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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证监局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安徽证监局公告,经查,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部分客户开展的相关业务。
2、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9,197.16万元,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2.22%,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772.22万元,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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