞选运动资助法》规定,个人直接给总统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500美元,团体捐款不得超过1000美元,但一些大财团通过各种途径钻法律的空子,为自己所支持的候选人提供资金,与总统候选人进行“金钱与政策”的交易。难怪有人说美国的总统选举是“钱举”。

●从思想取向层面来看

美国两大政党分别代表两种差别极大的政治哲学:民主党--自由主义;共和党--保守主义。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在不同的国家里有不同的含义,即使在美国也有不下几十种定义。一般说来,美国当代的自由主义理论推崇革新、容忍与社会平等,主张观念、制度和法律应随社会环境之改变而变迁;而保守主义思想则强调文化延续性,注重传统价值、社会稳定与宗教之作用。

在具体政治领域,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最大分歧莫过于“大 *** ”与“小 *** ”之争。保守主义理论从维护个人自由这个基点出发,坚信 *** 权力之扩大即意味著个人自由之缩小。这种理论认为, *** 对经济的干预和对社会问题的涉入必定会危及美国文明的根基-个人自由。更有甚者,保守主义理论还认为联邦 *** 的社会福利、高开支、高税收、及保护少数民族权益等政策均不同程度的造成或深化了美国的社会经济问题,如生产率下降,通货膨胀,中上阶级收入减少,商企界投资热情不高,懒人依赖 *** 救济等等。

与此相反,自由主义理论认为,放任的资本主义经济导致了严重的贫富不均、高失业与一系列其它问题,而高度发达的科技与经济发展并没有明显改变美国社会不平等现象,如种族歧视,妇女权益得不到足够保护等。因此,自由主义理论深信,美国社会的急迫问题不是个人权利受到侵犯,而是社会不平等没有得到纠正。同时,自由主义理论还认为,美国诸多的社会经济问题如此之严重,如此之深刻,非得 *** 出面参与解决不可。换言之,自由主义理论坚信 *** 权力不是造成美国社会经济问题的原因,而是消除这些问题之重要手段。

由于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对大、小 *** 持不同意见,近几十年间,共和党和民主党在诸如拨款、税收、 *** 调控经济、民权保障、枪支管制、环境保护等问题上明争暗斗,针锋相对。美国两大政党关于 *** 权力大小之分歧在大选年显得最为突出。 1980年,罗纳德·里根以“小 *** ”,作为其竞选基调,猛烈抨击民主党的社会经济政策,认为自由主义派的高开支,高税收及“福利社会”政策导致了高速货膨胀、高失业、高利率、高国债与低速增长。1988年,乔治·布什挟里根保守主义当权八年之余威,再次祭起“小 *** ”旗帜,信誓旦旦地向全国选民保证, “ Read My Lips No New Taxes”, 1992年,民主党时来运转,比尔·克林顿利用美国经济不景气而布什 *** 应对无力之机,又向全国选民开出沉寂了十二年的“大 *** ”药方,强调 *** 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以帮助人们渡过难关。振兴经济,走出萧条。从以上三例来看,“大 *** ”与“小 *** ”的药方均为有效,因为美国两大政党在 *** 权力与作用问题上早已界线分明,只要社会条件与时机有利,争得中间势力同情,政治钟摆的方向将会很明显。

美国两大党关于大、小 *** 之争在国会立法中表现得同样激烈。尽管有议员跨党投票现象,总的说来,共和党和民主党对与 *** 权力有关的议案的表决通常是营垒分明。克林顿1993年当政后,其 *** 经济的法案在参议院遭到共和党议员封杀,其联邦赤字减缩法案也受到参众两院共和党议员一致 *** 。在布什执政期间,民主党虽在参案两院占有优势,成功地通过了几十个法案,但由于共和党占据白宫,布付利用总统权力将那些与“大 *** ”有关的法案一一加以否决。四年期间,布什总共否决了近三十个国会两院所通过之法案,只有关于 *** 对有线电视价格施加控制的一个法案后来又被两院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成为法律,其余均为夭折。克林顿一入主白宫,民主党议员急忙又将被布什否决的一些法案重新通过(如“Family Le *** e Bill”),交由民主党总统顺利签署。关于大、小 *** 的党派之争并不限于联邦国会,在美国五十州的州议会里,类似的情形同样存在。

民主党与共和党,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关于大、小 *** 的争执实际上已经延续了一个世纪。在十九世纪末美国工业化、城市化兴起的所谓“镀金年代”里,共和党占尽上风, *** 对经济放手不管,任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等垄断形式自由发展,这个时期国 *** 通过的几个“反托拉斯法”也只不过是虚晃一枪。二十世纪初叶美国兴起“进步主义”运动,试图解决伴之工业化、城市化而来的种种社会弊病,如政治腐败、商企巨子垄断豪夺、工人工作环境恶劣、工资低、工作日长,农民生计维艰等。“进步主义”是一个改良主义运动,它的理论基础是刚诞生不久的美国哲学--实用主义。这个哲学流派的集大成者约翰·杜威开美国现代自由主义先河,明确主张利用 *** 力量帮助消除社会弊病。由此而进,美国现代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关于大、小 *** 之争的帷幕正式拉开, *** 之争。

美国总统大选实行的选举人团制度是如何操作的?

美国选举人团除了个别州并没有实际的投票程序,因为选举人团投票规定的是赢家通吃制度,在举行总统大选之前,总统候选人所属的政党,一般指共和民主两党分别提出自己的全额选举人团名单,选举投票结果公开以后,共和民主两党的总统候选人谁当选,就由那个政党的选举人团选举产生总统和副总统。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由每个州的普选结果决定候选人在每个州的胜负,然后由选举人将本州的选举人票投给在该州获胜的候选人,这种方式可以算作“胜者通吃”。只有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除外,这一点后面会说明。

50个州+哥伦比亚特区,总计538张选举人票。

每个州固定有2位参议员,即2张固定选举人票,加上首都所在的哥伦比亚特区有3张专属选票,总计103张选举人票。

另美国各州,大约平均每70多万人,可以选出一名众议员,每位众议员拥有1张选举人票。全美总共435名众议员,总计435张选举人票。

因此每个州的总选举人票数,即等于每个州参议员+众议员的人数。比如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有2位参议员+53位众议员=55张选举人票,而人口最少的阿拉斯加州只有2位参议员+1位众议员=3张选举人票。

参议员和众议员根据本州的普选结果,投出选举人票。

先前提到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的例外,这2个州,参议员根据本州的普选结果投出选举人票,而众议员根据众议员选区的投票结果进行投票。打个比方,内布拉斯加有2位参议员,3位众议员,总共5张选举人票。候选人A,在内布拉斯加州获胜,但细分到3位众议员的选区,赢得了2个选区,另一个选区为候选人B获胜。则候选人A将得到2+2=4张选举人票,而候选人B将得到他获胜的那个众议员选区的选举人票。

美国的选举制度

美国选举制度

在二百年前美国刚建国时,美国的创建者们就设计了选举人制度,当时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政客向选民虚假承诺骗取选票,由"选举人"间接选总统,以避免弊端。但今天这层意义已消失。这种制度主要是为了尊重各州的权利,它是美式民主的放权、尊重地方州权的体现。

美国全部"选举人票"共538张,是参议员(100名)、众议员(435名)、华盛顿特区代表(3名)的总数。参议员按州分配,50州每州2名;众议员按人口产生,约50多万人选出一名。例如纽约州约有1,600多万人口,就有31名众议员,再加上2名参议员,总共有33张选举人票。

除缅因州、内布拉斯加州外,任何一个总统候选人如果赢得了这个州的多数人投票,即赢得了这个州的所有选举人票,被称为"赢者通吃"。 按照选举人团制度,候选人在各州赢得的选举人票累计超过538票的一半(270张),就当选总统。

由于是采用赢者通吃的计算方式,那么就可能出现候选人赢了全国按人头计算的普选票,却因选举人票没过半而输了大选的现象。例如,2000年大选时,在全国人头票中,民主党候选人戈尔比共和党候选人布什多出50万张,但由于最后在佛罗里达州布什赢了戈尔几百张人头票,按赢者通吃原则,布什就赢得了该州的全部25张选举人票,因而使他的选举人票在全国超过半数,而当选了总统。

选举介绍

选民资格

凡年满18周岁的美国公民有选举权,除北达科他州外,其他州都规定,选民必须事先办理登记手续,方能参加投票。[1]

候选资格

宪法规定,凡年满25周岁、成为美国公民已7年者,均可竞选国会众议员;凡年满30周岁、成为美国公民已9年者,均可竞选国会参议员。但是候选人在参选时必须在选区居住(因此美国前第一夫人希拉里为竞选纽约州参议员而临时移居纽约州)。

产生办法

候选人的产生有许多方式,如党组织推荐、政治权势人物点名、利益集团推举,不过多数情况是毛遂自荐。如属于某一政党的候选人,则必须在某一党内的预选中击败党内其他对手,方赢得该党提名。在某些一党占压倒优势的国会选区内,赢得该党提名差不多就赢得了竞选。

一般候选人通过预选的方式获得党内提名。预选制度的形成经过了一个多世纪的时间。美国在19世纪30年代形成了由政党代表大会提名候选人的制度,从那以后,大多数议员都由党内的秘密会议提名产生,而这种制度使议员人选往往由党魁所控制。1867年,宾夕法尼亚州的克劳福县首先采用直接预选的方法提名地方的公职候选人,即由两党的选民直接投票确定该政党提名的候选人。20世纪初,直接预选制度得到 *** ,到1917年,全国48个州中已有44个实行了某种形式的直接预选制。现在,美国所有50个州都采用直接预选的方法提名政党候选人。

参议选举

国会参议员由各州直接选举产生,每州选举出2名参议员,共100人,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具体做法是将参议员分为3组,1组两年后改选,1组4年后改选,1组任满6年改选。基本分配原则是保证一个州的2位议员不要在同一年任期届满。如参议员在任期内死亡或辞职,州长应组织补选,除非该州立法机构授权州长指定一位参议员继任者,继任者可一直任职到下次大选,但大选中继任者只竞选其前任余下的任期,如一位参议员任期为6年,在第3年去世,继任者继任一年后参加大选,获选者任期只有2年。

美国选举人制度是怎么回事

概述:

上次美国总统选举,特朗普意外胜出之后,到处都在讨论美国总统选举的“选举人团”票的问题,一直没有特别清楚是怎么一回事;这次彻底梳理了下,总算弄清楚了,在这里记录一下。

美国选举的大概流程:

美国总统选举不是民众直选,而是通过间接的方式选举产生;简单说来,普通选民的投票是为了选出各州的“选举人”;然后“选举人”代表选民投票选总统。现在说的美国11月3号大选,其实是选“选举人”的日子;真正投票选总统的日子是12月初。大概的流程如下图:

看到了吗,真正选举人投票选总统的日子是12月初;那为啥大家都说11月3号是大选呢?这是由目前“选举人”候选者的产生方式决定的。在选前几个月,各州都会制定办法产生自己的选举人候选者;这些候选者一般是由各个党组织、或总统候选人选举委员会指定。简单说来,民主党和共和党,分别指定一批自己的“选举人”候选者;11月3号选民投票的时候,他们是在选“民主党的选举人”、或者“共和党的选举人”。哪个党的票多,哪个党指定的那批“选举人”候选者获胜,然后他们作为选举代表,在12月初投票选总统。想想看,民主党指定的选举人候选者,当然是选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共和党的选举人也一样。所以,“选举人”听着像是人大代表,他们其实是为了走形式用的。

注意,对某个州来说,哪个党派得票多,这个党指定的一批“选举人”候选者胜出,而不是一个一个的选出“选举人”;这就是赢者通吃的规则。目前美国50个州和一个特区中,绝大部分都采用这个规则,只有缅因与内布拉斯卡两州将部分选举人票按选区分配。

那么全美一共有多少个“选举人”?每个州有多少个“选举人”呢?

“选举人”票数和分布:

美国总统“选举人”的数量等于参议员数量加上众议员数量,目前一共是103(参议员数量)+ 435(众议员数量)= 538人。每个州的“选举人”数,和他们各自拥有的参议员加众议员的数量一致。美国每个州有固定2个参议员,50个州有100个参议员;华盛顿特区有3个参议员,所以一共是103个参议员。而众议员有435人,是根据各州人口比例分的,人口多的州数量多,人口少的州数量少,分布如下图:

参议员是每个州平均分配两个,而每个州的人口差距很大,这使“选举人”票和普选票不对应的主要原因;众议员是按人口比例分配的,总体上算是公平;但为了保证各州的话语权,规定每个州最少一个众议员,这使得选举人票的分配,更进一步向人口较少的州倾斜。而美国人口密度分布如下图:

整体来看,中西部人口密度低;而东海岸人口密度要高不少。参议员和众议员的分配原则,都使得选举人票数和人口数量、朝同一个方向发生背离。而我们看下上次选举时,支持特朗普和支持克林顿的州分布情况,就会明白为啥克林顿的普选票数比较多、而选举人票数比特朗普少的原因。特朗普的支持者,几乎都位于人口密度较低的中部。

普选票和选举人票背离,使人们质疑美国民主合法性的主要原因之一;那么,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制定选举政策,是不是真的不公平,制定者考虑政策的初衷是啥?

为什么会有选举人制度:

要理清为啥会有选举人制度,要从美国建国之初的情况考虑,而不能根据目前的情况、或者我们自己的情况。我们知道,美国的建立和传统大陆国家很不一样;你可以认为是一批海盗登陆北美,烧杀抢掠一番之后,各自占领了一块地方。然后,为了避免互相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各个地方的占领者、商量各自出让一部分资金和权利,组建个 *** 组织来维护秩序,这个可以认为是美国的前身。想想看,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各州的精英,聚在一起商量,选一个维护大家利益的总统更合理。这其实是最初“选举人”制度的出发点,此时的“选举人”,是真正的各州精英,而不是现在看到的、只是为了走流程的傀儡。虽然他们正式建国的时候,已经是在解放黑奴、平权运动等之后,但彼时,大家对人口庞大的黑奴等能不能算作普通人,贵族和平民是不是能完全平等还是心有疑虑的。说实话,在当时的条件下,能做到那个样子,也已经让人对美国这个国家刮目相看了。

基于各个地方出钱出力、攒出个国家维护秩序这种思想根基;他们对国家的权利是抱着很大防范心理的。各个地方或领地的利益始终是第一位的,国家只是为大家服务的,它不能变成压制大家、凌驾于各领地之上的工具。这也是我们很多人不理解,为啥在美国禁个枪那么难呢;这是写在宪法中的个人权利,是明确了大家有权利反抗 *** 暴政的基本权利;或者说,是各个地方有重新武装自己对抗 *** 的权利。所以,完全根据普选票选总统,会不会让普通民众被蛊惑或煽动,让人利用民主这个工具来控制各州、各领地呢?从这个角度看,是不是交给精英选出来的总统更靠谱呢。所以,从指定选举人制度的初衷考虑,这样也没错。

再说选举人票的分配:在当时的情况下,各个领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利益诉求也各不相同; *** 的政策,要最大可能的兼顾各个领地的利益。注意,这儿的利益,首先是各个地方、各个领地的利益,其次才是普通大众的利益。为了保证各个领地的公平,参议员要按州平均分配;因为参议员更像是 *** 工作人员,很多 *** 的高管,都是参议员中产生;而众议员更像是民意代表。所以参议员按州平均分配,从领地利益角度看是公平的;而民意代表按人口数量比例分,似乎也是合理的。公平很多时候也是个相对概念,看你从哪个角度去看。

其实,美国的很多制度,从这个角度去理解,似乎都要更合理一些。

目前选举人制度的问题:

选举人制度发展的目前的情况,有什么问题吗?当然有,主要有下面几点:

首先就是选举人票分配的问题,导致普选票可能和选举人票背离,类似2016年的情况,让人质疑民主的原则,以及总统的合法性。虽然保障了小州的利益,但对人口更多的大州不公平。另一个问题是“赢者通吃”的规则,哪怕两个候选人在某州的普选票差距很少,赢者也会得到这个州全部的选举人票,而失败者什么都没有。好处是可以把争议控制在单个州之内,坏处是摇摆州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总统选举的结果。什么意思呢,美国很多州会有明确的偏民主党、或偏共和党的倾向;这些州作为固有盘重要性反而降低,因为选举人票有明确的保证。反而是偏中间的摇摆州,他们的选举人票归属,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最后的总统人选。这样不论从民主角度讲,还是从总统投入资源支持的角度看,都会带来很大的不公平。还有就是“选举人”反水的情况,虽然发生的很少,但对于这样的国家大事,总是不必要的不确定性。说到这儿顺便说下,因为对特朗普的好恶分差太大,我怀疑今年会有“选举人”反水的可能。

还有一点,这种通过选举人 *** 投票、赢者通吃的规则,使得美国只能两党轮替,很难有其它小党,或者独立候选人参选并胜出的情况发生。好处当然是两党轮替、政治相对稳定,不容易出现一些极端情况;这在社会发展良好的情况没问题。但在社会有大的变化,民众意识没法统一时,容易造成社会的彻底撕裂、分成明确的两派。

参议员和众议员:

因为选举人票数和参议员与众议员的总数一致,这儿顺便说下参议员和众议员。前面已经说过,参议员每州2人,华盛顿特区3人;首先数量上就比众议员少,所以他们的权利和影响力要更大。一般行政和司法的官员,都是从参议员中产生的;包括不少总统候选人。来自不同州的参议员,代表各州的利益;同时他们也可以有自己的政治诉求,会对整个国家政策等方面产生不小的影响。参议员任期6年,目前的制度设置是每2年会换掉三分之一的参议员,所以他们的任期是互相错开的。而众议员435位,任期2年,就单个人来说,对政策的影响有限;他们更多是各州的民意代表,这样频繁的换届,有利于实时的反应民意。同时,他们代表的是各自片区的利益,而不像参议员,是代表整个州的利益。众议院因为是反映民意的地方,所以这里是天然的立法机构。

总结

美国总统选举不是直选,是通过选民选出的“选举人”代为投票;选举人制度有他产生的合理性,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表现出一些不很合理的地方。这种不太合理的地方不是现在才有,特朗普上台本身就有一定不合常理的地方,所以矛盾得以凸显。今年如果没有大的意外,应该会是拜登;但鉴于特朗普这个争议人物的情况,会不会有更凸显目前弊端的问题出现,比如选举人反水等。作为吃瓜群众,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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