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05日快讯:多期财报存在虚假记载,延华智能及时任公司董事长等当事人被上海证监局警告及合计罚款475万元

 2024-01-18  阅读 17  评论 0

摘要:延华智能1月5日公告, 近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龚保国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裁黄慧玲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曹磊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秘唐文妍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经查,公司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

延华智能1月5日公告, 近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龚保国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裁黄慧玲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曹磊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秘唐文妍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经查,公司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半年报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原因。

上海证监局认为,龚保国作为时任公司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依法负有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龚保国召集、主持对泰和康的投后管理会议,对泰和康相关情况能够及时知悉,审阅2022年半年报、三季度报,其在签署确认公司2022年半年报、三季度报中未能勤勉尽责,是公司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存在虛假记载以及2022年半年报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原因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黄慧玲作为披露2022年半年报时任总裁、财务总监以及披露2022年三季报的时任总裁,分管财务工作,依法负有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黄慧玲对泰和康相关情况能够及时知悉,审阅2022年半年报、三季度报,其在签署确认公司2022年半年报、三季度报中未能勤勉尽责,是公司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以及2022年半年报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原因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曹磊作为披露2022年三季报时任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依法负有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曹磊知悉泰和康相关情况,在签署确认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中未能勤勉尽责,是公司2022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唐文妍作为2022年半年报的时任董秘,对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有协调和组织职责,依法负有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唐文妍知悉泰和康相关情况,在签署确认公司2022年半年报相关内容中未勤勉地履行职责,是2022年半年报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原因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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