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私有化(农村土地私有化)

 2023-07-12  阅读 10  评论 0

摘要: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土地私有化,以及农村土地私有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土地私有制的好处和坏处土地私有制的好处和坏处?土地私有化的“利”土地私有化的最根本的好处,就是能够大幅度的消除城乡间的差别。土地私有化后,农民靠卖地的钱进城生活,能够大量减少农村人口比例,从而提高城市人口比例。农民进城后,可以享受到城市现代化的服务,大幅度提高国民生活水平。同时,私有化后,城市人口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土地私有化,以及农村土地私有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土地私有制的好处和坏处

土地私有制的好处和坏处?

土地私有化的“利”

土地私有化的最根本的好处,就是能够大幅度的消除城乡间的差别。

土地私有化后,农民靠卖地的钱进城生活,能够大量减少农村人口比例,从而提高城市人口比例。

农民进城后,可以享受到城市现代化的服务,大幅度提高国民生活水平。

同时,私有化后,城市人口的增加,也就扩大了内需,为过剩的中国工业品提供消费市场,也为接下来的城市市场经济发展提供较低廉的劳动力成本,由此能够确保中国制造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保持较高的竞争力。

土地私有化的“弊”

从历史留给中国的经验教训来看,土地私有化总体来说,有损农民利益。

首先,土地私有化不能保证“耕者有其田”;其次,大部分农民不可能通过卖地致富,还会使农民丧失最后一条保障线。

从宏观上看,不论是从保证土地的合理规模经营、清除土地腐败,还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健康发展,亦或者从解决“三农问题”的角度来看,土地私有化都不会是出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 *** 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中国土地私有化合理吗?

进行私有化不合理,非常容易造成土地兼并!并且众多的发达国家如日本等都开始执行农业合作社模式,而且我国百强村几乎都是集体经济模式。我国与美国国情不同,不适合大农场模式,因为美国有大量平原可耕地并且地广人稀,而我国耕地地形复杂、农村村落密布。

那么我想,我国更适合重新提出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模式应当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农业由小农经济转为大规模机械化作业的更好度方式,类似于华为的员工股份加上按劳分配;而不是由私人承包全部土体进行机械化,这样只会造成农民被剥削、财富被集中。这里又关乎到生产资料所有人的问题。有兴趣的可以去了解资本论以及四三计划等等。

土地私有制的影响

法律分析:土地私有制,指的是土地归个人占有和支配的土地分配模式。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原始公社制度的瓦解和私有制制度的产生而逐步形成的。土地私有制的影响有:

1、造成虚假繁荣,阻碍生产力发展。土地私有化造成房地产市场的虚假繁荣,房地产增值的预期心理使大量资金向房地产领域集中,使制造业、科学研究等其它领域得不到资金支持,一方面引起经济过热,另一方面使实业部门发展速度受阻,造成国民经济发展不平衡,阻碍了生产力发展。

2、引起两极分化,影响社会稳定。土地私有化以后,地价上涨仅在城市和城镇周围发生,大多数农民并不能从中得到好处,而土地私有化引起的土地集中却必然导致部份农民失业。由于资金大量向房地产领域集中,实业部门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大为减小,失地农民的生活将更为困难。对于只有一套住房的城市和城镇居民来说,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只会增加他们的虚拟财产,而实业部门创造就业能力的减小只会增加他们的失业机会。只有房地产商和相关行业人员、城市和城镇周围农民、房地产投资者才能大大受益。土地私有化只能造成穷人越穷富人越富,使我国本来就突出的两极分化问题更为突出,会加速社会的分化,引起更大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

3、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使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彻底失败。土地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土地私有化动摇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导的经济基础,必然导致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崩溃。其所引起的社会矛盾必然阻碍经济的发展,而经济发展的滞后必然会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如此,国将不国,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只能是彻底失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什么国家土地可以私有化?

除了中国、越南、老挝、朝鲜、古巴、新加坡、梵蒂冈7个国家,其他国家均实行土地私有化。

但是,所谓的私有制国家并不是每一寸土地都私有,以著名的土地私有制国家美国为例,联邦 *** 和州 *** 还拥有大量的公有土地,它们的用途主要是森林保护区和国家公园、铁路公路与运河、教育等等。事实上广为人知的瑞典、澳大利亚等国也有相当多的公有土地储备。

拓展资料:

土地私有制,指的是土地归个人占有和支配的土地分配模式。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原始公社制度的瓦解和私有制制度的产生而逐步形成的。

土地公有制意思是土地由部分或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土地所有制。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它决定了我国的土地不能买卖,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任何买卖或者变相买卖土地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土地公有制和土地私有制各自的优劣:

公有制:

优点是资产归国家和全体国民所有,分配均匀,没有贫富差距。缺点是过于死板,太教条化,可能阻碍经济的发展,超出目前的水平,束缚人的发展。

私有制:

优点是充分利用市场的优势,进行自行配制,自由发展,能者多得。缺点是可能产生不正当经营,造成社会的混乱。

中国古代土地私有制的好处和坏处:

好处:土地归私人所有,所有者能够积极的使用土地,利用土地创造更多的价值,减少了土地的浪费。

坏处:土地是生产资料,土地资源也有限。当土地资源集中到少数人手里的话,必然会导致多数人失去土地。多数人失去生产资料的话,社会就会动荡,无产者将会推翻有产者。

土地私有化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农村土地私有化、土地私有化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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