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原董事被有权机关调查未信披,清水源及董事长等收深交所监管函

 2024-01-05  阅读 12  评论 0

摘要:深交所12月28日公告,对清水源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志清、公司财务总监王琳、时任董事会秘书宋长廷发监管函。经查,公司2022年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2022年三季报对持有的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公司45%股权会计处理不恰当,导致2022年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有关事项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原董事宋颖标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被有权机关调查,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

深交所12月28日公告,对清水源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志清、公司财务总监王琳、时任董事会秘书宋长廷发监管函。

经查,公司2022年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2022年三季报对持有的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公司45%股权会计处理不恰当,导致2022年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有关事项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原董事宋颖标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被有权机关调查,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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